第111章 电灯
桑景云这次带来了自己写的《一个士兵》的书稿, 桑景英编写的《水浒传》的稿件,以及洪玥的画稿。
这些稿件,她全都交给费中绪。
而费中绪将他修改过的, 《西游记》连环画的后续稿件给了桑景云:“桑小姐,这些稿件, 劳烦你转交洪玥。”
费中绪会定期给洪玥一些稿件,让洪玥照着画。
将这些稿件交给桑景云, 让桑景云帮忙转交后,费中绪又给了桑景云五套《真假千金》。
《真假千金》已经印出来, 这五套书, 是给桑景云的样书。
谭峥泓也定了书。
他时常在南城书局买书, 南城书局每周都出的《西游记》连环画,他就会买很多册。
因此, 他那些书, 南城书局会直接帮他送到谭家。
桑景云的样书都用报纸包着,五套书加起来分量不轻, 好在谭峥泓拿得动。
两人就这么拿着稿件和书离开费中绪住处。
走出一段, 谭峥泓就道:“桑小姐, 以后我帮你给《新小说报》送稿件吧!”
费中绪只是一个普通编辑,若是被人盯上,可能会遇到危险。
他就不一样了,他身边一般都是跟着保镖的。
桑景云想了想, 答应下来:“好。”
谭峥泓见桑景云答应, 笑得眉眼弯弯。
桑景云愿意麻烦他, 这说明桑景云把他当自己人!
两人一起回到桑家。
他们到的时候,正好遇上电力公司的人来安装电灯。
那是两个年轻人,一个走在前面, 穿着不俗,还有一个背着电线跟在后面,应该是助手。
桑景云按照原计划,让他们安装两盏电灯,一盏装在楼下,一盏装在自己的卧室里。
先装楼下的电灯,他们忙碌的时候,桑景云上楼,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房间,将那些不适合被人看到的东西收起来。
安装电灯的人从外面拉了一根电线到他们家,安装好楼下的电灯后,又拉了一根线到二楼桑景云的房间。
也就是这时,他们注意到桑景云的房间里,有厚厚的堆叠起来的《新小说报》,还有成套的《无名诀》。
“你们也喜欢看云景先生的小说?”两人里做主的那个好奇地询问桑景云和谭峥泓。
“对,很喜欢!”谭峥泓开口,笑眯眯地看了一眼桑景云。
这人立刻道:“我也喜欢!云景先生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尤其是现在正在刊登的《一个士兵》。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我喜欢看写战争的小说。”
他跟谭峥泓聊着聊着,还说起姜老二:“之前一直有人觉得云景的这部小说是胡编乱造,觉得如果吗啡真的有严重副作用,西方人一定不会拿来给士兵用。现在,那些人都已经没脸再说什么。”
谭峥泓连连点头,与这人一起吹捧桑景云。
两人聊得热火朝天,分别时,还依依不舍,那人甚至对谭峥泓道:“你往后若有空,可以来我们公司,我们到时继续聊。”
“好!”谭峥泓开口。
把人送走后,谭峥泓立刻就去拆刚带回来的,成套的《真假千金》。
《真假千金》全套共三本。
这套书印刷得非常漂亮,封面是洪玥按照桑景云的要求画的。
第一册书的封面,是村姑打扮但眼里满是不屈的金月季,她身后,影影绰绰还有一些其他人。
第二册书的封面,是金月季和俞少爷,金月季占据主导地位,俞少爷站在一边看着她。
第三册书的封面,则是做男子打扮,穿着长袍的金月季,她身后,是学校和许多笑着的女学生。
这三个封面,都画得很漂亮。
但最让桑景云喜欢的,是人物的气质。
她看过很多仕女图,那些女子有些体态丰满,但气质依然是柔美的,有些画里的女子,更是弱柳扶风。
但这三张封面里的女子不同。
这三个金月季,都很漂亮。
她们并不强壮,但她们的神情,就是给人一种力量感。
她们看起来是那么坚定,不害怕面对任何磨难。
谭峥泓开口:“桑小姐,这画里的金月季,有点像你。”
桑景云笑道:“我倒是没看出来,但是多谢夸奖。”
洪玥见过她,画的金月季确实有她几分影子。
但这画并不是写实的,所以像她,也像其他年轻姑娘。
“姐,能送我一套书吗?”桑景雄问。
桑景雄这几天对桑景云很殷勤,还带点讨好,桑景云自然不会吝啬一套书:“你和景英景丽,我一人给你们一套。”
“谢谢姐!”桑景雄高兴地开口。
这几个月的经历让他知道,他闹腾是没有用的。
越闹腾越倒霉,他也就不闹腾了。
这次,眼瞅着姜老二因为他姐写的小说和文章,最终万劫不复,他对他姐更是无比敬佩。
他承认了,他姐比他厉害。
《真假千金》这本书,桑景雄之前是看过的。
这时再看,他依旧看得津津有味。
桑景云看了正在认真看书的桑景雄一眼,若有所思。
桑景雄今年只有十一岁。
年纪小的人很好洗脑,有时他们接触怎么样的人,就会变成什么样子。
孟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几次搬家。
桑景雄的性格很难改,但他的想法和观念可以改。
桑景云打算晚上跟桑景英聊一下,给桑景雄选一个合适的中学。
这天晚上,桑景云把费中绪给洪玥的稿件交到桑景英手上,然后问起桑景雄读中学的事情。
桑景英道:“姐,我有三所中学做备选。”
“你给我介绍一下。”桑景云开口。
桑景英就将那三所中学给桑景云介绍了一下。
这三所中学,学费都不高,有大有小,各有优缺点。
桑景云听完桑景英的介绍,毫不犹豫地选了其中一所。
这所学校的校长,是个有些激进的人,最近一直在搞妇女解放,还试图让女生就读他的学校。
当然他没有成功。
但他的思想,桑景云是很喜欢的。
这样一个人办的学校的老师,肯定不会教孩子们一些糟粕。
桑景云又问了桑景雄一些问题,越问越觉得这个学校好。
这个学校不大,收的学生不多,但毕业出来的学生,考上大学的比例很高。
桑景云道:“阿英,这个学校很好,你可以在景雄面前多提一提。”
“好!”桑景英答应下来,下楼去找桑景雄。
桑景雄在楼下餐厅待着,他对电灯很喜欢,也就舍不得上楼,这会儿正在电灯下看书,顺便教桑景丽背课文。
瞧见桑景英,他道:“哥,这个电灯真好!”
“是很好,有了电灯,晚上读书就不用担心会伤眼睛了,”桑景英开口,然后拿出一套习题给桑景雄,“景雄,来,做一套题吧,你另外拿一张纸做,别弄坏习题,这是我借来的。”
桑景雄不想做。
桑景英道:“你多做点题,才能考上好中学,才有机会读大学,若是你不好好学习,就只能跟我一样,去读职业学校了!”
桑景雄立刻接过习题开始做。
桑景英见状,拿出费中绪让他转交给洪玥的稿件,仔细看过后,在下面写了点自己的想法。
写完后,他才开始编写《水浒传》连环画。
而桑景云,她开了电灯,把自己当成东北老爷们,开始骂那些种大烟卖大烟的人。
写着写着,桑景云心里一动,开始写对未来的期盼:“鸦片祸国殃民,等将来权利皆归于中央政府,定会严格管控……”
到时,种植毒品,贩卖毒品的人,都要被枪毙。
等全国上下,绝了毒品,人民就安全了!
妻子不用担心丈夫染上毒品,父母也不用担心子女染上毒品。
桑景云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多字。
写完,发现时间还早,不过八点,她就将桑景雄叫来,让桑景雄帮她誊抄。
人类熬夜,真的跟科技有很大关系。
之前家里没有电灯,桑景云纵然晚上会点了油灯做点什么,但八点肯定睡了。
但现在有了电灯,她就觉得九点睡也很早。
桑景雄也不想睡,他接过桑景云写好的稿件,就开开心心地誊抄起来。
这时的娱乐活动很少,以至于十来岁的孩子,竟然不觉得抄写文章很枯燥。
抄的时候,他很有感触:“姐,你写得真好,那些卖鸦片的,就该全部弄死!”
他真的很厌恶鸦片!
桑景雄誊抄文章的时候,桑景云在旁边修改自己今天写的《一个士兵》。
有东兴这个笔名真的很好,以后遇到看不惯的事情,她可以直接用这个笔名去骂,而不用犹犹豫豫这不敢写,那不敢写。
桑景云这天九点多才睡。
意识到自己用了“才”这个字,她哭笑不得。
在她上辈子,九点多就睡觉的年轻人,真的不多。
第二天早上,桑景云准时醒来。
她打开电灯,写了七百字,看了看怀表发现时间差不多了,就下楼去吃早饭。
谭峥泓这几天有空,已经在了,见到桑景云就笑起来,还拿出他买来的,刚炸好的油条给桑景云。
刚出锅的油条很酥脆,桑景云接过掰开,分了他半个。
她喜欢吃油条,但这样的糖油混合物,她不会多吃。
吃早饭的时候,桑景云给了桑景英五个银元:“景英,你之前不是说王老太被淹死的孙子孙女的尸骨还没人收殓?这钱你拿着,寻人把他们收殓了。”
在上海,有专门的收尸人。
上海最便宜的,用很差的木料做的简陋的小棺材,一个银元就能买一个。
五个银元,已经可以让收尸人帮着收殓两个孩子。
桑景云对王老太的情况不太了解,但桑景英在县城读书,消息灵通,也就把王老太的情况告知了她。
“好。”桑景英答应下来。
谭峥泓这时也拿出五个银元给桑景英:“景英,你给他们买两口好点的棺材吧!王老太做了一件善事,不好让她的孙子孙女没人收殓。”
王老太和她儿子的尸骨,早被姜老二手底下的人毁了,好在那两个孩子的尸体没有被毁。
现如今上海县城掌权的,是被王老太砍死的官员的死对头,在这样的情况下,桑景英花钱让人收殓两个孩子,是不会有问题的。
桑家跟姜老二有仇的事情,本就不是秘密。
桑景英答应下来。
在旁边喝粥的桑学文,这时看了自己的儿女一眼。
其实,他以前也想过要不管不顾,去杀了姜老二。
但他怕姜老二报复自己的家人,也就什么都不敢做。
据他所知,有这个想法的人很多,甚至有人行动过。
但姜老二身边有保镖,那些人根本杀不了姜老二,反而被姜老二身边的人杀死。
王老太也是运气好,竟然能杀了那个官员。
桑景英吃完早饭,就坐电车去了上海县城。
下电车后,他跑到洪家的铺子,将手上的书稿交给洪玥的父亲。
洪玥的父亲正在跟人聊自己那个出国读书的弟弟。
洪永祥其实是跟着劳工走的,他怕父母担心,没有跟父母说这件事,洪家人就觉得他出国是去读书的。
“我那个弟弟从小就聪明,现在更是自己想到法子,出国读书去了……”他满脸自豪地说着,看到桑景英才停下。
洪永祥的哥哥叫洪永吉,他以前,对桑家人是不太喜欢的,主要是怕桑学文缠上自己家。
但自从桑家人搬去租界,他就觉得桑家人不错了。
“景英,你来了!”洪永吉笑着打招呼。
桑景英把洪玥的稿费和《西游记》后面的文字稿都给了他。
洪永吉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桑景英送完东西就离开了,然后去找县城的收尸人。
他在县城专门存放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的地方找到人。
这里的气味很难闻,桑景英就没进去,而他正打算喊人,就看到了洪玥和洪旭。
桑景英惊讶万分:“洪旭,洪小姐,你们怎么来了这里?”
洪旭看到桑景英也有些吃惊,想了想才道:“桑大哥,我听闻王老太孙子孙女的尸体在这里,就想拿点钱,给他们买口棺材。”
其实是王画求他姐,他姐又来求他,他才带着他姐出来。
只是他的爷爷和父母交代了他们,让他们不能把王画的身份告知别人,他也就没提起。
“你们心肠真好!”桑景英开口,“我也是来做这件事的,无需你们出钱,我来出钱就行。”
“你们家搬去租界,开销应该不少……”洪旭有些担心。
桑景英道:“你放心,这钱是别人给的,谭少友情赞助。”
桑景英给了那个收尸人十元钱,让收尸人把那两个孩子收殓了:“你给他们买两口小棺材,若有多余的钱,再买点香烛纸钱。”
那收尸人连连点头。
桑景英已经给够钱,洪旭就没有给钱。
不过他许久没见桑景英,因而拉着桑景英说话。
桑景英道:“洪旭,我赶着时间去上学,不能跟你聊了!”
他说完就跑。
跑出一段路以后,桑景英突然想到,洪玥似乎瘦了一些。
曾经那个胖乎乎一团孩子的气的小姑娘,现在瞧着已经是个大姑娘。
这也正常,洪玥已经快成亲。
桑景英这天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
不过他成绩好,老师也就没计较。
租界,《上海日报》编辑部,却又收到了一封没有署名的信。
一个编辑将之打开,然后发现里面又是东兴的稿件。
他连忙将之交给高汉林。
高汉林在刊登东兴那篇骂姜老二的文章的时候,是做好了接下来被姜老二的人针对的准备的。
他甚至给手底下的编辑放了假,免得他们受到伤害。
这还跟黄培成有关。
那天早上,一直跟他不对付的黄培成,专门让人给他送了一封信,信里写了姜老二对《新小说报》的编辑动手的事情,让他小心。
因为这个事情,高汉林非常紧张,但他没想到,姜老二突然就完蛋了!
要是姜老二和那个官员没出事,他们报社肯定要被追究责任,但现在这两人出了事,他们报社也就一点事情都没有。
高汉林还挺高兴,然后,他又收到了东兴的稿件。
这次的稿件,是骂鸦片的。
这篇文章说得非常好,后面写的那个完全没有鸦片的世界,更是让高汉林心生向往。
“主编,这篇文章要刊登出去吗?”有人问。
高汉林道:“我觉得要刊登,你们觉得呢?”
那些人纷纷开口:“我也觉得要刊登!”
“必须刊登!”
“东兴先生写得真好!”
……
高汉林有些理想主义。
他开的报社招的编辑和记者,也就跟他一样,有些理想主义。
他们一致决定要把这篇文章,刊登在明日的报纸上。
桑景云并不知道高汉林的决定。
她打算好好“养”东兴这个笔名,但这件事得慢慢来,现阶段,还是写《一个士兵》更重要。
东兴直接骂鸦片,写得再好,人们看过后也会忘记。
但小说,却是可以感染人,潜移默化改变一个人的想法的。
桑景云相信,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意识到鸦片的害处了。
桑景云想得没错。
租界那个家里富贵,儿子娶了很多姨太太的老太太,最近就在着急鸦片这事儿。
这个老太太的儿子不抽大烟,但她孙子抽!
之前看《无名诀》的时候,老太太就觉得鸦片不好,但她舍不得孙子受委屈,就没想着让孙子戒。
她还想着,他们家有钱,就算一直抽也没事,反正供得起。
但现在看到《一个士兵》里的詹姆斯吗啡成瘾之后,干出许多混账事情,老太太突然就有点心慌。
她孙子也越来越不像样了,这孩子将来,会不会也变了一个人似的?
但是戒鸦片,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这害人的东西,怎么就越来越多了?”老太太抱怨起来。
她记得她小时候,不,哪怕是她年轻的时候,都是没这么多大烟馆的。
可现在,她儿子待客,竟然专门准备大烟。
她孙子,就是因为她儿子不把大烟当回事,才染上的,现在小小年纪,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躺在榻上抽大烟。
那些姨太太看了书,也觉得大烟不好,但她们不敢乱说,就只奉承着老太太,努力把话题拉到故事上。
尤斯塔斯非常聪明,他和其他人一起设计,利用战争害死了管着他们的底层军官。
詹姆斯成了新的军官,他们不再缺食物,日子越过越好。
这个故事真的很好看,一个她们完全不了解的世界,就这么展现在她们面前。
这些姨太太心里,还升起对云景的无限崇拜之情。
云景先生真的很厉害,懂得也多。
也不知道那是个怎么样的人,他一定是个迷人而又伟岸的男子!
桑景丽和陆盈就读的女校里,也有人在聊《一个士兵》这本书。
陆盈和桑景丽转学来读一年级的时候,一年级的学生已经上了很多课。
但陆盈还是可以轻松跟上。
一来她以前学过一些,二来……对成年人来说,一年级学生学的内容,是很简单的。
比如数学,也就是学一学加减乘除。
陆盈以前虽然没读过书,但也会算东西,这些算数对她来说并不难。
至于语文,虽然她识字不多,但一年级那些很短的文章,回家让桑学文教一教,她也就会了。
桑景丽年纪小,想要跟上倒是有点吃力,但也在一点点追赶。
他们不要求桑景丽考第一,她慢慢学,总能把小学内容学会。
这会儿,母女两个正和同学一起吃饭,而她们的同学,突然聊起《一个士兵》,还说起姜老二的事情。
云景写的小说竟然成真了!这件事很惊人,也让很多人崇拜云景,这些十来岁的小姑娘,就觉得云景很神秘,很厉害。
她们聊着聊着,突然有人低声开口:“云景先生真厉害,也不知道他成亲了没有,若是他没有成亲就好了,我将来想要嫁给他!”
“我也想嫁给他,看他写的《真假千金》,就知道他会是一个好丈夫。”
“云景先生真的很好!”
……
陆盈一直没说话。
她的同学想要嫁给她的大女儿,她无话可说。
她还要看着小女儿,免得小女儿乱说话。
第112章 《真假千金》出售
在陆盈曾经的观念里, 一个女孩子说想要嫁给某个男人,是不知羞耻。
她年幼时,很喜欢亲戚家一个小哥哥, 就有人逗她,问她将来要不要嫁给那个小哥哥。
当时的她还不知道“嫁人”的意思, 听他们说嫁人后可以一直在一起,就说了“要”。
然后, 她爹勃然大怒,她狠狠地挨了一顿打。
那时她才三岁。
她不记得自己三岁前的事情, 也不记得自己三岁后的许多事情, 但对那天发生的事情, 记得特别清楚。
毕竟在之后很多年里,她父亲一直用那件事来“教育”她。
也因此, 她从来不敢与外面的男人接触。
现在, 听自己的同学说想要嫁给云景先生,她的心情很复杂。
原来还能这样?
原来她们是可以说这样的话的?
陆盈好奇地看着自己那些不过十来岁的同学, 她在这些孩子身上, 看到了女孩子可以过的, 跟她截然不同的人生。
她希望自己的女儿,也能过这样的生活。
嗯,她的大女儿的人生,已经不需要她操心, 她只要看着自己的小女儿, 让她好好学习就行。
陆盈眼神柔和地看着桑景丽。
而就在这时, 校长的声音突然响起:“你们在说什么?”
陆盈抬起头,就见校长眉头紧皱,一脸的不赞同。
校长的脸跟陆盈记忆里, 她父亲冷漠的脸重合,她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恐慌之情,下意识缩起来,抱紧桑景丽。
桑景丽有些不解,那些聊天的女孩子也有些害怕。
她们年纪虽小,却也知道说这样的话,是不对的。
她们不该说想要嫁给某个男人这样的话。
所有人都忐忑不安,而这时,校长再次开口:“你们崇拜云景很正常,但你们应该做的,是努力成为云景这样的人,而不是嫁给云景!”
校长这话一出来,所有人都愣住。
那些在聊天的女生眼含震惊,她们感觉到,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在她们面前打开。
至于陆盈,她受到的冲击,比其他任何人都要来得大。
这几个月,陆盈虽然不曾制止自己大女儿的一些行为,但总觉得那是不合适的。
现在,听到校长的话,她突然觉得,自己的大女儿,在做一件非常正确的事情。
校长多厉害啊!现在,校长希望自己的学生,可以成为她的大女儿那样的人!
这时,校长再次开口:“很多女人,都以嫁一个好男人为目标,但我希望你们不要这样,你们读了书,学到了很多知识,你们的价值,不只是为男人生儿育女,你们完全可以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
校长说了很多,还提起李清照。
她希望自己的学生,成为李清照这样的人,而不是某个诗人或者词人的诗词里提到的妻子。
陆盈的眼睛亮晶晶的,她想把校长说的话都记下来,但她记不住那么多,她认的字,也没有那么多。
她不敢去找校长要文字稿,就在回家后,给桑学文复述,让桑学文帮她写出来。
桑学文把陆盈说的全都写下来,又读给陆盈听,陆盈听完,却觉得写得不够好。
她道:“你写的,连校长说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
桑学文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陆盈以前一直很崇拜他,现在竟开始嫌弃他。
桑景云下楼吃晚饭,看到这一幕,好奇地询问起来。
等她弄明白原委,就道:“娘,这文章我来帮你写!”
桑景云知道《真假千金》这部小说,有很多女读者。
这个时代以女性为主角的书很少,有女性看了书之后非常喜欢,对作者心生向往,也并不奇怪。
但她和那位校长一样,觉得女性不应该抱有嫁给作者的念头,而应该努力成为跟作者一样的人,或者像金月季这样的人。
桑景云组织了一番语言,写了一篇几百字的文章给陆盈。
这篇文章里的字,陆盈并非全都认得,就让桑学文给她读,然后她一点点背。
桑景云瞧见笑了笑,想到了什么,又道:“娘,这文章你别拿去学校。”
陆盈闻言连连点头。
她已经知道之前姜老二私底下找“云景”,想对云景动手的事情。
为了女儿的安全起见,她坚决不把女儿的手稿拿去学校,这篇文章,她在学校里提都不提。
桑景云不让陆盈把文章拿去学校,却不是怕被人发现什么。
她其实是在写完这篇文章之后,意识到上面的内容,可以写到自己的小说里,或者用东兴这个笔名,专门写一篇文章说这个事情。
就用东兴的笔名去写吧,她现在正在写的小说,不适合插入这么长的一段话。
桑景云想写这样一篇文章,但没有马上动手。
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第二天是3月15日,农历二月廿二。
这天,《上海日报》上又出现了一篇东兴的文章。
东兴这个笔名,这会儿在上海已经有点小名气。
如果他只是骂了姜老二,并不会引起关注,但他写的文章让王老太当街砍死一个官员。
很多人在看到这个新闻后,专门找了他的文章读,知道他的人,也就越来越多。
《上海日报》的老读者,对东兴更是好奇。
这位骂人骂得痛快,写的东西还都是真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
而今天,这些读者发现,报纸上又有了东兴的文章。
这次,东兴又骂人了。
他还骂了一大批人,那些卖大烟的人,在他的嘴里,全都成了十恶不赦的混蛋。
他还在文章里,畅想了一个没有大烟的世界。
普通老百姓看到这篇文章,只觉得写得好,写得痛快。
一些有识之士看到这篇文章,心情却很复杂。
这东兴,也太敢写了!
很多有权有势的人,为了赚钱都在做鸦片生意,东兴这是把他们所有人都骂了。
他就不怕那些人找他麻烦?
还有《上海日报》。
东兴敢写就算了,《上海日报》竟然敢发!
这是一个比一个大胆!
感叹完,他们又觉得东兴笔下那个没有大烟的世界,让人向往。
“若是能有一个强大的政府,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强盛起来!”
“如今军阀割据,各自为政,真的不利于发展!”
“现如今就连各地的货币都不相同,又要如何发展?”
“看东兴的文章,倒也是个有识之士。”
……
这些人对东兴的评价很高,也有点担心《上海日报》。
好在《上海日报》,并未遇到麻烦。
东兴并不是指名道姓骂哪个人的,他把所有人都骂了,这反而没什么。
这年头,谁不被骂?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一脸无语地翻看自己手上的《上海日报》。
以前《上海日报》的销量跟他的报纸差不多的时候,他是不愿意花钱买《上海日报》的。
但现在《新小说报》的销量已经远远把《上海日报》甩在后面,他就愿意购买《上海日报》了。
这是他在施舍高汉林。
既然买了,他自然每天都要看一看。
然后,他就时不时看到高汉林在报纸上说这不好那不好的,一点不怕得罪人。
他一开始幸灾乐祸,后来却担心起来,怕高汉林得罪的人太多,被人套麻袋打死。
他虽然讨厌高汉林,但不想高汉林就这么死了。
“这高汉林,又开始给自己找麻烦了。”黄培成看着报纸上的内容感叹。
他跟高汉林有仇,是因为高汉林骂他。
现在看多了《上海日报》,发现高汉林谁都骂,他对高汉林,突然就没有那么讨厌了。
看过《上海日报》,黄培成又开始关心自己的报纸的销量。
姜老二用吗啡冒充戒烟药出售的事情发生以后,《一个士兵》这本小说,在上海就越来越有名了。
姜老二卖假药,王老太砍官员,这都是大新闻,上海县城的很多报纸都报道了这两件事,而他们报道的时候,理所当然会提起《一个士兵》这本书。
黄培成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件事,他是个会把握机会的,就再次增加《新小说报》的印刷量。
昨天的《新小说报》他印刷了两万一千份,也不知道卖完了没有!
黄培成等了一段时间,就见自己的小舅子回来了。
他连忙问:“昨日的报纸可卖完了?有没有人想要退?”
那些卖报纸的人,若是有报纸卖不掉,是可以退还给报社的。
黄培成的小舅子满脸喜色:“姐夫,没有人退!”
黄培成闻言,哈哈大笑。
他的报纸的销量,又多了一千份!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云景真的是他的贵人!
若是他的报纸的销量能达到两万两千份,他就给云景涨稿费,千字给四元!
黄培成越想越高兴,出门往南城书局走去。
而他刚到南城书局门口,就见上面挂了一块牌子:“云景新书《真假千金》将于二月廿四出售。”
后天是星期六,那天,《真假千金》的出版书,就要发售了!
黄培成进去找费中绪,跟费中绪定了二十套书。
“你要这么多书做什么?”费中绪不解。
这部小说,一直在《新小说报》上刊登,黄培成早就看过。
就算他要买来看,买一套也已经足够。
黄培成道:“我要买来送人,而且我女儿,也可以看看这书。”
黄培成敏锐地察觉到了时代的变化。
他希望他的女儿,能成为金月季这样的人。
虽然这套书要后天才出售,但仓库里已经有很多印好的新书。
费中绪卖了二十套给黄培成,安排人送去黄培成家中。
而这个时候,《真假千金》这本书即将出售的事情,终于传开。
“《真假千金》的书,我一定要买来收藏!”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好看的小说。”
“云景先生能写出这样的小说,他肯定是一个温柔的人。”
“云景先生知道我们女性的不容易,这样的男人,真的很少见!”
……
《真假千金》有许多女读者。
她们不见得都买了《新小说报》,但现在听说这书要出售,她们却都想买一本。
这样的书,她们要收藏起来!
廿四那天一大早,南城书局门口就挤满了人,全都是来买《真假千金》的。
这几年报纸上一直呼吁妇女解放,但即便是租界,大街上的女性数量,也是远比男性少的。
之前南城书局出售《无名诀》,排队的几乎全是男性。
可今日,竟是有很多女性排队买书。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有老学究路过,不满地开口。
那些在排队买书的女人,却并不当一回事,反而怒视对方。
那个老学究愈发不满:“你们女人,挤在男人堆里算什么?不知羞耻!”
排队买《真假千金》的人,不论男女,全都是能接受新思想的,听到老学究这话,他们纷纷开口。
“都说心是脏的,便看什么都脏,古人诚不我欺!我们不过是站在一起等着买书,也不知道你心里想了什么!”
“他心中,必然是想了许多肮脏的事情!”
“他真是不知羞耻!”
……
那老学究被气得不行,但他只有一个人,说不过一群人,最终只能愤怒离开。
这时,南城书局的门开了!
众人一窝蜂冲进去,开始购买《真假千金》。
“这书的封面真好看!”
“这书后面又有新增内容!”
“云景先生对读者真好!”
……
很多人等不及回家,站在街边,就开始看小说。
男人们看着看着,便聊起来:“云景先生这书,里面有女性自强,也有反抗封建家庭,还有劝学!”
“我父母逼我娶一个我不想娶的女子,我本来已经打算认命,现在却坚决不同意。”
“我希望将来能遇到一个金月季这样的姑娘。”
……
女人也在聊天:“我以后,一定要成为金月季这样的人!”
“金月季是我的偶像!”
“云景先生是我最喜欢的作者!”
……
陆盈就读的女校,今日是不放假的。
但学校里的女生,很多家里非常有钱,身边有佣人伺候。
她们早就安排了人去买书,中午吃饭时,很多人就拿到了书。
她们一边看结尾处她们不曾看过的内容,一边夸奖云景。
不过,她们已经不会再说想要嫁给云景这样的话,倒是有人说将来想当作家,写出跟云景一样的小说。
“云景的身份无人知晓,但等我成为跟他一样的作家,兴许就能见到他!”一个高年级女生开口。
其他人纷纷点头,也琢磨着要写点什么。
写文章很难,但她们可以学!
这些女生还是理智的,即便之前说想要嫁给云景,也只是私底下说一说。
但并非所有人都这样。
第二日,报纸上有很多跟《真假千金》这套书有关的新闻。
有报纸说这套书销量惊人,有报纸说云景是现在上海最畅销的作者,也有人好奇这部书的英文版的出版时间。
但最吸引人的,并不是这些新闻,而是别的。
上海有很多风月场所,为了敛财,那些经营风月场所的人,还搞出一个竞选花魁的活动。
上海的男人,可以花钱购买花朵,投给自己觉得最好看的花娘。
最后,得到花朵最多的女子是花国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当然,也有人管那“状元”叫花魁。
上海如今的花魁叫“牡丹”,她相貌美丽,裙下之臣无数,有很多男人为了一亲芳泽,不惜砸下重金。
而今日,牡丹在报纸上示爱,说她心悦云景先生,愿意自赎自身,做云景先生的姨太太。
别的男人为牡丹一掷千金,结果呢?牡丹想要带着她赚下的钱财,嫁给云景。
甚至都不是嫁,而是当个姨太太!
牡丹太漂亮了,哪怕她是个风尘女子,也有很多人想要娶她,甚至有人为她闹自杀。
很多男人嫌弃她的出身,不愿意明媒正娶,但如果她愿意当他们姨太太,这些男人求之不得!
然而牡丹不喜欢那些人,她喜欢云景。
这事儿出来后,上海县城有无数人嫉妒云景。
那些沉迷酒色,从来不看小说的纨绔,这会儿又是茫然又是愤怒:“云景是谁?这到底是哪个混蛋?”
牡丹是他们所有人的,云景这个混帐,凭什么独占?
这些人愤怒不已,觉得云景太过分,竟然勾引牡丹。
云景的读者听到这些话,很是生气:“你们胡说什么?!云景先生如何会做这样的事情?他定是看不上花魁的!”
云景的粉丝,觉得云景一定不会被美色迷惑。
那牡丹一个风尘女子,不配跟云景先生待在一起!
牡丹的裙下之臣却觉得牡丹是最美的,双方最后,竟是吵得不可开交。
桑景云已经知道这件事,哭笑不得。
她是女的,女的!
然后,桑景云就了解了一下牡丹。
了解过后,她就发现,牡丹除了是风尘女子以外,还有点像明星。
她是很多男人买花投出来的,那些男人对她的感情不一般,有那么点追星的样子。
当然,这跟后世真正的明星是不一样的,牡丹外面看着再风光,其实也是个被老鸨掌控着的,可怜的风尘女子。
她可以拒绝普通客人,但那些有权势的人找她,她完全没有能力反抗。
若是真的让她选,她也不一定愿意成为花魁。
桑景云厌恶这个时代的鸦片,也厌恶这个时代的青楼。
但她同情那些被困在青楼里的女子。
她对牡丹是没有恶感的,思来想去,桑景云写了一篇婉拒的文章,让谭峥泓连带着她这段时间新写的小说一起,想办法送去《新小说报》编辑部。
谭峥泓说要帮桑景云送稿件,但之前并未送过。
现在终于有机会!
谭峥泓思考过后,直接拿着稿件去了《新小说报》编辑部。
他时常去那边,这次去,并不会引人注目的。
至于往后……他可以跟黄培成商量出一个送稿件的方法!
谭峥泓刚到《新小说报》编辑部,就看到这里被几个追捧牡丹的纨绔包围了,那些纨绔嚷嚷着让黄培成交出云景的地址,他们要给云景一点教训。
黄培成没有搭理这些纨绔,这些纨绔也不敢真做什么,就只是赖在《新小说报》编辑部不走。
见到谭峥泓,他们开口:“你也是来找云景的?这报社不愿意透露云景的消息,我们正在想法子,你也一起来想吧!”
谭峥泓看到那个说话的人,就认出了对方。
这不是他刚来上海时,在《上海日报》上看到的那个为了花魁闹自杀的小开吗?
没想到他都闹过自杀了,竟然还喜欢牡丹。
谭峥泓道:“我不是来找云景先生的麻烦的,我是来谈生意的。”
他跟这些人可不一样!
他不喜欢花魁,他喜欢云景先生!
那些纨绔闻言一愣。
谭峥泓看着比他们还小,怎么就来谈生意了?
这显得他们很没用!
他们一个没注意,谭峥泓已经进去了。
谭峥泓直接去找黄培成。
他本以为黄培成会有点担心,没想到黄培成面色镇定,似乎一点不把外面的人当回事。
“黄主编,你不怕那些纨绔闹事?”
黄培成道:“他们闹不出什么事情!”
这些纨绔都是靠家里的,而他们的家里人,其实不愿意他们跟牡丹有牵扯。
现在牡丹喜欢云景,他们的家人巴不得牡丹去当云景的姨太太。
既如此,他们的家人肯定不会帮他们,他们也就没本事闹事。
黄培成简单跟谭峥泓说了说这道理。
谭峥泓道:“原来如此!”
而这时,黄培成问:“谭少,你这次过来所为何事?是想看《一个士兵》的后续内容?”
谭峥泓闻言,露出些得意来:“《一个士兵》的后续内容我早已看过,我这次,是来帮云景先生交稿的!”
第113章 牡丹
黄培成听到谭峥泓的话一愣。
云景的稿件, 一直都是费中绪来交的,怎么突然换成了谭峥泓来交?
不,关键应该是……谭峥泓什么时候, 认识云景了?
他都还不知道云景是谁!
黄培成立刻问:“谭少,你见过云景先生了?”
“自然, 我们还相谈甚欢。”谭峥泓满脸自豪。
黄培成闻言很是羡慕:“谭少,你能否帮我引见云景先生?云景先生的小说写得实在出色, 我觉得稿费可以再增加一些。”
加稿费一事,他本打算晚点说, 现在却想用这个, 来换取见到云景先生的机会。
谭峥泓听到黄培成要加稿费, 当即道:“你早该给云景先生加稿费!只是你要见云景先生一事,必须云景先生同意, 我不能做主, 等下我会将之告诉云景先生,先生愿不愿意见你, 就要看先生的决定了。”
“可以, 麻烦谭少了!”黄培成当即开口。
谭峥泓这时, 问起之前姜老二的手下找《新小说报》编辑打听云景先生一事。
黄培成立刻就将姜老二的手下做的事情说了,又道:“那编辑当晚就找到我,与我说了此事。他透露费编辑的信息,实属不该, 但这也是事出有因, 我就不曾辞退他……”
他手底下的编辑说出费中绪的信息, 是不应该的,但当时这个编辑和他的家人都被姜老二的人控制住,他也是没办法。
黄培成怕谭峥泓和谭峥泓身后的云景怪罪, 就帮这编辑说了些好话。
谭峥泓道:“这确实不能怪他,只是我们以后,还是要小心一些。”
谭峥泓和黄培成说定,以后云景的稿子,他让自己的保镖,直接送去黄培成家里。
如此一来,《新小说报》编辑部的编辑,就没办法知道更多信息了。
当然,若有人抓了黄培成,那肯定会牵扯出他,但黄培成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一般人不会对他动手。
云景的小说,并没有招人恨到,让人对黄培成动手。
姜老二的事情,是一个意外。
黄培成也是这么想的,当即答应下来,又道:“云景先生也是遭了无妄之灾,谁能想到,那姜老二竟然真的会拿吗啡当戒烟药卖?”
云景早就写了这段情节,他看的时候,一点没觉得有问题。
不想这段情节刊登的当天,竟然成了真。
“是那姜老二太肆无忌惮!好在云景先生洪福齐天,让他自食恶果!”谭峥泓道。
谭峥泓跟黄培成说了后续的交稿方法,又跟黄培成说了自己在翻译《一个士兵》,这部小说将来也会在英国出版的事情。
黄培成愈发高兴:“明日,我能否将这个好消息刊登在报纸上?”
今日,花魁牡丹在报纸上向云景示爱,此事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这时将《一个士兵》这部小说要在英国出版的事情公开,定会引来更多人的关注,购买《新小说报》的人,也会大大增加。
黄培成心心念念,都是要将自己的报纸做大。
谭峥泓道:“自然可以!除这以外,云景先生婉拒牡丹的文章,你也别忘了刊登。”
黄培成这才抽空去看桑景云写的,婉拒牡丹的文章。
这篇文章很短,开篇说自己今日从报纸上知道了这件事,接着又道:“承蒙垂青,但我坚决拥护一夫一妻制。牡丹小姐才情出众,品貌俱佳,自当有良缘相配,愿君释怀,另觅佳偶。”
看完,黄培成道:“牡丹小姐是个美人,且她有些手段,攒下不少私房,若是娶她做姨太太,可以财色双收,云景先生当真要拒绝?”
谭峥泓道:“云景先生不好美色!”
桑小姐是女子,牡丹再美,桑小姐也不会动心。
黄培成闻言很是敬佩:“云景先生,非常人也!”
谭峥泓闻言笑了笑,桑景云,确实不是普通人!
想到了什么,谭峥泓又拿出一封信给黄培成:“之前那简短的文章,是云景先生让你登在报纸上的,这里还有一封信,若是牡丹来找你,你可以给她,若是她不找过来,那就不用专程给她。”
这是一封收口的信,里面的内容,谭峥泓看过。
信里,桑景云又夸奖了牡丹一番,说牡丹是一个非常出众的女子,又表示牡丹若是有难处,可以写信与他说明。
这是一封很温柔的信。
牡丹是一个风尘女子,她裙下之臣再多,在上海再有名气,依然有人看不起她。
但桑景云写的所有的文字,都不带歧视,把牡丹当成了一个普通的,漂亮的女孩子看。
谭峥泓很喜欢这封信,就不知道牡丹能不能看到。
将手上的信给了黄培成后,谭峥泓就往外走去。
来到外面,他就瞧见那些纨绔花钱让人送来一些吃的,正在吃吃喝喝。
谭峥泓突然问:“你们在这里待着,会不会觉得无聊?”
那些人道:“我们会自己找乐子,不会觉得无聊!”
谭峥泓觉得他们应该是无聊的。
他想了想,转身回到黄培成的办公室,对黄培成道:“黄主编,我记得你这里有全套的《西游记》连环画,还有《真假千金》和《无名诀》的出版书,不如拿出去给外面那些人看一看,好让他们打发时间。”
黄培成看了看外面那些纨绔,笑着答应下来。
反正他不怕那些人弄坏他的书,真要弄坏了,他就让那些人的父母赔钱。
黄培成和谭峥泓一起,把他办公室里,南城书局出版的《西游记》连环画和《真假千金》以及《无名诀》拿出去。
“这些是什么?”那些纨绔里,为首的人问。
谭峥泓道:“这些是云景先生的作品,你们肯定好奇牡丹小姐喜欢云景先生这件事儿,都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你们可以看一看云景先生的书,了解一下云景先生。”
为首的纨绔平日里压根不看书,他嫌弃地看着谭峥泓拿出来的书,想了想,才拿起一本《西游记》连环画。
这连环画图文并茂,浅显易懂,非常好读,符合他的文化水准。
这人很快就看了下去。
其他人见他们的“老大”都看了,就也拿了连环画来看。
这连环画每一本,都是可以单独看的,他们平日里缺少娱乐,也就都很喜欢,还有人不自觉看笑了。
谭峥泓见状,一脸欣慰地离开。
这会儿时间还早,他打算再去桑家看看。
而那些在《新小说报》编辑部待着的纨绔,则飞快地看起《连环画》,看完一本,再换一本看……
十里洋场的某个风月场所,牡丹正在梳妆打扮。
她已经连续两年被评为花魁。
这两年,她很受欢迎,有无数男人追捧她,就算是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也对她和颜悦色,能容许她使小性子。
这一度让她飘飘然,差点认不清自己的身份。
直到去年八月的某天,有人告诉她,说是在她之前的那个花魁生了重病,眼瞅着活不成了。
得知这个消息,牡丹被惊了惊,然后就去看了那个前花魁。
两人以前的关系不太好,但瞧见对方病入膏肓的模样,牡丹还是很害怕。
对方得的是脏病,干她们这一行的人,很多人都会得。
一些人活一天是一天,其实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得病,但牡丹很有钱,过得很好,她不想死。
那之后,连着几天,牡丹都吃不下睡不好,后半夜更是时常被噩梦惊醒。
她怕自己也落得那么个凄惨下场。
她知道,很多被捧红的女人,都没有好下场。
不止干她们这行的,还有唱戏的。
那些有钱人会捧一些戏子,将那些戏子捧上天,但哪天觉得他们的嗓子不好听了,模样不好看了,就弃如敝屣,去捧一个新的戏子。
而那些突然失去他们的关注,从高处落下的戏子,往往下场不好。
就比如她,乍然暴富之后,为了压过“榜眼”和“探花”,她花钱如流水,平日里都用最好的料子做衣服,那些衣服,还穿一次就不再穿。
当时她已经红了一年多,但手上竟然只有几百元!
意识到这些,她愈发睡不着,整个人状态也糟糕许多。
她很清楚,若是一直这样下去,她迟早会被那些捧她的男人抛弃。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了《双面魔君》。
这本书开篇,就是主角被灭满门。
她当时心中的害怕惶恐,与主角差不多,也就一边哭一边看。
孟佑是个非常坚定的人,再苦再难,都要坚持下去。
他最初进入魔教时,身不由己,但后来,他凭借自己的努力,竟然掌控了魔教!
别人看到孟佑在魔教偷偷发展自己的势力的情节,只觉得痛快,她却开始学孟佑。
她开始攒钱,开始拉拢身边那些跟她一样身世凄惨的女子,开始夺权。
她艳名远扬,也因此认识了很多人,她本身还八面玲珑擅长讨好人,也就跟这些人关系很好。
借助这些人,她的自由度越来越高,再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赚了钱八成都给老鸨。
到今年,她甚至隐隐架空了老鸨。
而这,也是她现在敢放话要自赎自身的原因。
若非她架空了老鸨,老鸨是绝不会允许她这么一棵摇钱树跑掉的!
说回《双面魔君》。
这本书让她摆脱了曾经的抑郁,还有了一个模糊的目标。
她看到后来,甚至有像孟佑毁了魔教那样,毁掉自己生活的风月场所的冲动。
这本书,她来来回回看了很多次,也推荐身边人去看。
然后,在这本书之后,她又看了《真假千金》。
《真假千金》这本书,她同样喜欢。
里面金月季的想法,给她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变得与以前不同。
她甚至在看了《真假千金》后,请了个穷困潦倒,日子快要过不下去但识字的女人,来她们花楼,教那些不识字的姑娘认字。
她也重新拿起书本,开始读书。
云景的书,改变了她。
牡丹坐在梳妆桌前,看着清晰里的玻璃镜里,自己明媚的容貌,问身边的小丫鬟:“巧巧,可有人来找我?”
现在已经下午,她刊登在报纸上的言论,云景先生兴许已经看到。
他会不会来找她?
牡丹心中忐忑,怕云景先生会嫌弃自己。
但她冲动之下,还是干出了表白这件事。
自从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她就将自己以前高价购入的衣服首饰,一样样卖出,又想尽办法敛财。
如今的她,已经攒下够自己一辈子衣食无忧的钱。
若是云景先生愿意要她,她就从这泥潭里出来,往后干干净净做人。
若是云景先生不接受她,那她就留在这里,努力帮助那些不幸流落风尘的人。
说不定哪天,她可以像孟佑毁了魔教一样,毁了这个地方!
牡丹想着各种事情,然后就听那小丫头道:“姑娘,有许多人在看了你登在报纸上的文章以后,专程来寻你。”
“这些人里,有没有云景先生?”牡丹问。
小丫头道:“没有,但兴许是没有自报家门。”
牡丹叹气:“也是,云景先生一直隐藏身份,又哪会因为我而出面?”
她虽然在报纸上当众表白,但并不觉得云景会答应。
她只是想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情谊,想让自己不留遗憾。
正这么想着,牡丹就瞧见一个男人从外面进来,大步走向她。
“周爷。”牡丹笑着迎上去,情意绵绵地诉说自己的思念之情。
这个人,她是得罪不起的。
“都说戏子无情,果然如此!你一面对着我甜言蜜语,一面却想着要嫁给别人做姨太太。”姓周的中年男人突然伸手,用力捏住牡丹的下巴。
牡丹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意识到即便云景答应自己,她也不见得能跟着对方离开。
和云景在一起,真的就只能是她的幻想。
“周爷,我心里只有你,你还不知道?我在报纸上登那么一段话,只是想抬抬身价,”牡丹笑盈盈地解释,“等到五月,便又到了选花魁的日子,我年老色衰,保不齐今年就选不上。如今云景热度正高,我与他牵扯一番,定能让更多人知道我,何乐而不为?”
听牡丹这么一说,周爷火气全消:“还是我家牡丹聪明,你放心,这回选花魁,我帮你。”
牡丹她们竞选花魁,那是什么手段都会出的,甚至会自己花钱买票。
一般来讲,多几个金主支持,竞选成功的概率就大一点。
牡丹笑着道谢,跟周爷腻歪起来。
周爷还有事情要忙,因此很快离开,等周爷离开,牡丹又让身边的小丫头去打听外面的情况。
那小丫头过了一会儿才从外面进来,还带来一个婆子,然后那婆子,就绘声绘色地跟牡丹说了外面的事情。
听闻几个痴迷自己的纨绔去了《新小说报》编辑部闹事,牡丹心里一惊。
她立刻道:“备车,我要去《新小说报》编辑部。”
牡丹这话说出后,她身边的小丫头立刻就去打电话,帮牡丹叫了一辆汽车。
牡丹上了车,往《新小说报》编辑部而去。
她到的时候,有些担心,唯恐那些纨绔胡作非为,砸了报社。
然而她想多了。
她进去后,竟瞧见那几个纨绔在看《西游记》连环画,其中一人,甚至在看《真假千金》。
牡丹有些呆愣,那些纨绔瞧见她,却都喜不自胜,围上来与她说话。
牡丹最擅长哄男人,她很快就把这些纨绔哄得眉开眼笑。
然后,还不等这些纨绔多回味一下牡丹的声音和容颜,就发现牡丹已经进了黄培成的办公室。
这些人有些不满,想要闹一闹,但牡丹在里面,他们不想牡丹觉得他们是无理取闹的人。
他们只能坐下来,继续看《西游记》连环画。
为首那个纨绔,还看向他们之中,那个正在看《真假千金》的人:“你看的这书好看不?我看封面上的女人,还挺漂亮。”
看书的那人道:“好看!有一个千金小姐,被农妇给换走了,我已经看到真相大白的时候!”
“这确实很有意思。”为首的纨绔眼睛一亮,很感兴趣。
他们凑在一起,继续看书。
牡丹这时,却对黄培成道:“黄主编,实在对不住,给你添麻烦了。”
牡丹不仅长得好,声音也好听。
黄培成原先,是有些埋怨牡丹的。
但此时听到牡丹这话,他便再也怪不起来:“没事,牡丹姑娘你其实帮了我,我觉得经此一事,《新小说报》的销量,能再增加一些。”
牡丹闻言,捂嘴笑了笑。
黄培成瞧见她的笑容,算是明白人家为什么能当上花魁了。
即便他一心事业,自觉对女人没兴趣,在看到牡丹这么一副模样后,却也忍不住心动。
收回心神,黄培成问:“牡丹姑娘过来,是想问云景先生的消息?”
牡丹其实是怕那些纨绔闹事才过来的。
但她心思细腻,很能洞察他人的想法,黄培成这说话做事,像是云景先生交代了什么似的!
牡丹立刻开口:“确实如此。”
黄培成道:“牡丹姑娘,云景先生给了我一篇简短的文章,让我刊登在明日的报纸上,又留了一封信给你。”
云景先生竟然已经给了自己回应!牡丹问:“我能看看那篇文章吗?”
那自然是可以的,黄培成将那篇简短的文章拿给牡丹看,又把谭峥泓留下的信给了对方。
牡丹看到那段话,眼眶一红。
她其实很怕云景先生会嫌弃自己,看不起自己。
然而云景没有,他甚至夸奖了她,说“承蒙垂青”。
有这句话,即便云景拒绝了她,她也心生欢喜。
她甚至更加喜欢对方。
云景先生坚决拥护一夫一妻制,这是多好的男人!
牡丹想了想,打开了云景给她的信。
她想看看信里写了什么,也好回信。
现在她迫切地想要写一封信给云景先生。
她以前,其实是给云景先生写过信的,但云景先生肯定没看过。
她在这个办公室的角落里,看到了堆叠起来的信件,里面那封精致的信,她一眼就看出是自己写的。
但现在她写的信,云景先生应该会看。
拆开信看了后,牡丹眼眶一红。
信里没有对她的批评教育,只有对她的赞赏和关心,就像是把她当成了一个普通女孩。
缓了缓情绪,她跟黄培成借来纸笔,开始写信。
她有很多想写的东西,但这里到底不是她的地方。
她最后,只简单写了写她对云景的小说的喜爱之情,又说是云景的小说救了她,同时表示,她想跟云景通信。
写完,牡丹跟黄培成要了一个信封,将信装进去,递给黄培成。
“我会转交云景先生。”黄培成道。
“多谢。”牡丹道谢,笑着走出去。
她突然意识到,这是最好的结果。
若是云景先生真的同意让她做姨太太,那她一定会失望。
牡丹离开《新小说报》编辑部的时候,桑景云正在扩写她之前写给陆盈的那篇文章。
她让那些女子,不要因为某个文人的文章,就对对方心生幻想,甚至想要嫁给对方。
知人知面不知心,能写出好文章的人,不一定是好人。
此外,女人应该努力成为出色的人,而不是努力嫁一个出色的人。
今天被表白这件事,让桑景云心生感叹,她写这篇文章时,也就很有激情,一口气写了许多。
写完,桑景云把文章给谭峥泓看:“谭峥泓,你帮我看看,看这篇文章有没有问题。”
谭峥泓看过,立刻道:“这篇文章没有问题。”
他觉得桑景云写得很好,云景是个小姑娘,那些女孩该去喜欢别人,而不是喜欢云景。
“我这就让景雄帮忙誊抄,你等下能否帮我去投稿?”桑景云问。
谭峥泓立刻答应:“自然可以!”
桑景云看着谭峥泓,又笑了笑。
她原先是很怕麻烦谭峥泓的,现在倒是不怕了。
她已经开始把谭峥泓当成自己人。
第114章 针对
今天是周日, 桑景英、陆盈和桑景丽都不上学。
他们聚在楼下,复习的复习,预习的预习。
桑景云下楼一趟, 将刚写好的稿件交给正在做题的桑景雄,让桑景雄帮忙誊抄, 自己则回到楼上。
听到声音,正埋头翻译《一个士兵》的谭峥泓抬起头, 朝着桑景云笑了笑。
桑景云也笑了笑,问谭峥泓:“你去《新小说报》那边帮我交稿, 这一路可顺利?”
谭峥泓道:“非常顺利!”
谭峥泓刚回来不久。
他到的时候, 桑景云正在写文章, 他怕打扰桑景云,也就没跟桑景云说话。
现在桑景云问起, 他才将自己遇到的事情全都说了, 又把黄培成给他的稿费拿出来:“桑小姐,黄培成想见你, 还说要给你加稿费。”
桑景云道:“加稿费可以有, 见我就不用了。”
她最近挺忙的, 不想跟黄培成交际应酬。
“那我明日就去跟他说。”谭峥泓开口。
桑景云道:“不用这么着急,下次交稿时说一声就行。”
说完这件事,桑景云又跟谭峥泓聊起费中绪。
谭峥泓去《新小说报》交稿之前,先去跟费中绪说了此事, 费中绪知道桑景云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才这么做的, 并不反对。
这样就好!桑景云静下心, 继续写《一个士兵》。
期间,桑景雄誊抄好了稿件,然后谭峥泓就叫来保镖, 将稿件交给对方,让对方拿去《上海日报》投稿。
用“东兴”这个笔名写的稿件,桑景云都投给了《上海日报》。
她其实有点担心,怕自己写的文章给《上海日报》带来麻烦。
但《上海日报》以前,也刊登过很多这样的文章。
现在她投稿,《上海日报》那边决定要不要用,也挺好。
谭峥泓的保镖刚离开,楼下就传来桑钱氏喊他们吃饭的声音。
谭峥泓闻言,立刻站起身,兴奋地开口:“桑小姐,可以吃饭了!”
这一看,就是饿坏了,一直在等吃饭。
桑景云和谭峥泓一起下楼,发现今天吃咸菜炖河蚌、炸小鱼、肉丝豆干炒韭黄、油焖笋和凉拌海带。
桑钱氏道:“我今儿个去县城看一个老姐妹,瞧见有人卖河蚌,就买了五斤回来,又买了两斤小鱼。小谭,河蚌你不一定吃得惯,但这炸小鱼,你一定喜欢。”
谭峥泓也觉得炸小鱼自己肯定喜欢,油炸的东西都很好吃,这小鱼一看就知道炸得很松脆,味道绝不会差。
不过他对河蚌更感兴趣,他以前从未吃过河蚌!
“奶奶,五斤河蚌是不是很多?明天还吃?”谭峥泓问。
桑钱氏跟谭峥泓相处多了,对谭峥泓越来越喜欢。
听谭峥泓叫她“奶奶”,她笑起来,又给谭峥泓解释:“五斤河蚌都在这桌上了,河蚌里都是水,五斤河蚌煮过就没多少了,我这买的还不是带壳的,若是买带壳的河蚌,咱们家这么多人,得买好几桶才够吃。”
“原来如此!”谭峥泓开口,打算夹河蚌吃。
这时,桑景云提前夹了一个铜元大小的河蚌给他:“河蚌个头小的更容易入味,比个头大的好吃。”
“嗯。”谭峥泓高高兴兴地吃了。
这河蚌的味道,对他来说略有些奇怪,但他并不讨厌:“这河蚌很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桑景云开口。
她对河蚌不怎么喜欢,尤其是大个的河蚌,她一点都不想吃。
不过她喜欢吃河蚌上带着的边边。
这些是很好吃的。
当然,最好吃的还是炸小鱼。
这种鱼不过手指大小,刺很多,煮着吃很不方便,但炸着吃非常美味!
吃过饭,谭峥泓就离开桑家。
桑景云回到房间里,继续写小说。
而这时,《上海日报》编辑部,高汉林已经将明日的报纸的版面排好。
《上海日报》原先是让南城书局承印的。
可自从南城书局开始出《无名诀》,印刷房就有些不够用,于是高汉林购入印刷机,在自己的报社印刷报纸。
他用机器印了一份报纸出来,然后拿着报纸做最后的校对。
“这个字错了!”高汉林指着其中一个字开口。
东兴今日送来的文章,已经被他排到明日的报纸上。
现在,里面的一个字印错了。
高汉林手下的一个编辑连忙将那个错字替换掉,又道:“主编,这篇文章印在报纸上,会不会不太好?”
“哪里不好?我觉得这文章写得很对。”
那编辑道:“主编,这文章针对云景先生,容易被骂。”
今天,花魁牡丹对云景示爱,引来无数人关注。
明天,他们报纸上就登出一篇文章,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让女性不要因为看了几篇文章,就对作者心生向往,许出终生……
这不是针对云景先生,又是什么?
高汉林道:“东兴又没有指名道姓!更何况,我觉得他说的是对的,女性应当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受骗。之前就出过有人假冒某个文人,对几名女子骗财骗色的事情。”
高汉林很喜欢东兴的文章。
东兴的白话文读着很舒服,写的东西也有理有据。
至于有针对云景的嫌疑……总不能有这个嫌疑,这么一篇好文章他就不刊登了!
高汉林都这么决定了,那些编辑也就不再纠结,开始指挥印刷工进行印刷。
而这时,某个青楼里,一个相貌不输牡丹的女子,问自己那个从外面回来的小丫头:“我让你办的事情,你可办好了?”
这小丫头道:“凌姑娘放心,已经办好了!”
这女子姓凌,是如今上海的“花国榜眼”,去年比美时,她输给了牡丹,之后就一直不甘心。
她处处跟牡丹比,一心想在今年的比赛里赢过牡丹。
而今天,在报纸上看到牡丹对云景先生高调示爱的文章后,她就连连骂牡丹“阴险”。
那云景的小说,她也有看。
她觉得云景的身份肯定不一般,按照她一个客人的说法,那云景可能是个有情报来源的高官。
她们这样的风尘女子,能当高官的姨太太,已经是很好的出路,牡丹真要被云景看上,后半辈子就有着落了!
即便牡丹没有被云景看上,她这么一表白,必然引起轰动。
妓女在报纸上对一个文人示爱,多大的噱头啊!如今上海的普通百姓,肯定都在关心这件事,也肯定都知道了牡丹这个名字。
她以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么个打响知名度的方法?
她不能只让牡丹一个人风光!
所以,她今天让身边的小丫头去了一趟报社。
她也要在报纸上对云景示爱!
而这么想的,不止她一个人。
第二天是星期一。
凌晨三四点,上海的有钱人还在睡觉,很多挣辛苦钱的人,却已经起来。
一些人挑着担子,将一担担的蔬菜挑进租界。
又有人从船上抬下一只只猪,送去卖猪肉的地方。
还有人在扫大街,而那些租了黄包车的车夫,已经开始交接。
很多黄包车,都是两个车夫轮流拉的,一个人从早上拉到傍晚,另一个人则从傍晚拉到凌晨。
晚上用黄包车的人比较少,但时不时能拉到有钱的客人,因此赚得并不少。
就是晚上出来拉车,会很累。
除了这些人,还有一些茶馆和早餐铺已经开门。
铺子里,一些中年妇女,已经勤勤恳恳开始做包子做馒头,做好了就放到蒸架上去蒸。
慢慢地,就有人上街了。
一些人睡得早,一些人年纪大了觉少,他们起床后,那些没钱的在家里做早饭,有钱的就带着几枚铜元,去早市吃早饭。
茶楼里,几个来得早的人已经开始聊天:“昨天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什么?”
“就是牡丹喜欢云景先生那事儿。”
“你说这个啊!我听说了,云景先生真是艳福不浅!”
“是啊,云景先生真让人羡慕,要知道,很多人花了钱,都见不到牡丹。”
一些人羡慕,也有人对牡丹的行为表示不满。
“你们怎么追捧一个风尘女子?依我看,牡丹根本配不上云景先生。”
“确实!云景先生才学出众,一个青楼女子,又哪里配得上他?”
“希望那牡丹不要缠上云景先生!”
……
说着说着,一个年轻男子用力拍了一下桌子,高声开口:“我相信,云景先生一定会拒绝牡丹,再狠狠训斥对方一番!”
又有人道:“我却不这样想,据说牡丹很有才情,我觉得云景先生,应该会愿意让牡丹给他红袖添香!”
这两人争执不下,这时,有人拿着《新小说报》进来。
他们一起问:“兄弟,《新小说报》上,可有云景先生对牡丹的回应?”
那人道:“有!”
这两人闻言,一起凑过去看,结果云景先生的回复,跟他们想的都不一样。
云景先生似乎不讨厌牡丹,但他并未接受牡丹。
两人一时间都愣住,仔细想了想,却又觉得云景先生这样做是对的,很有风度。
同时,他们被《新小说报》上的另一个消息吸引了注意力。
《一个士兵》这部小说,也将被翻译成英文出版!
两人最后,差不多同时开口:“云景先生,当真厉害!”
而这时,又有人拿着几份报纸进来,这人听到他们的话,当即道:“云景先生确实厉害!今日报纸上,花国榜眼和另外几位女子,也都向他示爱,说要嫁给他这样的人!”
虽然大清已经亡了,但此时的女子,依旧受到许多束缚。
普通女子,是不敢做出在报纸上示爱这样的事情的。
所有对云景示好的女子,都是从事风俗业的,她们这示好,也不一定是真的,或许只是为了打响自己的知名度。
但不管怎么样,这件事很受百姓关注。
很多老百姓不识字,也没闲暇去听人说书,他们最初时,对云景并不熟悉。
但这段时间,先是姜老二的事情,接着又有花魁对云景示爱……上海的那些老百姓,便也都开始议论起云景来。
云景先生在上海的知名度,突然大了很多。
茶馆里,也有人感叹:“这么多女子向云景示爱,新书还要被翻译成英文出版,云景先生当真是人生赢家!”
而他这话刚出口,就听到说书先生敲响了桌上的小鼓。
这是要开始说书了!众人都安静下来,不再说话。
而那个说书先生,则拿出《一个士兵》,开始给茶馆里的客人讲述今日的内容。
茶馆里的人听故事的时候,谭家,谭大盛刚起床。
他下楼吃早饭,同时翻阅桌上的报纸。
这一翻,他就注意到又有人在报纸上对云景示爱。
谭大盛笑道:“儿子,又有人在报纸上对你的云景先生表达爱慕,你要不要也去报纸上登一个?”
谭峥泓愣了愣,连忙跑到谭大盛面前去看,看完哭笑不得。
这些女子,也太大胆了!
还有,他们对云景先生的情况一无所知,怎么就敢表白?
幸好,桑景云用东兴的笔名写文章,制止了这件事!
谭大盛见儿子一副酸溜溜的样子,很是好笑。
他又去翻别的报纸,然后就看到《上海日报》上,头版头条是东兴的文章。
谭大盛并不知道东兴也是桑景云,但他对这个笔名有印象。
这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对姜老二的底细知道得非常清楚,前几日,他还大骂那些种鸦片的。
谭大盛当时很庆幸,庆幸自己并没有种大烟。
也不知道东兴今天又要骂谁!
谭大盛看下去,看着看着就笑起来,对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的谭峥泓道:“儿子,报纸上有人骂你的云景先生!”
谭峥泓立刻凑过来:“谁?谁骂云景先生?”
谭大盛指着东兴的文章给谭峥泓看。
东兴这文章,虽然没有明确提到云景,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写的是云景。
他让那些女人不要看了几篇文章,就去喜欢一个文人……潜在意思,不就是云景人品不行,不是良配?
这人,明显是在针对云景。
谭峥泓看到这篇文章,却不这样想:“这文章哪里骂云景先生了?它只是劝那些女子理智。”
这可是桑小姐写的,怎么会骂云景?
谭大盛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儿子。
他儿子的文化水平这么差的?连这个都理解不了?
这文章在这时候发出来,它的意思,不就是云景表里不一,让人不要去喜欢云景吗?
谭峥泓并未领会自己父亲的意思。
他对自己的父亲开口:“爹,我赶着去桑家,再见!”
谭大盛目送谭峥泓离开,又把东兴的文章看了一遍。
看得出来,云景突然崛起,有些招人恨。
谭峥泓今天带了一些晒干的虾去桑家。
这虾是加盐煮熟后再晒干的,可以直接当零食吃,也能拿来做菜。
桑景云当场吃了一个,然后才去喝粥。
喝完粥,桑景云就对谭峥泓道:“我们出去买报纸。”
谭峥泓答应下来。
也是巧了,他们出去没多久,就遇到了之前谭峥泓教导过的那个报童。
这报童洗干净衣服和手脸,还学会了叫卖,就是他说的东西不太对劲:“诸多女子向云景示爱,东兴怒斥此行为!快来买《上海日报》!”
“东兴怒骂云景为哪般?快来买报纸!”
桑景云听得一头雾水,把那个报童叫过来询问,然后就听那个报童顶着一张被寒风吹得红扑扑的小脸开口:“花魁爱慕云景先生,惹来东兴嫉妒,他就在报纸上训斥了云景!”
桑景云问:“谁告诉你的?”
小报童开口:“都这么说!我还听说,《上海日报》跟《新小说报》有旧仇,之前《上海日报》的主编,就骂过《新小说报》。”
这个小报童一改之前的腼腆,跟桑景云说了一些八卦。
这些八卦听着很有意思,但桑景云确定,自己不会嫉妒自己。
只是……她买了一份《上海日报》看,又结合了一下现在的情况,她用东兴这个笔名写的文章,好像是在针对云景?
这一点,她还真没想到!
桑景云有些无奈,突然又想到了什么。
她是想要将云景和东兴这两个笔名彻底分开的。
既如此,别人误会东兴针对云景,也是好事儿。
她接下来,甚至可以用东兴的笔名,指名道姓地写几篇文章指责云景!
这样不仅能把两个笔名彻底区分开,还可以用东兴这个笔名拉仇恨!
想到这里,桑景云立刻就琢磨好要写什么了。
她用云景这个笔名写小说时,很多事情,都写得比较含蓄。
她干脆就用东兴这个笔名骂云景,说云景胆小,说云景这不敢写那不敢写,想要写毒品的危害,都只敢用国外做背景……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这天回家后,桑景云就开始写文章,写完,她拿给谭峥泓看。
谭峥泓对有人误会东兴针对云景这件事很不满。
东兴哪里针对云景了?东兴就是云景!
结果,正在他想着要如何解释的时候,桑景云递给他一篇指责云景的文章。
谭峥泓满头雾水,桑景云这是想干啥?!
桑景云见他疑惑,就说了自己的想法,又道:“我之前用东兴的笔名写鸦片的危害的时候,畅想了一下未来,这一段,我打算写在《一个士兵》这本小说里。到时就让尤斯塔斯带着一些士兵游行,要求彻底禁毒!在云景这么写了之后,我可以用东兴的笔名,指责云景剽窃他的创意……”
这时候的文人,相互指责的很多。
东兴和云景关系不好,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在她这么做了之后,就算将来她将自己是云景的事情公开,别人也不可能想到东兴是她!
桑景云越想,越觉得这样很好。
云景和东兴吵起来,还能引来他人关注,让她的观点,被更多的人看到!
谭峥泓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觉得桑景云很可爱。
桑小姐兴奋地说着什么的样子特别好看,国文学得一般的他说不出什么形容词,就只知道,自己这会儿都没办法专心听桑景云说话。
桑景云心情很好,《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却很生气:“高汉林这家伙绝对是嫉妒!他嫉妒我,于是故意在报纸上刊登东兴的文章!东兴也是嫉妒云景,才会写这样的东西!”
之前东兴写骂姜老二的文章,高汉林将之刊登出来的时候,他很敬佩,还想着要跟高汉林冰释前嫌。
现在……呵,他以后绝不会给高汉林好脸色!
而牡丹,这时也在为东兴的文章生气。
云景先生这么温柔的人,竟然被东兴恶意揣测!
这个东兴,实在太过分!
云景的很多读者,也觉得东兴不对,但也有一些人,觉得东兴说得好!
上海有很多女子,在看了《真假千金》后,对云景起了爱慕之情。
这是不对的,他们早就有意见了!
云景名气很大,但东兴依然出言指责,这是不畏强权!
报纸上说什么的人都有,乱糟糟的一片。
而海上,洪永祥坐在船头,看着周围一望无垠的海面,已经有些受不了。
他们的船离开上海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
中间他们停下休整过,也曾因为遇到风浪难以前行而被迫在一个码头上停留数天。
总之,一直到现在,他们还没有到达欧洲。
而他们船上的劳工,已经死了一个,还有几个正在生病。
朝夕相处的人在自己面前去世,这让洪永祥有些难受,但船上其他的管理人员,却觉得很正常,还夸他将那些劳工照顾得很好。
那些人,本以为路上要死很多劳工。
甚至就连劳工们自己,都不怎么在意这件事。
洪永祥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他要继续教导这些劳工,让这些劳工学会各种知识,知道人人平等!
他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他们甚至不比那些洋人差。
不过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现在的话……让那些劳工多锻炼吧。
若是他们不多动一动,等下船的时候,兴许人已经没力气。
第115章 束胸
接下来几日, 报纸上一直很热闹。
所有人都觉得,东兴在发了那么一篇文章以后,就该消停了, 没想到他转头又发了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直指云景正在写的小说《一个士兵》。
东兴说这是好书, 能警醒世人,但他觉得云景胆子太小:“云景此书, 字里行间都写着四个字,要禁毒!但他胆子小, 只敢借用国外的背景去写……”
“这世间之人, 大多瞻前顾后, 但这个国家,需要先驱者。”
“若眼睁睁地看着山河破碎, 依旧作壁上观, 那是国家之悲哀,民族之不幸!”
……
东兴说的, 有一定道理。
但他拿云景举例, 就不对了!
云景先生一直在写小说, 一直在发声,东兴骂那些无所事事整日抽大烟的文人也就算了,为什么要说云景先生?
自然而然,就有人给《上海日报》投稿, 反驳东兴。
又有人站在东兴这边, 觉得东兴说得没有错……
再加上有许多风尘女子对云景表达爱慕, 一时间,上海的读书人,都在聊云景, 自然也聊起东兴。
东兴发表的文章没几篇,但蹭着云景的热度,倒也有了不小的知名度。
不过,有人关注这些,但也有人关注的,是别的事情。
比如俄国刚刚结束的革命。
之前,公历3月8日,俄历2月23日,国际妇女节那天,彼得格勒十几万男女工人进行了罢工和游行,拉开二月革命的序幕。
3月15日,沙皇退位给自己的弟弟,3月16日,沙皇的弟弟宣布退位。
统治了俄国三百年的罗曼诺夫王朝消失。
这事儿,让很多人见识到了工人的力量,国内一些有识之士,都在讨论这件事。
在这些纷纷扰扰里,《真假千金》的销量节节攀升的事情,关注的人并不多。
《新小说报》销量再创新高的事情,除了《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以外,知道的人就更少了。
这让黄培成有些郁闷,只能自己想办法进行宣传。
他现在见个人,就要跟对方说一说自己办的报纸的销量。
时间过得很快,没几天,农历二月就过去了,又迎来了农历二月。
1917年,农历里有个闰二月。
今年的第二个二月初一是星期五,这天谭峥泓有事,就没来桑家,但二月初二星期六这天,他很早就过来了,给桑家人带来了一些粿条。
粿条是他们家常吃的东西,但桑家人没吃过,他就准备了生的带过来,让桑学文做给家里人吃。
桑学文做了炒粿条,还挺好吃,桑景云吃了一大碗,然后叮嘱桑景英,让桑景英今日去县城读书时,别忘了把洪玥的画稿带回来,明天好去交稿。
“姐你放心,我不会忘记的!”桑景英笑着开口。
谭峥泓大口吃着炒粿条,夸桑学文手艺好,又夸陆盈读书努力。
他们吃饭的时候,陆盈一直在看课本!
陆盈被谭峥泓一个小年轻夸了,有些不自在,笑了笑之后继续看书。
吃过饭,家里几个要上学的,就都去上学了。
桑学文在家誊抄稿件,桑景雄在家学习,桑钱氏和阿兰则在旁边做鞋底。
桑景云带着谭峥泓去了自己房间,问谭峥泓:“你手上拿的都是什么?”
谭峥泓手上拿着一个大布包。
谭峥泓道:“桑小姐,《真假千金》这本书,我翻译好之后,不是找人去润色修改了吗?他修改好了!”
谭峥泓在自己没有完全翻译好《真假千金》这本书的时候,就已经将前面的内容拿去给一个洋人修改。
现如今,那个洋人已经把这本书完全修改好。
说起来,生活在租界的洋人,不完全是有钱的。
在租界,也有一些洋人没什么钱,靠为那些有钱的洋人服务来赚钱生活。
他们有些成为巡警,有些成为老师,也有人在那些专门服务洋人的餐厅工作。
谭峥泓找来润色《真假千金》这本书的,就是一个洋人老师。
这人是诺伯特介绍的,诺伯特说他很有才华。
谭峥泓一开始还担心这个很有才华的洋人,会不愿意帮自己修改《真假千金》,但后来聊了聊,就意识到问题不大。
主要是这人虽然有才华,但很内向,这注定让他赚不到太多钱。
赚不到钱,他就缺钱,自然愿意赚外快。
“这么快?”桑景云有些惊讶。
“他说他很喜欢这本书,就修改得快了一些。”谭峥泓将自己的翻译稿,和那人修改的稿件都拿出来。
那人并未在谭峥泓的原稿上修改,而是自己将这个故事,重新写了一遍。
“我昨日才拿到这些稿件,现在就看一遍!桑小姐,若是这稿件没问题,很快就能开始印刷了。”谭峥泓很高兴,开始看自己手上的翻译稿。
这一看,谭峥泓对诺伯特介绍的那个老师,就敬佩起来。
他翻译《真假千金》的时候只求意思对,别的地方是不怎么注意的,有些句子也就繁复并且很长。
现在,对方把那些句子,重新写了写。
如今这本书,给人一种读起来很舒服的感觉。
桑景云道:“那你看吧,我打算写一篇文章。”
“桑小姐,你要写什么文章?”谭峥泓问。
“写一篇抨击裹脚束胸的文章。”桑景云道。
她写《真假千金》的时候,曾经借金月季之口,诉说缠足的坏处。
但那时候,她没想起民国女子还要束胸这件事,也就并未提到束胸。
现如今,政府早已禁止缠足,年纪小的女性,都可以不受其害。
但束胸这件事,大家依然在做!
此时的人觉得胸大是让人羞耻的事情,一些发育好的女性,就不得不用布料将胸部紧紧包裹。
而这,会让女子很不舒服,也会影响女子的发育。
此外,纵然桑景云不是学医的,她也知道这样折磨胸部,容易让女性患上乳腺癌。
这时没人提这个,不是没人得,而是大家都还不知道这个病。
而她对束胸了解不多,是因为桑家是商人家庭,对束胸没那么重视。
桑钱氏农村出生,农村女子都没有足够的布料来做衣服,自然不会刻意去束胸。
桑钱氏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从未束过胸。
陆盈刚嫁到桑家时,倒是束胸的,但一来她并不丰满,束不束区别不大,二来桑学文不喜欢,也就没再折腾自己。
桑家比较随意,但也有些家庭,对女子的要求很严格。
出生在那样的家庭的女孩,从青春期开始,就被迫束胸。
桑景云记得,民国时期爆发了一场持续多年的“天乳运动”。
这场运动是很成功的,一开始政府会抓捕那些不束胸的女子,但后来,政府会对束胸的女子进行罚款,要求必须放乳。
现在是民国初期,整体还是保守的,但到了民国中后期,在上海这样的地方,风气就比较开放了,女子的穿着打扮也会很大胆,甚至有些人会比后世更为大胆。
桑景云已经不记得天乳运动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她提前骂一骂束胸,算不得什么。
“束胸?”谭峥泓有些疑惑,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
桑景云给谭峥泓解释了一下。
谭峥泓面红耳赤,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
桑小姐怎么跟他说这个!这也太不把他当外人了!
正害羞,谭峥泓突然注意到,桑景云的表情很平静。
谭峥泓愣了愣,猛然间意识到,自己没必要害羞。
就像裹脚陋习残害了很多女性一样,束胸也在残害女性,简直跟刑罚无异。
桑小姐跟他谈刑罚,他不该因此害羞。
这么一想,谭峥泓心里的羞涩烟消云散。
他想到了他曾经听说过的,西方的束腰。
那时他就觉得束腰不人道,没想到他们国家也有这样的事情,只是不是束腰,而是束胸。
谭峥泓道:“这确实不应该!桑小姐,你要好好写文章抨击束胸一事!”
“嗯。”桑景云笑了笑。
他们聊束胸的时候,上海县城,洪家,洪玥的母亲正在帮洪玥束胸。
洪玥是个有些丰满的小姑娘,最近她开始发育,胸围也就越来越大。
这可愁坏了洪玥的母亲,她让人给洪玥做了一个厚实的小马甲,今天一大早,就来找洪玥了。
“阿玥,先用布把你的胸部给裹起来,再穿上这马甲,你的胸就不会长大了,也不会不好看。”洪母很是高兴。
她并未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对的。
她觉得自己做这些,都是为了洪玥好。
洪玥也没意识到这有什么不对。
身体的发育让她有种羞耻感,她也想遮掩身体的变化。
洪玥按照自己母亲的吩咐,开始束胸。
但这很疼!
女性刚开始发育,胸部是会疼的,这时将之紧紧裹住,想也知道很不舒服。
用布裹上后,洪母还让洪玥穿上了一件小马甲。
这马甲的前面,是密密麻麻的盘扣,洪母用力勒紧洪玥的身体,将那些盘扣一颗颗扣上。
“娘,我不舒服。”洪玥忍不住了。
洪母道:“忍一忍就好了,我当初也是这样过来的。”
洪母帮女儿把胸束紧,见女儿已经没有了身体线条,心满意足地离开。
洪玥却觉得自己除了胸口疼,连透气都要透不过来。
原本这个时间,她是要画画的,但此刻她整个人都被勒紧,呼吸都变得短浅急促,又哪里还能画画?
“画儿,你快帮我解开马甲。”洪玥开口。
王画是被洪玥买回来的,她本就感激洪玥,在洪玥和桑景英帮她安葬了弟弟妹妹之后,她更是对洪玥死心塌地。
现在洪玥让她帮忙解扣子,她二话不说,就将之解开。
当身上的小马甲被解开,洪玥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总算又活过来。
王画却有点担心:“小姐,夫人她会不会生气?”
洪玥道:“就算她生气,我也不能穿着这东西!”
她不想受罪,真要这么被裹着,她还怎么画画?
想了想,洪玥道:“画儿,你帮我把这马甲改大一点。”
这马甲的尺寸太小,穿着实在太不舒服。
里面的布料缠松一点,马甲改大一点,这样穿着就不会难受了。
王画答应下来,将那马甲后背用剪刀剪开,接上一段布料。
她虽然年纪小,但以前家里缝缝补补的活儿,都是她干的,针线活做得不错。
洪玥在房间里画了一上午的画,而这时,王画已经帮她把马甲缝好。
已经放宽的马甲穿着就没有不舒服的感觉了,外面再穿个宽松的褂子,其实也没有什么曲线。
洪母并未发现女儿的不对,只怪怨王画:“你这小丫头整日躲懒,都不知道要下来帮忙。”
洪玥知道自己这时候若是帮王画说话,这事就没完没了了。
她给了王画一个眼神,和王画一起“沉默是金”。
果不其然,洪母念叨几句就不念叨了。
另一边,桑景英从洪掌柜那里拿到洪玥的画稿后,就去了学校。
而他刚到学校,就有许多人跟他打招呼:“桑景英,早!”
“桑景英,你吃早饭了吗?”
这些人看到桑景英,都笑眯眯的,非常热情。
毕竟在他们学校,桑景英是个能耐人。
他不仅每天都买《新小说报》,还买了《真假千金》的出书版!
那些报纸,并不是每个人都看了的,他们班有很多人没看全,更何况,出版书后面,是新增了内容的!
最近,桑景英班里的学生,轮流跟桑景英借书看,对桑景英的态度,也就愈发好。
再加上桑景英学习好,技术也学得好,现如今他是班里的班长,学生都听他的话。
在学校忙了一天,桑景英收拾好自己的书包,就往电车站走去。
他到家的时候,他们家已经开饭。
晚上吃炒肉,桌上还有一盘炒粿条,被当作菜来吃。
谭峥泓觉得稀奇,桑景云倒是不觉得奇怪。
饺子、粉丝等等,这年头都会被拿来当菜吃,她还听说过有人家喝粥,菜就只有一碗酱油拌面。
谭峥泓吃完就离开了,第二天,又早早过来。
昨天他把《真假千金》的英文稿子核对了一半,今天应该能把另一半核对好。
而桑景云,她已经把自己之前那一周写的稿件全部整理好。
谭峥泓让自己的保镖趁着时间还早把稿件送去黄培成家中,顺便将稿费带回来。
他那个保镖办事很靠谱,不到一个小时就回来了,带回来的除了稿费,还有一封信。
这封信看着就不一般,信封是用彩色的纸粘贴制作而成,上面还画了画,又用娟秀的字迹写了“云景先生亲启”几个字。
桑景云有些好奇:“这是?”
谭峥泓道:“桑小姐,这是牡丹给你的信。”
他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有点酸溜溜。
酸完又觉得自己莫名其妙。
他为什么要去吃一个女孩子的醋?
桑景云拆开信,从中取出厚厚的一叠信纸。
这封信,早已不是牡丹最初写的那封。
上周末,牡丹在《新小说报》编辑部写了一封给云景先生的信以后,第二日,就差人去问消息。
得知云景先生还未去拿信,牡丹考虑过后,就另外写了一封信,将之前的信替换。
这封信是她抽时间写了许久,又仔细誊抄过的,每个字都非常漂亮。
桑景云看得赏心悦目,看完,又忍不住叹气。
牡丹在信里说的不多,主要表达了对她的小说的喜爱之情,还说《双面魔君》这个故事,让她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
这信看着没问题,但仔细去读,却能看出牡丹过得并不好。
她物质上不缺什么,但心里应该是难受的,对自己如今的生活,也并不满意。
桑景云也觉得,牡丹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现代时,很多女性三十多岁,看着依旧很年轻,一些保养好的人,更是到了四五十岁,也一点不显老。
但这个时代的风尘女子,是不一样的。
她们的鼎盛时期,往往只有几年,因此要早早寻后路。
看得出来,牡丹已经有这样的想法了。
但她想要抽身,没有那么简单。
离开烟花之地之后,她想要找个别的容身之处很难。
牡丹并未在信里向桑景云寻求帮助,但桑景云给她写回信的时候,还是写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她建议牡丹存钱买个房子,给自己一些保障。
桑景云还提到,牡丹若是愿意,可以去试着拍电影,拍广告。
这时中国的电影行业还未发展起来,但已经有人开始拍电影。
牡丹若是去拍电影,说不定就能从原先的泥潭里出来。
当然,往后想要过得好,还是要靠牡丹自己。
桑景云写完回信,又有了创作冲动,于是就提笔,开始骂那些去风月场所的男人。
若是没有这些男人,也就没有风月场所了!
男人管不住下半身,与畜生何异?
一个连克制都做不到的男人,又如何成大事?
最后,她还又一次畅想未来。
将来,那些风月场所都会变成违法的,到时若有男人被抓到,就要去警局拘留!
写完,桑景云就拿去给桑景雄抄写。
桑景雄最近抄了很多东兴的文章。
他在上海租界没有朋友,平日里不怎么出门,也就没怎么接触外面的人。
每天在家不是看云景的小说,就是抄东兴的文章,他看多了抄多了,也就对桑景云透露出来的思想全盘接收。
仔细想想,一个男人若是忍受不了诱惑,确实成不了大事!
他将来是要做大事的,一定不能被美色所惑!
桑景云不知道桑景雄的想法。
她这会儿正在看《上海日报》,今天,上面刊登了她昨天写的,说束胸不好的文章。
《上海日报》的主编真的很不错,她投递的稿件,总是第二天就能见报。
也不知道别人会如何看她的这篇文章。
上海的人,慢慢看。
今天是周末,顾教授照旧约了一些好友,到自己家聊天说话。
顾教授认识西方的一些人,能从西方弄回来报纸书籍等很多东西,而最近,他就弄回来一些共产主义相关的资料。
这类思想,现在在西方很火,毕竟俄国那边,刚刚爆发了一场惊人的革命。
顾教授是想跟人聊这些的,但真的见面以后,他们先聊的是东兴。
“今日刊登在报纸上的东兴的文章,你们可有看?”
“看了,这东兴,当真是什么都要说一说。”
“他之前还在骂鸦片,现在又开始骂束胸。”
“束胸也确实是恶习,跟裹脚一样,让女子变得孱弱,让她们难以照顾好孩子。”
“确实!”
……
他们觉得,一个民族想要强盛,孩子至关重要。
而孩子是女性哺育的。
女性束胸裹脚,对哺育孩子不利,对这个国家不利!
当然,也有人觉得,女子在这世上,不该只是为了哺育孩子而存在。
她们完全可以跟男人一样,做出一番事业。
当然,前提是没有裹脚束胸这样的事情束缚她们。
不管怎么样,他们的观念,已经领先于这时绝大多数人。
说着说着,顾教授又道:“这东兴的文章,都很有道理,就不知道他为何,总要说云景先生!”
他非常喜欢云景先生的书,对东兴这个人,也就多有不满。
这人为什么总是针对云景先生?
比如这篇文章,他呼吁国人废除束胸,这是一件好事,但他非要在文章里提一句,说云景写《真假千金》时,绝口不提此事……
云景先生可能是疏忽了没写,可能是压根不知道这一点,关他何事?
教过谭峥泓国文的张先生笑着开口:“他们兴许认识,还有仇。”
东兴一直不喜欢云景,说不定是因为两人现实中认识,还有仇。
不过这仇应该不深,因为东兴虽然总拿云景举例,却也会夸奖云景的小说,甚至将云景的小说里的内容,剖析得入木三分。
这两人,他瞧着有点像欢喜冤家。
顾教授道:“也不知道他们都是什么人……对了,《真假千金》你们可有买?”
众人纷纷表示有买,还说已经寄给自己生活在其他地方的朋友。
《真假千金》这本书在上海很火,但在别的城市,还没几个人看过。
一些偏远一点的城市里的人,说不定连《无名诀》都没有听说过。
说起来,云景先生写书的速度,当真是快。
到如今也不过半年多,他已经出了两本书,第三本也写了不少。
他们聊过这些,才开始聊俄国的革命,聊欧洲的战争。
那场战争,带给这个世界很大的影响,也不知道最后会走向何方。
希望他们国家那些前往欧洲的劳工,可以平平安安的。
第116章 逛街
顾教授他们看到东兴说束胸是陋习的文章的时候, 《上海日报》的其他读者,也都看到了这篇文章。
《上海日报》时不时刊登一些新思想,对一些新闻的解读, 也跟其他报社不一样,因此《上海日报》的读者, 普遍年轻而富有活力。
他们有些是第一次听说束胸这件事,有些是以前知道但并未在意。
现在看了文章, 他们才知道束胸是怎么回事。
然后,他们都觉得, 束胸是有害处的。
“没想到束胸竟有这么多害处!”
“突然想到, 我一个长辈, 便是胸痛去世。”
“西方女子从不束胸,我国女子, 为何要束胸?”
……
东兴写的束胸的文章, 从各方面阐述了束胸的危害。
束胸会导致胸廓畸形,也就是肋骨的生长变形, 而这会让女子呼吸不畅。
一旦女子呼吸不畅, 就容易头晕、乏力, 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束胸还会引起胸部疾病,其中就包括让女子胸部长肿瘤,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生命。
束胸还会影响女子发育, 导致将来乳汁分泌不足。
文章还从心理方面说了束胸的危害, 说这是社会对女性的压迫。
女性以胸为耻, 会让她们产生沉重的心理负担,缺少自信,不利于女性的解放。
女性若是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做主, 又何谈自由?
东兴号召女性放乳,自由呼吸,这样才能拥有健康的身体,哺育健康的后代。
桑景云一开始,其实不想在文章里写放胸对哺育后代的有利作用。
但在这个时代,很多人在乎的就是这一点。
因此,她在思考过后,将之写在文章里。
这样一篇文章,有人支持,自然也有人反对。
很多人看了文章后,觉得束胸实在不对,但也有人觉得现在的年轻人无法无天。
之前那些人没少骂云景,一直到《真假千金》确定要在英国出版,他们才停下不骂,而现在,他们又去骂东兴。
他们觉得这个东兴,比云景更可恶!
云景的小说里,只写了金月季一些大逆不道的想法,但东兴,他在文章里指着他们的鼻子骂。
有人不满东兴指责云景,但东兴对云景还是很客气的,他骂得更多的,还是那些坚持女性要三从四德的人。
上海县城,小报童喊着噱头十足的叫卖的话:“《上海日报》头版头条探讨束胸!快来看啊快来买!”
洪掌柜每日都买《上海日报》,但被这报童这么一喊,都不好意思买了!
但他到底还是买了一份报纸。
他一直没有小儿子的消息,只能看看《上海日报》,当作慰藉。
这报纸也确实是有意思的,上面有很多上海本地新闻,还有一些新思想。
洪掌柜都没有注意到,他看多了这些新思想,某些观念已经潜移默化地发生了改变。
今天,看到这篇骂束胸的文章,洪掌柜就觉得说得很对。
他其实一直不明白,为何要束胸。
穿个小衣也就算了,将胸口缠紧又是为了什么?
作为一个男人,洪掌柜觉得还是不缠胸更好看。
他也觉得不裹脚更好看!他妻子裹脚,那脚趾都被折到脚底,以至于很多地方难以清理。
缠着裹脚布的时候还好,要是解开裹脚布,那脚比他的脚还臭。
这还是他妻子爱干净,一些懒婆娘的脚,那是真的臭!
脚变成这么个样子,还一点不好看,走路也不方便……总之,作为一个普通男人,洪掌柜不喜欢裹脚。
束胸他也不喜欢。
现在看到束胸有这么多危害……
洪掌柜回到家,就开始给家里人读文章,读完还道:“咱们家以后,就不要束胸了。我有个姐姐,得的就是文章里说的胸瘤,她胸上长了瘤子,没多久就去世了。”
他们家的女人身形都丰满,他那个姐姐怕被人说闲话,就一直束胸。
她得病时,年纪已经不小,有四十多岁,也就不像小姑娘一样害羞。
她告诉家里人,说她胸口长了个东西,那胸越来越大都缠不住了……当时他们不知道原因,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伤了胸,得了病!
洪玥听完眼睛一亮。
她不想束胸!
有了爷爷这话,她往后终于可以松快一些!
虽然这个东兴总是针对她景云姐,但这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想到这里,洪玥又忍不住腹诽起来。
这个东兴,都不调查一下事情的真相就胡乱说别人不好,实在不应该!
《真假千金》确实没写束胸的事情,但这大概率是因为,桑景云不知道女子长大了都要束胸。
她以前,就不知道女子还要束胸,直到昨天她母亲让她束胸。
束胸着实让人难受,她不知道别人如何想,反正她往后,是不愿意束胸的。
洪玥感激自己的爷爷,洪母却觉得自己的公爹不知羞。
这些东西,怎么能在她们这些女子面前说?
而且她束胸多年,也没见得病,想来那种种危害,都是东兴瞎说的。
她女儿不能不束胸,若是不束胸,会让人觉得她女儿不正经。
租界一栋宅子里,牡丹也看到了东兴的文章。
因为东兴指责云景一事,牡丹对东兴极为不满。
她今日看东兴的文章,本也是想找点东兴的错处,好骂东兴。
但等文章看完,她却不得不承认,东兴说得有几分道理。
她们这些风尘女子,平日里是不束胸的。
普通女子束胸是因为怕别人觉得她们放浪,风尘女子不用担心这个,自然不用束胸。
而按照她的经验,那些男人很喜欢她凹凸有致的身材。
所以,他们干的这叫什么事情?让家里的妻女束胸,然后又追捧她们妙曼的身材?
这样的男人,着实让人恶心。
牡丹突然对东兴有了些许好感,紧跟着又惭愧起来。
云景先生多好!她不该对一个针对云景先生的人有好感。
第二天是星期一。
现如今,上海的天已经亮得很早。
陆盈和桑景丽背着书包去学校上学的时候,阳光已经洒满大地。
桑景云一直都很重视身体锻炼,时不时会在房间里活动一下,但这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她也会去外面散散步。
她刚穿来时,这具身体又瘦又小,如今胖了许多,身体也开始发育。
她要是生在古板点的家庭,这会儿家里的女性长辈,就要给她束胸了!
桑家人比较好拿捏,真不错。
桑景云叫上谭峥泓,和谭峥泓一起出去逛街。
她长高了,身高超过一米六,比此时一些男人都要高,让她惊讶的是,谭峥泓竟然也长高了一点。
身高超过一米八的谭峥泓,在民国南方的街头,当真是鹤立鸡群。
桑景云独自出门容易遇到麻烦,但带着谭峥泓出门,就很安全了。
谭峥泓一看就是个小少爷,没人会去得罪他。
两人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南城书局。
南城书局很热闹,有很多人进进出出,而里面许多人,在出来的时候,手上都拎着《真假千金》。
《真假千金》这本书,在二月廿四正式出售,到现在为止,已经卖了八天,销量比《无名诀》还要好。
《无名诀》虽然受欢迎,但很多人在看了报纸上刊登的内容后,并不打算买书。
《真假千金》却不同,这部讲述一个女子与命运抗争的小说,很打动人。
一些女读者,更是对这本书喜欢到了骨子里。
女性有时候,更愿意为了自己喜爱的东西花钱,更喜欢收藏书籍,这些女读者,真的是想尽办法都要买书。
桑景云就听陆盈说,他们学校有个女学生在买了《真假千金》后,想法子做了个书皮,把这书伪装起来,以免被父母发现。
如今一些家长,不许家里的女儿看《真假千金》,不过他们越是这样,那些女孩子,越是想尽法子买书来看。
桑景云记得,自己上辈子也是这样的。
她读小学时,有个辍学写书的作家名气很大,他们老师在班里批评了对方的行为,让大家不要去买这个人的书来看。
然后,包括她在内,原本对这个作家的书不感兴趣的人,就都去买书或者借书来看。
桑景云现在早已不记得那本书的内容,但还记得老师不许他们看这书之后,自己猛然升起的,一定要看看的念头。
她这本《真假千金》,就是这样的!
谭峥泓这时道:“桑小姐,我昨日去费中绪那里,听他说《真假千金》这本书,怕是也要再版!他们胆子真的有点小,依我说,桑小姐你的书这么好看,他们书局一开始就该印六万本,不,六万本都少了!”
谭峥泓低声夸奖桑景云。
桑景云被夸得忍不住笑起来。
谭峥泓说话真好听!
第117章 男朋友
两人正说话, 谭峥泓突然看到了几个“熟人”。
那几人也看到了他,大摇大摆朝着他走过来:“兄弟,好久不见!”
谭峥泓立刻道:“我们也就见过一次而已, 算不上兄弟。”
这几人,就是他之前去《新小说报》编辑部帮桑景云交稿时, 见到的那几个堵在《新小说报》编辑部门口的纨绔。
他们是牡丹的拥趸。
这些人痴迷于牡丹,也就是说他们时常出没于烟花之地。
谭峥泓不想跟他们打交道, 他怕桑景云误会自己。
这么想着,他担心地看了桑景云一眼。
那几个纨绔听到谭峥泓的话, 见谭峥泓急着跟他们撇清关系, 有些不高兴。
再看到谭峥泓的表情, 他们立刻猜出原委。
这人肯定是想在小姑娘面前好好表现!
他越是要表现,他们越是不让, 为首的那人率先开口:“兄弟, 你这就不厚道了!昨日我们还一起喝酒,今日你竟翻脸不认人!”
这些人时常在一起玩, 其他人听到为首的那人的话, 也就跟着捉弄谭峥泓“对啊, 前几日我们还一起请了牡丹喝酒!”
“我们玩得多好啊,你竟然装不认识我们,太过分了!”
……
说话的时候,这些人还对着桑景云挤眉弄眼地耍帅。
谭峥泓一开始还着急, 听他们说了几句, 反而不着急了。
他虽然不是日日去桑景云那里, 但不去桑家的时候,都会跟桑景云报备自己的行程。
他根本没空跟这些人一起喝花酒!
虽然如此,但谭峥泓还是有些不忿——这些人竟然当着他的面, 对桑景云抛媚眼!
太过分了!
谭峥泓还是有情绪波动的,桑景云看着面前的这些纨绔,却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跟看耍猴没区别。
谭峥泓不久前才在吃牡丹的醋,而且他之前根本不认识牡丹,又哪会去跟牡丹喝酒?
更何况谭峥泓不爱喝酒,之前还跟她吐槽说酒难喝。
那几个纨绔说了一堆,等着看面前的小两口闹矛盾。
结果桑景云一点反应都没有,看他们的眼神还挺奇怪,好像在看他们的笑话一样。
他们下意识闭上嘴。
桑景云这时对谭峥泓道:“我们回去吧。”
“好!”谭峥泓立刻答应,跟在桑景云身后往回走。
那几个纨绔最喜欢找存在感,这会儿被人忽视,浑身不自在。
但他们拿谭峥泓和桑景云没招。
谭峥泓一看就是个跟他们一样的小少爷,兴许还比他们有地位。
桑景云虽然穿得普通,但看气度,就知道她不是普通姑娘。
他们不敢得罪太过,只能任由两人离开,然后骂骂咧咧地进了南城书局。
他们大摇大摆地来到柜台前,买了一本《无名诀》,又一起离开。
等到了为首的那人家里,他们喊来这人的书童,让书童把书念给他们听。
一个星期前,在《新小说报》编辑部看到《西游记》连环画之后,他们非常喜欢。
之后,他们把《西游记》连环画给买全了,全都看过,又买了一套《真假千金》,让书童念给他们听。
至于自己看,那是不可能的,上面的字密密麻麻,他们看着眼晕,觉得累,不想看。
《真假千金》很好听,他们很喜欢,陆陆续续听完后,今天就又买了《无名诀》。
听之前,他们泡了茶,准备了点心,还聊了聊。
“这个云景,有点东西!”
“牡丹小姐应该只是喜欢这家伙的故事,而不是喜欢这家伙的人!”
“他一天写几千字,肯定没空出门了,这样的人,绝对长得丑!”
“对!”
这些人越聊越觉得云景长得丑,要是长得好看,谁能忍住一直不出门?
几千字,这可是几千字啊!
他们一个小时写不到两百字,云景怕是一天要写十几个小时。
贬低了一番云景,他们就开始专心听《无名诀》。
这故事也太好听了!
《真假千金》他们虽觉得有意思,但没有迫切听到底的冲动,这本书却不同。
他们甚至想不睡觉把书听完。
“云景先生虽然长得丑,但或许是个武林高手?”其中一人道。
其他人纷纷点头,还有人道:“我认识一个气功高手,这书里说的内功,是不是气功?改天我们去练练?”
其他人纷纷赞同。
那个给他们念书的书童有些无语,他觉得这帮人真的有点笨。
但谁让他们投了个好胎?就算脑子不好使,他们也能富贵荣华。
桑景云带着谭峥泓离开南城书局以后,就问起那些人的来历。
谭峥泓将他们的身份如实告知,然后道:“桑小姐,我就见过他们一次,从不跟他们往来。”
桑景云道:“我相信你。”
谭峥泓闻言很是高兴,又对桑景云道:“桑小姐,你以后要躲着那些人一点,他们都不是好东西。”
谭峥泓把为首的那个纨绔曾经为了牡丹闹自杀的事情说了,暗戳戳说他们坏话。
桑景云越听越好笑。
谭峥泓其实是个很正派的人,从不私底下说人坏话,没想到现在突然说上了。
是因为那几个纨绔之前一直对她挤眉弄眼?
“桑小姐,你笑起来真好看。”谭峥泓这时开口。
桑景云又笑了:“我也觉得。”
她如今的模样,真的挺好看的。
这么想着,桑景云又夸谭峥泓:“你也很英俊,是我见过的人里,最英俊的一个。”
谭峥泓喜出望外。
桑景云觉得,若是要画谭峥泓现在的模样,需要在他周围加上粉红泡泡。
她之前没想着要恋爱,最近跟谭峥泓相处多了,倒是觉得谭峥泓挺不错的。
桑景云突然道:“谭峥泓,你要不要做我的男朋友?”
谭峥泓有些不解:“男朋友?”
桑景云给谭峥泓解释了一下男朋友的意思,最后道:“我想晚一点结婚,但现在,我们可以以结婚为目的,谈一场恋爱。”
谭峥泓偷偷掐了一下自己,喜出望外。
虽然他在自己父亲面前很自信,说自己迟早能住到桑家去,但心里其实有些没底。
现在有了桑景云这话,他的一颗心,才算是安定下来。
桑小姐要跟他恋爱!
这实在是让人无比开心的事情。
谭峥泓忙不迭答应,一副晕晕乎乎的模样。
桑景云见他这样,又想笑了。
其实她原本没打算这么快跟谭峥泓恋爱。
但两人如今的相处其实很亲近,跟恋爱已经没太大区别。
谭峥泓一直在追求她,她对谭峥泓也有好感,给谭峥泓一个名分也无妨。
至于往后……谭峥泓若是一直这样那最好,若是谭峥泓变了,那就分手。
反正她没有了谭峥泓,也能过得很好。
而且有一点是能确定的,就算将来哪天,谭峥泓不喜欢她了,以谭峥泓的性格,也不会害她。
谭峥泓激动了好一会儿才问:“桑小姐,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或者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吗?”
他现在太开心了,想给桑景云花钱。
桑景云道:“没有,我们回去吧,《真假千金》的稿件,你还没有完全校对好。”
确实如此,但是……谭峥泓跟在桑景云身后,茫然地挠了挠头发。
这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很小的时候,对未来就有所幻想,当时他想的,是他将来要对喜欢的女孩子表白,然后在对方答应他之后,给对方买很多好吃的好玩的。
可现在,是他喜欢的女孩子主动跟他确定了关系,然后带他回家工作……
不管了,这样也很好!
云景先生,现在是他的女朋友了!
谭峥泓走着走着,忍不住蹦跶了几下,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飘起来。
他现在真的太开心了!
他真的不需要因为牡丹什么的吃醋,桑小姐明显最喜欢他。
桑小姐还夸他是最英俊的。
两人到家时,桑钱氏看了谭峥泓一眼,有些不解:“景云,谭峥泓怎么了?”
桑景云道:“大概是太开心了。”
而她刚说完,谭峥泓就突然傻笑了一下。
桑景云略无奈,拉着人上楼工作去了。
她今天的任务还没有写完,至于谭峥泓……《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她希望可以快点整理好。
谭峥泓元旦那天表白,到现在已经三个月。
这三个月里,两人相处时间非常多,最近这段时间,谭峥泓更是整日赖在她家。
桑景云很早就考虑过自己跟谭峥泓的关系,她是权衡过利弊之后,才决定和谭峥泓恋爱的。
既如此,这件事对她也就没有什么影响。
她依旧可以专注工作。
谭峥泓却不同,突然得知这么一个好消息,谭峥泓有些过于激动。
他根本静不下心工作,就一直看着桑景云,时不时傻笑一下。
怕影响了桑景云,他还不敢笑出声,只能捂着嘴笑。
他真的太快乐了,没有语言可以形容他的快乐!
谭峥泓这会儿,甚至想出去跳个舞。
不行,不能做这种事情,真要这么干了,桑小姐一定会觉得他很蠢。
谭峥泓呆呆地看着手上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忍不住加了几句细节。
嗯,就是给俞少爷加了几句心理描写,金月季同意和俞少爷在一起的时候,俞少爷肯定像他一样兴奋!
加完,谭峥泓小心翼翼地看了桑景云一眼。
他在英文版的书里加几句话,应该是可以的吧?
“桑小姐,我翻译这本书的时候,能加几句描写吗?”谭峥泓考虑过后,还是开口询问。
桑景云一口答应:“当然可以。”
加几句描写而已,一点问题都没有,这书她写得很快,完结了也没有精修过,有些地方是缺少描写。
第118章 东兴
桑景云一直在学英语, 但自认在英文写作方面,是有所欠缺的。
她看过的英文小说非常少。
现在她的小说被翻译成英文,负责翻译的人觉得书里要加几句描写, 这有问题吗?没问题的!
她上辈子看外国名著,就注意到, 不同的译者翻译的小说,是有区别的。
同样的句子, 有些人将之翻译得非常美,有些人却翻译得不那么通顺, 昨天谭峥泓就说, 他用大白话翻译的一个句子, 被那个帮忙修改的人,改成了一句国外的谚语, 非常契合不说, 还从原本的十几个单词,变成了几个单词。
桑景云并不介意谭峥泓在翻译时, 给自己的小说增加一些描写。
谭峥泓道:“那我就增加了, 桑小姐你放心, 我只稍微加几句,不会改变意思。”
他没别的想法,就想给俞少爷加点神情动作,再加几句简单的描写。
这样会让俞少爷对金月季的感情, 显得更加自然。
他看了《真假千金》, 才意识到自己喜欢桑小姐。
也是因为他决定翻译这本书, 他们两人才有了非常多的相处时间,他才能打动桑小姐,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
这是他们的“定情信书”!
他一定要好好翻译, 好好打磨。
谭峥泓下定决心,然后忍不住又去看桑景云……
谭峥泓满心雀跃,已经没工夫去关注别的事情,也忘记了今儿个,会有一篇东兴的文章在《上海日报》刊登。
但其他人,却是看到了这篇文章的。
这篇文章是桑景云看了牡丹的信之后写的。
文章讲述了风尘女子的身不由己,以及觉得,这种行业将来一定要取缔。
至于现在……桑景云知道,现在她管不了这个。
那么多女人,都是要吃饭的,但上海没有那么多的工作岗位。
至于别的地方,有些地方,这会儿甚至会饿死人!
现代时,到了丰收时节,农村的稻田里全是沉甸甸的稻穗,这时可不一样!
在缺少化肥的民国时期,水稻和小麦的产量都很低,红薯和土豆的产量也远不如后世。
有时候遇到自然灾害,老百姓甚至收不回种下的种子。
老百姓的生活,真的太艰难了。
东兴的文章虽然让一些人不满,但也有一定道理,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也因此,最近《上海日报》紧俏了一些。
高汉林见状,就每天多印五百份报纸,最后也卖完了。
而这会儿,《上海日报》的读者,都看到了这篇文章。
“原来那么多女子,都是被迫沦落风尘的!”
“我之前总是嫌弃那些女子,觉得她们出卖身体赚钱,是想要不劳而获,但现在回头去看……这社会根本不曾给她们用别的方法养活自己的机会。”
“都只是想要活着的苦命人。”
……
很多人因为这篇文章感慨万千,当然也有一些满脑子男盗女娼的人,觉得东兴写这样的文章,是因为吃醋。
他们觉得,东兴针对云景,都是因为牡丹,也因为这样,近来牡丹声名大噪。
这些事情,牡丹都是知道的。
她在报纸上向云景先生表达爱慕之情,虽被云景先生拒绝,却得到了很大好处。
她的身价高了一些,名气也大了一些。
正这么想着,牡丹身边的小丫头从外面进来:“小姐,今日我去《新小说报》那边,拿到了云景先生回给你的信!”
牡丹微微一愣,然后立刻接过信看起来。
给牡丹的信,桑景云本不打算让人誊抄,但谭峥泓主动提出要誊抄,她也就让谭峥泓帮着抄了一下。
谭峥泓虽然国文水平一般,但专门练过字,那一笔字不算差。
就是有些过于规整,像是正在读小学的学生写的。
牡丹年幼时家境不错,读过书,后来沦落风尘,为了抬身价,她更是从未放弃学习。
她的小楷,写得非常娟秀。
也因此,现在看到云景的信,她微微一愣。
这字跟她想象中的,大不相同。
愣过之后,她专心读里面的内容。
这一读,牡丹眼眶通红。
她给云景的信,并未写自己的难处,但云景看出来了,还鼓励了她,甚至帮她想了后路。
拍电影?
牡丹是知道电影的,很早就看过。
她将来,真的可以去拍电影?
仔细想想,确实是可以的,别人不让她拍,她甚至可以自己花钱去拍。
还有拍广告之类,也都可以试试,这总归是比当妓女要好很多的谋生手段。
“云景先生,真是一个温柔的人,可惜他已有妻子,我也配不上她。”牡丹叹气。
云景在报纸上回应她,说自己坚决拥护一夫一妻制。
这让包括牡丹在内的很多人,都觉得云景已经成亲。
“小姐,你是最好的,谁都配得起。”那小丫头开口。
牡丹笑了笑没说话。
别说云景了,她想嫁个纨绔都难,人家爹妈看不上她。
或许只有那些平头百姓,会愿意娶她,但嫁给那些平头百姓,以后的日子不见得好过。
那些臭男人找她寻欢作乐的时候不嫌弃,真娶到家里,就该嫌弃了。
牡丹将云景的信反复看了几遍,妥帖收好。
这会儿时间还早,也没有客人来找她,她也就歪在铺了厚厚皮毛的贵妃榻上,看今日的报纸。
牡丹对那些国家大事没兴趣,就喜欢看点小说,还有本地新闻。
因此,《上海日报》她一直有看。
这会儿,刚打开《上海日报》,她就看到了东兴的文章。
看完,牡丹五味杂陈。
云景理解她们,已经让她惊喜,没想到东兴竟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
这东兴,也是个不错的人,只是她更喜欢云景。
牡丹被评为“花国状元”,而“花国榜眼”叫姓凌,因为擅长跳舞,身形娇小,有“小赵飞燕”之称,大家都管她叫凌飞燕。
之前,看到牡丹在报纸上发表对云景的爱慕,引来诸多关注,她便不甘示弱,也在报纸上发文,说爱慕云景。
结果跟她一样做的,不止她一个,而云景并未回复她们。
这不就显得她比不上牡丹?
凌飞燕对云景不满,这几日都不愿意去买《新小说报》了。
她不识字,但之前会买了报纸,让别人读给她听,现在她不买,自个儿去茶楼听。
一家茶楼的老板是她的入幕之宾,非常稀罕她,因而在茶楼留了个包厢,只给她用。
今日,凌飞燕又去茶楼听故事。
《一个士兵》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
比如尤斯塔斯所在的部队里,一个士兵的智力有缺陷,傻乎乎的,谈吐行为都像小孩子。
这个士兵的父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们寄来很多东西,恳求部队里的人帮忙照顾这个士兵。
尤斯塔斯他们都很照顾他,有一次遇到危险,尤斯塔斯还为了救他受伤。
但后来,这人的存在被一个长官发现,那长官用糖果哄骗这个人,让这人背着炸药,去了敌方阵地。
这人什么都不懂,他给了尤斯塔斯一颗糖,满脸笑容地做了一个很多很多的动作,说他以后会有很多糖,然后开开心心地离开了。
尤斯塔斯再没有见过他,因为他被炸成了碎片。
凌飞燕听完哭得不行,哭完就骂云景太过分。
为啥要让这人死?
她代入这人的父母想一想,心都要碎了!
等看到那个害死了这个士兵的长官因为打了胜仗被嘉奖,她更是浑身难受。
凌飞燕在心里骂了云景一通,然后就听到说书先生说他要读东兴的文章:“众所周知,东兴跟云景不对付,也不知道今日,他会不会又要找云景的麻烦。”
凌飞燕坐直身体,打算好好听一听。
然后她就一字不落,将东兴的文章全都听了。
听完,她哭得更厉害。
之前她是为别人哭,现在却是为自己哭。
她出身贫苦,在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卖到青楼,当时民国还未成立。
因为年纪小,那时的她什么都不懂,就整日练舞,浑浑噩噩地学伺候人的本事。
她曾不止一次对客人动心,然而那些人都嫌弃她。
后来,她就不会随便动心了,只惦记男人的钱。
她觉得自己很有本事,能让一群男人给她花钱,但现在,她就是想哭。
还是东兴好,比云景好了太多。
东兴的文章引起不少关注,很多文人开始讨论束胸,开始讨论那些在年幼无知的时候,就被卖到烟花之地的女子。
还有很多人打算写文章,像东兴一样,对这种压迫女性的行为进行批判。
东兴本人,却在认真写被他写文章批评过的《一个士兵》。
桑景云在晚饭前,写完了今天的任务。
她带着谭峥泓下楼吃饭,发现谭峥泓这会儿,瞧着总算正常了一些。
今天一下午,谭峥泓什么都没干,一直在盯着她看,这会儿总算是回神了!
桑景云知道,自己是做不到谭峥泓这样,满心满眼是另一个人的。
但她喜欢别人满心满眼都是自己。
她喜欢谭峥泓现在的样子。
上辈子她是留守儿童,很少有人关心她,而谭峥泓,他是个擅长关心别人的人。
桑景云给谭峥泓夹了一块肉。
谭峥泓喜出望外,然后问:“桑小姐,我能给你夹菜吗?”他一直觉得夹菜这个行为有些过于亲密,以至于不敢这么做。
桑景云点了头,然后她的碗就满了。
在桑家人震惊的目光里,桑景云把菜扔到谭峥泓的碗里:“我吃不下这么多。”
“嗯嗯。”谭峥泓喜滋滋地吃着桑景云扔回来的菜。
谭峥泓这天,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毕竟他一路上,都在想桑景云的事情。
一直到见到自己父亲,他才猛然间回过神。
原来他已经回家了……谭峥泓有点失落。
谭大盛见状有些不乐意:“你这是什么表情?整日去桑家就算了,还嫌弃你爹我来了?呵,你天天去桑家,也没见你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谭峥泓闻言轻哼一声:“谁说我没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第119章 英文版准备印刷
谭大盛听到谭峥泓的话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谭峥泓很高兴:“爹, 我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了!桑小姐说,我们现在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交往,也就是说, 将来我们会结婚!”
谭大盛听完有些无奈。
他儿子和桑景云相处,主动权全在桑景云, 他儿子竟然还很乐呵。
算了,若非他儿子是这样的人, 不一定能讨桑景云的欢心。
如果桑景云是个普通小姑娘,自己儿子这么上赶着, 谭大盛说不定会有意见, 但桑景云是云景。
桑景云还不到二十岁!
他们这些做生意的, 纵然现在有钱,遇上点什么事情, 得罪个人, 可能就一切成空,什么都没有了。
这也是他一心钻营, 想要个官职的原因。
但桑景云不一样, 桑景云写的书, 会一直在那里。
百年后,应该没人记得谭家,但肯定有很多人知道“云景”。
云景要是个男的,他贴钱都愿意把女儿嫁给对方, 云景是个女的, 他更是愿意让儿子把云景娶回家。
“你小子运气不错。”谭大盛开口。
桑景云是个运气好的, 他这个儿子也一样。
要是他儿子运气不好,又哪能认识云景?
“那是!”谭峥泓激动地点头。
云景先生都喜欢他呢!他现在自信心膨胀。
谭大盛笑眯眯地看着儿子,又摸出一张庄票:“给你一百块钱, 你拿去给你的桑小姐买礼物。”
谭峥泓挥挥手道:“爹,不用了,桑小姐刚还了我五千银元,我不缺钱!”
这段时间,《无名诀》再版的版税和《真假千金》出版的版税,都已经给到桑景云手上。
之前《无名诀》只出了两万册,这次再版又是两万册,再加上《真假千金》出了四万册……桑景云拿的版税,已经够还谭峥泓。
昨日,桑景云就把钱还了。
谭大盛听完目瞪口呆:“你竟然还让人家还钱?你怎么想的?”
谭峥泓道:“我也不想,但桑小姐要还。”
桑小姐一定要还,他不敢不收。
“算了算了,随你吧。”谭大盛挥挥手,让谭峥泓离开。
谭峥泓却不想走,他在谭大盛面前坐下,对谭大盛道:“爹,你知道吗?桑小姐今天又夸我英俊!”
他兴冲冲地炫耀起来。
谭大盛在心里“呵”了一声。
他夫人的嘴,那才叫甜。
过些日子,他夫人就要来上海了,到时他也要在儿子面前炫耀。
谭大盛之前没把自己的妻子带来上海,是怕不安全。
但现在,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确定这里是安全的,他的工厂也已经开起来,那让他的妻子过来,也就没什么问题。
谭峥泓把自己想说的话一股脑儿说出来,等说完,就道:“爹,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他转身就跑上楼。
上楼后,谭峥泓拿出《真假千金》的翻译稿,继续看起来。
今天下午他一直走神,耽误了工作,不如就晚上加班,把稿件给过一遍!
他想快点整理好英文版稿件,快点出英文版的书。
谭峥泓认真校对稿件,校对了一段时间之后,莫名想起桑景云,就开心地在房间里转悠。
转悠几圈,意识到自己还有工作,再回来继续工作……
这个晚上,他太过兴奋,压根睡不着,也就一晚上没睡,将《真假千金》英文版的稿件全部校对了一遍。
这稿件已经没有问题,明天让桑小姐看一看,然后就可以送去南洋出版了!
等等,不是明天,应该是今天。
这会儿都凌晨四点多了!
谭峥泓下楼,看到家里的厨娘已经起来,正慢悠悠在厨房忙碌,就道:“张妈,麻烦你给我烧点水,我要洗个澡!”
大早上的,谭峥泓洗了个澡,然后给自己梳了个三七分,带着张妈做的糯米团子去桑家。
这糯米团子的馅料有两种,一种是肉馅的,一种是豆沙馅的。
谭峥泓将之交给桑钱氏,就道:“奶奶,我家厨娘听说你们这里过清明会做糯米团子,就学着做了做。你尝尝看,看味道对不对。”
常年做饭的人,就算换了个食物做,也能做得很好吃。
谭峥泓带来的糯米团子味道非常好,桑景云每种口味都吃了一个,又喝了点粥,就已经很饱。
吃饱喝足,她带着谭峥泓回房间。
谭峥泓道:“桑小姐,《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我已经全部校对好,你看一看,若是没有问题,我就让人去印刷。”
“全都校对好了?你昨晚上几点睡的?”
谭峥泓没说话,他总不能说自己昨晚上没睡。
桑景云本就有一些英文底子,又认真学了三个多月,要将英文版的《真假千金》看一遍,也不是不行。
但她不是很想看自己写的书,而且她看英文很慢,还需要谭峥泓讲解,会拖延这本书的出书时间。
简单翻了翻,挑了一些内容看,觉得没有问题,桑景云就道:“我觉得这书没有问题,你拿去印刷吧。”
谭峥泓道:“那我马上就安排人去印刷!”
一开始,诺伯特是想将书拿去英国印刷的。
但现在英国那边缺少劳动力,物价也飞涨,在英国印刷书籍不划算。
最后,诺伯特跟谭峥泓商量好,让谭峥泓在南洋那边找人印刷,印刷好之后,再送去英国出售。
谭峥泓答应下来。
英文版的《真假千金》,谭峥泓打算一次印刷五万本,两万本给诺伯特,剩下的三万本,则放在南洋各国出售。
他虽然联系到了出版社,但因为出版社对这本书不是很信任,因此印书的钱,要他承担,当然,书籍出售后的收益,也归他所有。
前段时间,谭峥泓就已经跟南洋那边的出版社商量好出书相关事宜,现在,他让人将稿件送过去,出版社直接就可以开始印刷。
其实谭峥泓想过要在上海印刷,但上海这边出版社,印刷英文传单之类的还行,手写后用印连环画的方法去印就行,但想要印刷英文书籍,就比较困难了。
唯一一家能承印英文书籍的出版社,开价还非常贵。
还是送去南洋印刷更方便。
谭峥泓依依不舍地跟桑景云告别,离开桑家忙碌起来。
而他这一忙,就忙了一整天,晚上倒头就睡。
谭峥泓忙着出《真假千金》英文版的时候,《真假千金》这本书,终于被送到上海以外的,很多大城市。
一道被送去的,还有加印的《无名诀》。
北京,某书店老板从书商那里知道加印的《无名诀》已经到货,很是高兴,连忙订了一百套,得知这个作者的新书《真假千金》也到了,就狠狠心,订了两百套。
据说上海的报纸,在连载《真假千金》的时候,销量比连载《无名诀》的时候还要高,这本书一定不愁卖!
中午,三百套书一起被送到书店老板手上。
书店老板让店里的伙计去搬书,自己则拿了一套《真假千金》翻看。
这一翻,老板惊喜万分。
这套书的印刷质量,瞧着比《无名诀》还要好,封面上的女子,更是画得非常漂亮。
说不定,有些人冲着这封面,就会将书给买了!
至于里面的内容……
书店老板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但翻开这书,上来就是千金小姐被人调换……
绝大多数人,看到八卦内容都会想要看下去,书店老板也不例外。
他下意识就看下去,这一看,就停不下来了。
“老板,你在看什么?”一个常客来书店,瞧见老板在专心看书,好奇地询问。
书店老板道:“我在看从上海送来的新书!这是云景先生最新力作,已经确定要在英国出版!”
那人平日里不怎么看小说,之前并未看过《无名诀》,问道:“云景先生是谁?这书竟然能在英国出版,我想一定是本好书,拿来给我看看。”
书店老板拿了一本给他,这人翻开,只看了没几页,就看到了孩子被调换的情节。
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但等下还有事情要做……
这是一部能在英国出版的书,肯定不会差!
这人掏出一元钱,就买了一套《真假千金》,带着书离开。
而店老板这时,终于舍得放下书。
他拿了一张纸,将自己之前用来推销《真假千金》的话术写上去,又补了一句:“《无名诀》已到,欲购从速!”
让店里的伙计将招牌立到门口,店老板就继续看书。
这《真假千金》实在太有意思,他看得停不下来。
北京,很多店铺都做了一样的事情。
而其他一些城市,也有书店在整理刚到货的云景的书。
之前,《无名诀》总共就出了两万套,其中还有半数是在上海或者上海周边出售的,其他城市分到的也就不多。
一些小城市,甚至压根就没有铺货。
但这次不同。
《无名诀》加印后,只有数千本书被留在上海以及上海周边出售,其他的都被送去别处,于是,一些小城市的书店,便也分到一些。
上海来的小说,想来是好看受欢迎的,但一个银元一套,这价格实在太贵。
怕是很多人舍不得买书,会选择在店里站着看。
书店老板虽然这么想,但还是将书放在书架上。
他们书店不只卖书,还卖文具对联之类,那些人来蹭书看,看了之后觉得不好意思,说不定就会买点别的东西带走。
他就当是用这书来招揽生意。
这么想着,书店老板又将一册册的《西游记》连环画放到书架上。
这连环画很有意思,怕是比那故事书更受欢迎!
第120章 销量
小城市的书店里, 店老板整理好从书商那里购入的来自上海的书籍后,就拿了一本《西游记》连环画翻看起来。
这书他之前看过一点,非常喜欢。
大城市的孩子, 竟然有这样的书可以看,着实让人羡慕。
这些书里的句读与众不同, 也让他惊讶。
他的大儿子,之前听人说了大城市的繁华以后, 就想去大城市看看,他原本是不同意的, 现在心里却有些松动。
就在他想着这件事的时候,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外面进来:“爹, 娘让我给你送饭。”
店老板听到大儿子的声音,脸上不自觉浮现笑容。
他放下书打算吃午饭, 同时开口:“店里新进了一些书, 你不是喜欢看书吗?可以留下看一看。”
说完,他就将手上的《西游记》连环画递给面前的少年。
这一册连环画, 正好是非常经典的《三打白骨精》。
少年看过《西游记》原著, 对这个故事并不陌生, 他还早已过了喜欢看连环画的年纪,因此对这书兴趣不大。
但自己父亲都递给自己了……少年翻开了这本连环画。
这一翻看,他就发现,这本连环画跟他以前看的那些是不一样的:“爹, 这书里的句读跟以前的不一样!”
书店老板开口:“这次送来好几本上海那边出版的书, 里面的句读都是这样的, 大城市就是不一样……”
少年对书店很熟悉,他听到自己父亲的话,直接就去找店里的新书, 很快就找到了《真假千金》和《无名诀》这两套书。
这两套书,看着都是小说,他有些失望,但还是将之从书架上拿下翻开。
果然,这书里也用了与众不同的句读。
原本挤在一起的文字,在加了句读之后,瞧着好读许多,他下意识就读下去。
若非下午还有事,他肯定舍不得将书放下!
这少年看的是《真假千金》。
他看了没多少,就看到了金月季的不甘,看到了金月季发自内心的呐喊。
他感同身受。
他从小就比较安静,喜欢观察周围的一切。
每次过年,看到家里的男性长辈一起喝酒聊天,而家里的女性长辈一直在忙,他就想,过年快乐的,大概只有他们这些孩子,还有那些男人。
在他们家,最好的东西总是先给他和他的弟弟,然后才轮到他们的姐妹,他和他弟弟可以去读书,但他聪明的姐姐,却早已出嫁。
家里的所有的资源,都是给他和他弟弟用的,他的姐妹能得到的,不过是一些嫁妆。
那些嫁妆,还是用男方的彩礼购置的。
这一切是不对的。
看了看手上的《真假千金》,少年愈发坚定要去大城市看看的想法。
他想到了什么,对自己的父亲道:“爹,这些书定价高,怕是很多人都买不起,但可以将书租给别人看,一本书租一天,收两个铜元,这样要不了多久就能回本。”
书店老板心里一动,当即答应下来。
少年笑了笑,打算介绍自己读书时认识的朋友来借书看。
这书,他父亲总共就进了几套,若是卖出去,只能被几个人看到。
但若是出租,会有很多人可以看到这些书。
书店老板没想那么多。
他只是觉得,出租比给人免费看要划算。
他将连环画和云景所著的两套书放在柜台边,写了出租价格。
一个铜元可以借两本连环画看,这个是必须在店里看的。
至于《真假千金》和《无名诀》,这两套书一共六本,一本书借一天,收两个铜元。
若是在店里看,不需要出押金,若是要带回家看,那需要另外出押金五角。
柜台边写着的字很是显眼,再加上有书店老板的儿子介绍,很快就有人来借书看。
一些孩子得了一枚银元,就跑来书店,租两本连环画看,而一些年轻人,则借了《真假千金》和《无名诀》看。
《无名诀》还好,他们只当个普通故事,但《真假千金》这本书,引起诸多争议。
很多人对金月季不满。
可就算他们不满金月季的行为,也不知不觉看完了这本书,并开始怀疑自己。
他们一直以来的想法,莫非真的是错的?
《真假千金》这套书,有知名文人帮忙写序。
这序言,是南城书局花钱请人写的,那文人拿了钱,自然不会说这书不好。
于是在这序言里,那文人将《真假千金》夸了又夸,说这本书写出了女性的困境和成长,能带领女性觉醒。
他还写了这本书的成绩,说这本书让《新小说报》的销量节节攀升,说这本书打动了在租界生活的洋人,以至于有英国人将之翻译成英文,打算带去英国出版……
小地方的人对这本书写的内容很不满,他们觉得女人不该是金月季那样的。
但看这个序,错的似乎不是金月季。
民国时期,各种思想激烈交汇,而这,只是其中之一。
小地方的人,第一次接触云景的小说,但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云景已经有一定知名度。
近来,俄国那边二十万工人罢工游行,逼得皇帝退位……这一切让很多人想到了《无名诀》里的情节,和这本书隐约透露出来的思想。
很多以前没有看过《无名诀》的人,也听说了这本书,或者在朋友那里看到了这本书。
他们看过听说过之后,就想去买书,但已经买不到了。
“这上海的出版社,出的书也太少了!”
“这书该多出一点,该加印!”
“也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买到书。”
……
他们正惦记着这本书,就得知这本书已经再版。
他们非常兴奋,前往书店购买,然后发现同时出售的,还有作者的新书。
这云景写书的速度,还真快!
当然,最让他们惊讶的,还是新书的宣传语。
“云景先生最新力作!已经翻译成英文,即将在英国出版!”
“风靡上海的讲述女性觉醒的小说!”
“洋人都爱看的小说,等你来看!”
……
之前《无名诀》的宣传,可没有这么夸张,这本书,难不成写得比《无名诀》还要好?
北京有很多不差钱的人。
一个银元一套的书,在他们看来算不得什么,很多人冲着《真假千金》被翻译成英文这件事,想也不想就买了书。
买回家之后,自然是要看的。
看《无名诀》的人,并非全是新式文人,毕竟这本书其实是一部武侠小说,很多人都爱看。
甚至北京这边很多清朝的王爷贝勒,都很喜欢《无名诀》这本书。
《真假千金》却不同。
这些人一边忍不住想知道后续,不知不觉看下去,一边忍不住骂云景。
这云景竟然以这样一个不安分的女子做主角,实在过分!
这女子着实大逆不道,她竟然觉得裹脚是男人想要束缚住女性!
他们用得着这么做?
那些女人,一直都头发长见识短,就知道掰扯家里家外那一点小事,即便不裹脚,她们也做不来大事!
自古以来的英雄人物,那可都是男人!
这些人对云景非常不满,但看到序言里说这本书将在英国出版,又觉得骂云景的时候没底气。
北京很多人,是面对过洋人的火炮的。
他们的心气儿早就散了。
洋人觉得好的东西,他们不敢骂。
而那些新式文人,在看到《真假千金》这本书后,却推崇备至。
“这书写的,不只是女性觉醒,它还反对我们国家千百年来的父权社会!”
“里面有一句话说得很对,一个人若是一辈子都按照父母的安排去过自己的人生,那他这辈子,绝对没办法超过父母!”
“聪明的父母会引导孩子去实现自己,愚昧的父母,却在努力将孩子变成跟自己一样愚昧的人。”
……
《真假千金》的主角是女性,可即便是男人,也会对这本书产生共鸣。
更何况,很多新式文人,本来就一直在呼吁要解放女性!
《真假千金》的销量,比之前的《无名诀》更好。
这些事情,桑景云是不清楚的,她这天早上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又等来了谭峥泓。
“桑小姐,《真假千金》英文版的稿件,我已经让人送去南洋那边的出版社,要不了一个月,这书就能出版,倒是我让人带一些回来给你!”谭峥泓看到桑景云就开口。
他前天晚上一晚上没睡,但昨天晚上好好睡了一觉,就又一点不累了。
只是看到桑景云,他还是有些害羞,有些不知所措。
跟桑小姐确定关系后,他们都没有好好聊过天,往后,他该如何跟桑小姐相处?
他是不是,可以牵一下桑小姐的手?
谭峥泓这么想着,目光落在桑景云的手上,脸不自觉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