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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1章 《一个士兵》出版

    上海县城。

    洪掌柜一如既往地购买了《上海日报》和《新小说报》。

    他最先看的, 自然是《新小说报》。

    他年纪大了,近来眼睛愈发不好,看不清报纸。

    好在他的孙女儿贴心, 用稿费给他买了一个放大镜,让他可以看清报纸上的字。

    拿着放大镜, 洪掌柜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穿成包身工》,还读出声音。

    洪掌柜的儿媳妇瞧见, 就道:“爹,你又在看桑家小姐写的小说?这小姑娘真了不得, 她写小说挣的钱, 肯定比我家阿玥画画挣的钱多多了。”

    洪掌柜听到儿媳带着浓浓酸气的话, 转移话题:“阿旭考中学的事情,准备得怎么样了?”

    洪母道:“已经准备好了, 阿旭特别聪明, 肯定能考上。”

    洪掌柜道:“那是,阿旭肯定能考上。”

    两人正说话, 洪旭从屋里出来。

    看到洪掌柜桌上的《新小说报》, 洪旭眼睛一亮, 凑过去就要看。

    洪母见状立刻道:“阿旭,你要考中学呢,这种闲书还是别看了。”

    洪母是不乐意自己儿子去看桑景云的小说的。

    她不识字,但听人说了一些桑景云的小说的内容, 听说那小说, 都是让人不要去听父母的话的。

    她还听说, 上海有很多年轻人,看了桑景云的小说之后,就在家里大吵大闹, 不肯结婚。

    这种小说,她家阿旭可不能看。

    说着,洪母就上来拉洪旭,还道:“那桑景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写出这种小说来……”

    “桑景云写出怎么样的小说来了?我看她写的小说挺好。”洪掌柜见自己儿媳妇贬低桑景云写的小说,忍不住开口。

    桑景云写的小说,他都看了,觉得挺好看的。

    金月季不听爹娘的话,那也是因为金月季的爹娘太过分。

    而且桑景云摊上那么一个爹,她觉得不能听爹的话,也很正常。

    洪母不说话了,洪掌柜却是拉过洪旭,把《新小说报》给了洪旭:“阿旭,《穿成包身工》这个故事你一定要好好看一看,这是讲做生意的。”

    这个故事,洪掌柜非常喜欢。

    里面讲了很多做生意的方法。

    把这张报纸给了洪旭之后,洪掌柜就开始翻《上海日报》。

    卖报纸的人告诉他,说今日的《上海日报》多送了一张报纸,上面刊登了小说。

    没想到《上海日报》竟也开始刊登小说,他要看一看。

    洪掌柜这一看,就入了迷。

    同时,他也想起小儿子以前跟他聊天时,说的一些事情。

    他那个小儿子是个不安分的,总爱打听外头的世界。

    有一阵子,他认识了一个从东北来上海的人,知道了很多东北的事情,然后就一直在他面前念叨。

    这书里写的东北,跟他儿子说的东北,是一样的。

    洪掌柜看着看着,有点想儿子了。

    而被洪掌柜想念的洪永祥,正身处战场。

    他和其他志愿者一起,为劳工们服务,也为劳工们争取权益。

    战场的环境真的太糟糕了,比洪永祥想象中,还要糟糕千百倍。

    洪永祥有时候会后悔来了这里,如果他待在上海,是不用吃这么多苦的。

    但更多的时候,他庆幸自己来了这里。

    在这里,有懂英文或者法文的中国读书人帮助那些劳工,但数量太少了,远远不够。

    他和其他的志愿者来到这里是有用的,他们帮助了很多人。

    那些跟他一起来欧洲的劳工,更是把他们当成主心骨。

    他们团结在一起,在战争中发挥自己的作用,还努力学习。

    只要有空,洪永祥就会教他们读书认字。

    战场太压抑了,找点事情做,能让他们不去想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

    “洪先生,这里的孩子,到了晚上能开着电灯看书做作业,你说我们的孩子,将来是不是也能这样?”有人问洪永祥。

    洪永祥道:“肯定可以。”

    “洪先生,你说云景先生,这会儿是不是又写出新书了?也不知道她写的新书是什么,好不好看。”又有人道。

    洪永祥笑起来:“她肯定已经写了新书,她写的新书,也肯定好看。”

    他们一边说话,一边看天空。

    这里的天空,瞧着跟上海的天空,也没什么不同。

    洪永祥看着看着,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刚结束一场战斗,他真的太累了。

    这天,因为高汉林送报纸的行为,《上海日报》印刷的八千份报纸,全都卖了出去。

    而很多人在看过这份报纸之后,默默地将其中那张刊登着《梦游莫斯科》的报纸抽出,同时打定主意,明天要继续购买《上海日报》。

    他们对这部小说充满期待,如果这部小说后面的内容能保持水准,那么这些报纸,值得被收藏起来。

    第二天,《上海日报》依旧印刷了八千份,但已经不送报纸了。

    高汉林虽然有钱,但他全靠父兄接济,手上的钱是有限的,没办法一直送报纸。

    不过即便如此,他的报纸依旧卖得很好。

    一来,是他的报纸特别划算,内容多价格便宜。

    二来,则是很多人昨天看了《梦游莫斯科》之后,今天想看后续。

    “这《上海日报》真的很有良心,价格这么便宜。”

    “它广告也少,《新小说报》刊登了云景先生的小说的那张报纸上,广告特别多,《上海日报》送的报纸上,却连一条广告都没有。”

    “《梦游莫斯科》这个故事也很有意思,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北方是什么样子的。”

    ……

    桑景雄出去了一趟,然后就跑回家,叽叽喳喳地跟桑景云说《上海日报》卖得有多好。

    《梦游莫斯科》这个故事,是桑景雄誊抄的,他对这个故事充满感情。

    “有人喜欢这个故事就好。”桑景云笑了笑,又问桑景雄:“我要去书店,你要去吗?”

    “姐,你去书店做什么?”桑景雄问。

    桑景云道:“我要去书店买书,顺便看看《一个士兵》的销量。”

    今天,是《一个士兵》这本书发售的日子。

    这部小说,《南城书局》印刷得比较多,印刷好之后,也没急着出售,而是先往其他城市送了一些。

    今天是个好日子,上海以及周边几个城市,同时开始售卖《一个士兵》这本书。

    桑景云想去看看这书卖得如何,顺便买点别的书回来看。

    之前她忙着写《梦游莫斯科》,都没时间看书,现在每天只需要写三千字,正好可以抽空看点书。

    “我也去!”桑景雄开口。

    “那我们走吧。”桑景云道。

    桑景雄见状有些好奇:“姐,谭哥呢?不用等他吗?他不一起去?”

    桑景云道:“他今天上午有事,不过等忙完,他也会去南城书局,到时候我们一起请费编辑吃个饭。”

    谭峥泓之前跟诺伯特等人一起,买了一块地,盖了一些“宿舍楼”打算出租。

    那房子已经盖好,如今是木工在做门窗。

    谭峥泓今天要和诺伯特他们一道去看看,顺便定下往外出租的日子。

    桑景云今天穿的是洋装,还给自己戴了一个很漂亮的帽子。

    桑景雄见状,连忙换上他那双偏长的皮鞋。

    桑景云带着他,就往南城书局走去。

    桑景云刚穿越时,不喜欢桑景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桑景雄已经改好很多。

    这段时间桑景雄帮她誊抄稿件,更是做得很认真。

    桑景雄就只是一个熊孩子,不曾违法犯罪,他干的事情跟桑学文一比,那都是小事儿。

    而且在没人惯着以后,这个熊孩子已经不那么熊了,她对桑景雄,也就不再讨厌。

    这会儿已经快中午了,外面特别晒。

    桑景云有些庆幸自己戴了帽子。

    只是,帽子能遮阳,却不能降温,因此等她来到南城书局时,已经出了一些汗。

    而南城书局外面,却有许多人不顾炎热,排队买书。

    “人好多!”桑景雄有些震惊。

    “是啊……”桑景云也很震惊。

    这本书已经在报纸上刊登过,上海的读者,在买书之前大多已经看过书,她没想到竟然还有那么多人排队买书。

    好在南城书局的人已经有了经验,所以队伍不会排很长。

    南城书局还开了侧门专门卖这本书,这也让那些来买《一个士兵》这本书的人,不会影响到那些来书店买其他书的人。

    桑景云刚靠近,一些排队买书的人就看过来。

    排队的人里,是有女子在的,他们觉得,桑景云应该也是来买书的。

    然而并不是,桑景云进了南城书局的大门。

    他们莫名地有些失落——这么漂亮的姑娘,竟然不来买云景先生的书!

    桑景云刚进去,就看到了费中绪。

    南城书局已经多招了很多人,费中绪可以轻松一点,这会儿,他就在卖普通书的柜台后坐着。

    “费编辑。”桑景云笑着叫了一声。

    费中绪看到桑景云,又惊又喜:“桑小姐你来了!”

    他搬了个凳子给桑景云坐,低声问:“桑小姐,你是来看新书的销售情况的?”

    “对。”桑景云笑道。

    费中绪道:“你放心,这本书卖得特别好,我们总编已经决定,你的下本书直接做成雕版了,那样更划算。”

    雕版印刷很不方便,但一直存在。

    因为若是印刷量大,雕版印刷成本更小。

    做了雕版之后,想要加印也会方便很多。

    现在云景的书,想加印就比较麻烦。

    《无名诀》和《真假千金》这两本书,又卖得差不多了,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大概率要加印。

    那就要重新排版,想想就累。

    桑景云和费中绪聊了聊,同时收了费中绪给她的版税。

    同样是支票。

    以前上海的人,都是使用钱庄的庄票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行会取代钱庄。

    桑景云没有去看支票上的数字,她把支票放好,然后邀请费中绪等会儿一起去吃饭。

    费中绪一口答应。

    南城书局的总编百忙之中出来看看,瞧见费中绪在跟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子聊天,好奇地询问:“费中绪,这位姑娘是谁?”

    问完,他还朝着费中绪眨了眨眼睛。

    费中绪给这个姑娘搬了凳子坐,两人明显是相熟的,这姑娘莫不是费中绪的女友?

    费中绪见周围没有其他人,凑到总编耳边,低声道:“这是云景先生。”

    南城书局的总编:“……”

    等谭峥泓赶过来的时候,中午吃饭的人,又多了一个。

    谭峥泓一点意见都没有,他跟桑景云的相处时间很多,也就不介意偶尔多几个电灯泡。

    他们找了一家酒楼,要了个包厢吃饭,因为没有外人,南城书局的总编也就直接称呼桑景云为“云景”,还滔滔不绝地夸奖起来:“云景先生,你写的小说题材新颖,构思精巧,都是难得一见的精品……”

    “谢谢夸奖。”桑景云笑道。

    几人聊着聊着,聊起了《真假千金》的英文版。

    之前乔平安从南洋带了一些书来上海,在南城书局放了几百本进行销售。

    因为上海懂英文的人不多,南城书局一度以为,这些书要卖不出去。

    没想到最后全卖出去了!

    买书的大多是中国人,有些人买书回去是为了学英文,也有一些人买书回去,是为了装门面。

    在家里摆放一套英文书,看着就高大上!

    “这书听说要送去欧洲,也不知道到了没有。”南城书局的总编开口。

    谭峥泓算了算时间:“那些书应该已经送到欧洲。”

    “到了就好,也不知道欧洲的那些人,会不会抢购这本书。”南城书局的总编目露向往:“如果他们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喜欢。”

    费中绪这时候,想起了洪永祥:“若是洪永祥在欧洲看到英文版的《真假千金》,也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表情。”

    桑景云听费中绪说起洪永祥,有一瞬间的恍惚。

    洪永祥是二月出发去欧洲的,现在都过去四个月了!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

    也不知道洪永祥他们上战场了没有。

    希望洪永祥能平安归来。

    “对了,云景先生,《一个士兵》的英文版什么时候出?到时我们南城书局想买五千套。”

    “五千套?是不是太多了?”桑景云有些惊讶。

    南城书局的总编道:“不多不多,到时候上海留个两千套慢慢卖,剩下的可以送去其他城市。”

    这些英文书做得非常精美,他觉得很多有钱人,是不介意买一套回去摆在书架上的。

    五千套书听着有点多,但上海卖掉一两千套没问题,北京应该也能卖掉一千套,杭州、苏州,天津、广州……这些地方肯定也有人愿意花钱买。

    把英文版和中文版摆在一起,还能带动中文版的销量。

    谭峥泓道:“这套书已经全部翻译完,送去印刷了,但等印刷好再送过来,至少要一个半月。”

    “才一个半月?还挺快的。”总编有些惊喜。

    他们在聊天,而被他们惦记的英文版的《真假千金》,这会儿刚刚被送到欧洲。

    谭家跟欧洲,一直有生意往来。

    这几年欧洲在打仗,谭家更是一船接着一船,不停地往欧洲送物资。

    欧洲各国打仗的时候,没少压榨那些被他们占领的殖民地。

    中国派去了十几万劳工,印度更是有一百多万人参战。

    各地往欧洲输送的物资,更是数不胜数。

    而这会儿,又有一船物资来到英国。

    经过层层检查后,英国方面安排了人来装卸物资。

    “这些东西,要快点送去工厂!”

    “你们加快速度!”

    “快点搬!”

    一些英国人指挥着一些亚洲劳工搬运船上的货物。

    这些亚洲劳工有印度人,也有华人,他们低着头,默不作声地干活。

    也是这时候,几个华人来到码头上。

    他们是在欧洲留学的华人,最近打算回去。

    看到码头上的劳工,这些人有些唏嘘:“欧洲这边,华人劳工越来越多了。”

    “他们以前贩卖黑奴,现在情况没那么严重,可依然对劳工不好。”

    “我们的国家太弱了,免不了受欺负。”

    ……

    欧洲这边开始打仗之后,很多华人留学生都离开了。

    但他们留了下来,为了完成学业,也是为了趁着这个缺人的时期,多学点东西。

    现在他们已经把想学的学得差不多,也就到了该回去的时候。

    “也不知道国内的情况如何了。”

    “要是我们国家能站起来,能让白人做劳工就好了。”

    “让白人做劳工?你还真是异想天开。”

    ……

    说话间,那些正在搬货的劳工里,一个华人劳工突然摔倒在地。

    负责监工的人立刻跑过去,嘴里骂骂咧咧的:“你不会走路吗?要是你敢摔坏货物,你就完蛋了!”

    他说着,还拿出一根棍子,准备打那个劳工。

    几个留学生瞧见,就想过去阻止,但有人抢先了。

    船上的一个华人管事匆匆下来,拿了烟分给这个监工,然后用英文说:“先生,他挑的是书,摔不坏,你尽管放心!”

    那个监工看了看管事,又看了看劳工,见他们长得差不多,知道他们是一个国家的,也就没有继续刁难。

    管事这时问那个中国劳工:“你如何了,可有受伤?”

    那劳工听到中国话特别亲切:“老爷,我没受伤,就是许久没吃东西,没力气了。”

    那管事闻言,从身上摸出一个饼子给这个劳工:“你拿着吃吧。”

    这是他的午餐。

    在海上航行,吃得都很差,这个饼子是用杂粮做的,里面只放了一点点咸菜,又干又硬很不好吃。

    这样的饼子他吃了一个多月,早就吃腻了,就没有吃,打算下船买点别的吃。

    那劳工接了饼子,千恩万谢后吃起来,而这时,几个中国留学生走过来。

    “几位先生,你们可有事情?”那管事笑着问。

    留学生里的一个开口:“我刚才听你说,这箱子里装的是书?”

    “是的,这里面装的都是书。”管事开口。

    “这些是什么书?怎么千里迢迢带过来?”

    现在欧洲很多物资都缺。

    从亚洲送粮食过来,那都是很正常的,但从亚洲送书过来,就有些奇怪。

    “这都是云景先生写的小说,在南洋印了,拿来欧洲出售的。”管事开口。

    “云景先生?这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留学生继续问。

    “自然是中国人!云景先生最不喜欢日本。”管事开口。

    那几个留学生却都觉得不可思议:“中国人?这些是中国人写的书?”

    “对,这些是中国人写的书,云景先生是个非常厉害的作家,写了很多书,他的书连洋人都喜欢!我家少爷很喜欢他的书,就跟英国人合作,将他的书翻译成英文,印刷之后送到欧洲来出售。”

    这些留学生都被震惊了。

    他们许久没回国,竟然连国内出了一个这么有名的作家都不知道!

    而这时,其中一人问:“这书,能否卖一本给我们?”

    他们即将坐很久的船,可以买一本书在路上看,当作消遣。

    那管事道:“这些英文书都是有人要的,我不能出售,不过我那边有一套中文版的旧书,若是你们要,我可以卖给你们。”

    这些人自然是要的,甚至对中文版更加喜欢。

    那管事回去了一趟,不多时,就拿了一套他翻看过很多次的《真假千金》下来,递给这几人,换了英镑。

    这几个留学生接过书,下意识翻开,然后就被惊住了!

    这书里,竟然有标点!

    那些字被标点隔开,读起来特别顺畅!

    等等,读起来顺畅,并非只因为标点,也是因为写这书的人,用的是白话。

    国内的白话文已经推广开,标点也已经推广?

    他们离开数年,国内似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想也是,这几年真的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

    这几个留学生跟管事道谢,拿着书一边看,一边等他们的船。

    书只有一套,他们中的三个人凑一起开始看第一本,剩下的两人,则拿着第二册和第三册,随手翻看。

    那个管事看了他们一眼,兴冲冲离开。

    这书他卖了高价,这会儿,他可以拿着卖书得来的钱,去买些好吃的犒劳自己。

    第162章 炸鸡和送报纸

    桑景云请费中绪和南城书局的总编吃的是午饭, 吃完,她就和谭峥泓、桑景雄一起回家。

    路上,桑景雄一直很兴奋, 说着之前吃饭的酒楼:“姐,我以前只在县城的酒楼吃过饭, 这还是第一次在租界的酒楼吃饭,这租界的酒楼真不一样, 东西真好吃!”

    桑景云道:“你好好学习,若是能学有所成, 将来就不缺钱了, 可以时不时去大酒楼吃饭。”

    这年头, 全国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机会接受教育, 所以受过教育的人, 可以得到很多机会,赚到很多钱。

    不过将来局势会乱起来, 也不知道到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

    桑景云记得,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 日本侵略的,不止中国。

    谭家的大本营,现在的英属马来亚,就曾经被日本人占领。

    那会儿, 日本人是想要占领整个东南亚的。

    不过现在她只是想要鼓励桑景雄, 倒也不用说那么多。

    桑景雄道:“我一定好好读书!”

    桑景云注意到, 桑景雄的神情非常坚定。

    她并不意外,桑景雄绝对是他们家最想过好日子的那个人。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谁不想过好日子?

    桑景云到家时, 闻到了从家里传出的,霸道的香味。

    这味道,有点像炸鸡。

    桑景云有些惊讶:“爹,你怎么想起来要做炸鸡了?”

    桑学文道:“我之前看了你写的《穿成包身工》,就一直想试着做炸鸡,今日报纸上正好刊登了配方,我就做了。”

    他在帮女儿誊抄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就想试着做炸鸡。

    但看小说里的描述,炸鸡很香,味道能传出老远。

    想也是,炸东西多香!

    怕左邻右舍发现他们做炸鸡,猜到桑景云是云景,桑学文就没急着动手,一直到今天报纸上刊登出这部分内容,才尝试着做。

    在上海县城,左邻右舍之间,来往是很多的,但租界这边的人,略有不同。

    这里的人都是从各地搬来的,也就不那么喜欢跟邻居往来。

    桑家左右的邻居都是年轻人,他们没怎么跟桑家人说过话,不过这两家雇的女佣,每天都会跟桑钱氏和阿兰聊天。

    “桑叔,这炸鸡竟然真的能做出来?”谭峥泓有些惊喜。

    他对书里描述的炸鸡很好奇,但以为那菜谱是桑景云编的。

    毕竟桑景云从不下厨,桑家也从未做过炸鸡。

    “自然可以,”桑学文道,“我们这边每到快过年时,都会炸‘鸡黄肉’,景云应该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写了炸鸡。我头一次看到,就知道这是真的能做出来的,不过好不好吃并不确定,刚才试了试,还挺好吃。”

    桑学文对桑景云写出“炸鸡”这么个东西来,并不感到奇怪。

    以前每次过年,家里就会炸一些东西吃,鸡腿也曾炸过。

    至于裹了面粉炸……他们这里的人会将肉切小,裹上用面粉和鸡蛋调成的糊糊,炸“鸡黄肉”。

    这炸鸡看着也差不多。

    “爹,给我尝尝!”桑景雄立刻道。

    他中午吃了很多,但这会儿,他觉得自己又饿了。

    谭峥泓也看着油锅流口水。

    这是桑景云写在小说里的食物,他想吃!

    这年头没有分割好的鸡卖,卖的都是整只的鸡,个头还比较小。

    而今天,桑学文买了三只鸡做炸鸡。

    他们家人多,三只也是能吃完的,更何况在正式炸之前,肯定要先少做一些试验一下。

    中午时,桑学文已经用半只鸡做过试验,炸出来的鸡肉跟桑钱氏和阿兰分着吃了。

    现在见桑景云回来,他立刻去烧油,打算再炸半只鸡,给女儿儿子尝尝。

    至于剩下的两只鸡,则等晚上再吃。

    桑学文刚去厨房,桑景云就听到外面有人喊自己的奶奶:“老钱,老钱!”

    桑钱氏立刻就出去了。

    桑钱氏农村出生,这会儿的农村人,给孩子起名都很随意,很多人一辈子都是大丫、二毛、狗子、铁蛋这样叫着的。

    桑钱氏的名字就叫钱阿大,不过她一般不这么介绍自己,所以周围人都叫她“桑家的”,现在则变成了“老钱”。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看,发现是隔壁的女佣在跟桑钱氏打听他们做了什么吃的。

    怪不得人家要打听,他们做的炸鸡,真的很香!

    桑景云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肚子里缺油水,但后来就不缺了,所以即便她写了炸鸡,也并不馋。

    她觉得自己父亲做的饭菜,比她记忆里的炸鸡好吃。

    但现在自家做了炸鸡,似乎不是那千篇一律的味道,桑景云也有些馋了。

    桑学文把炸鸡的鸡翅膀连着鸡翅根给了桑景云,把鸡腿给了谭峥泓,剩下的鸡胸给了桑景雄。

    桑景雄没觉得亏了,他分到的肉多,而且切开后,有好几块!

    桑景云咬了一口炸鸡,发现这跟记忆里的味道确实不一样。

    大概是没放味精的缘故,没有记忆里那么鲜,但不知道是不是鸡肉更加新鲜的缘故,她觉得更好吃。

    桑景云吃炸鸡的时候,在上海,有很多人跟她一样,吃上了炸鸡。

    租界那个喜欢听云景的小说的老太太,就在自己儿子的姨太太给她读完今日份的《穿成包身工》以后,馋了起来:“这里头写的炸鸡,听着就好吃,我今儿个中午想吃,你们把报纸拿去厨房,给厨子读一读,让他试着做一做。”

    那些个姨太太立刻应下,拿着报纸就去厨房找人去了。

    老太太想吃,厨子自然要试着做。

    他让人杀了鸡,先将鸡胸切开,试着炸了炸,确定好吃之后,就在中午给老太太送去了炸鸡翅和炸鸡腿。

    老太太吃着特别满意,还问身边人:“这炸鸡店租界可有?馥郁堂的胭脂水粉很好用,若租界真的有炸鸡店,他们的炸鸡肯定好吃。”

    可惜,没人听说租界有卖炸鸡的,倒是有炸猪排。

    老太太叹了口气:“外面没有,那只能让厨子做了,晚上让他多炸一点,大家都尝尝。”

    说完,她又想到了什么:“云景这小姑娘,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所以才能想出这么个方子。”

    她觉得这炸鸡,应该是云景想出来的。

    反正她之前,从未吃过,也不曾听说过有炸鸡这么个东西。

    老太太在吃炸鸡,洪家也在吃炸鸡。

    虽然洪母不想让自己的儿女看桑景云的小说,但洪掌柜买了《新小说报》看完后,会给孙子孙女看,当然他也会说几句自己的想法,比如看《真假千金》的时候,他会说他们跟金家不一样,他们疼孩子。

    总之,今儿个上午,洪旭和洪玥就都看了《新小说报》。

    看完,两人忍不住流口水。

    他们都胖乎乎的,而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爱吃。

    现在桑景云在书里写炸鸡多么多么好吃,他们哪里忍得住!

    两人立刻就去找洪掌柜,想吃炸鸡。

    洪掌柜想了想答应下来,然后让厨娘去后院抓了一只小公鸡杀了,让洪玥试着做。

    洪玥是会做饭的,就是不熟练,在厨娘的指导下,她做出一大盘炸鸡。

    洪母觉得太费油,一直念叨个不停,但等她真的开始吃,却喜欢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说炸鸡好吃,连鸡胸下面因为比较细,所以炸得酥脆的骨头都吃掉了。

    看了云景的小说之后试着做炸鸡的,自然不止他们。

    顾教授、费中绪、黄培成、高汉林……很多人都在家试着做了炸鸡。

    每家做出来的炸鸡,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但新鲜的鸡肉裹了面粉炸,怎么都不会难吃。

    炸鸡这样食物,突然就风靡了上海,还有一些聪明人,趁着这股风在租界开了炸鸡店,并在店外挂个招牌,上书“曹可欣炸鸡”。

    这样的炸鸡店不止一家,以至于一个刚来上海,没看过云景的小说的年轻人,瞧见之后觉得莫名其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所以叫曹可欣炸鸡?”

    然后就有看过《穿成包身工》的人告诉他:“没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

    这人又道:“能否给我讲一讲这典故?我觉得这曹可欣炸鸡,味道不输东坡肉。”

    然后就有人给他讲曹可欣的来历:“曹可欣是个生活在未来的人,突然穿越到咱们这里,成了一个包身工……”

    这个年轻人目瞪口呆。

    怎么一个菜名,还牵扯上这么多东西?

    还有什么从未来来的……真是胡说八道!

    这个年轻人正觉得对方瞎扯谈,就听对方开口:“对了,这曹可欣,是云景先生小说里的人物。”

    年轻人无言以对,只想看看这部小说。

    炸鸡风靡上海的时候,《梦游莫斯科》的读者,也越来越多。

    上海的普通人,大多连俄国在哪里,莫斯科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几个月前发生的三月革命。

    所以他们一开始看这本书,是看不明白的。

    但这部小说里写的北方很新奇,主角一睡着就来到洋人的地方,这个设定也很有意思,他们就愿意看。

    而等他们看了几天,就被惊呆了。

    这书里写的世界,太惊人了!

    其实,对上海那些有闲钱买报纸的人来说,书里的老百姓的生活,他们是不羡慕的。

    他们早就过上那样的生活了。

    此时上海的有钱人的生活水平非常高,出门可以坐电车,理发店里连吹风机都有。

    但如果真的全国人都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那就太惊人了!

    而且……还能这样?

    茶楼里的说书先生每天都会读云景的小说,但不会只读云景的小说。

    说书先生会挑一些有意思的小说,轮换着给人读。

    最近《梦游莫斯科》火了,说书先生就开始读这本书。

    大部分人就当个故事听,听得津津有味,觉得那个莫斯科的人的日子,过得挺不错。

    他们这里的普通工人,可吃不上肉!

    但也有人听着听着,就觉得书里的俄国太过分:“哪能这么多规定?家里竟然连多请几个佣人都不行。”

    “对啊,凭什么把土地都收归国有,又分出去?”

    “这东兴肯定是个穷人!”

    “他自己没钱,就想分别人的钱?”

    ……

    茶楼里的有钱人都很生气,毕竟真要把地平均分,那他们多吃亏?

    他们的家业,是辛辛苦苦攒下的,凭什么分出去?

    少收一点租,他们都是不乐意的。

    这些人之前看《双面魔君》的时候,看到分地没想太多,但东兴的这篇小说,可是把情况清清楚楚写了的!

    他们觉得东兴居心叵测。

    有钱人这样想,那些穷人听了,却觉得书里的世界特别美好。

    “那个莫斯科,真的会变成这样?”

    “我要是能过这样的日子,我愿意少活十年!”

    “真要能分地就好了,我也不用在这里卖命。”

    ……

    而受到震撼最大的,则是那些读书人。

    上海的读书人,很多都接受过新思想,对俄国的情况,也有所了解。

    如果将来,俄国的农民都有地,那该多么让人震撼!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期待书里的未来。

    作为资产阶级,他们肯定不愿意把自己的钱和土地分出去。

    一时间,骂东兴的人,远超骂云景的人。

    跟东兴一比,云景写的都是小事儿,也不过就是女人想要读个书,想婚姻自由。

    但东兴,他是想动他们的命根子!

    当然,也有很多人赞同东兴的想法,同时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顾书潮看着自己书房里的众多英文书法文书,整个人有些茫然。

    英法等国,对苏维埃非常敌视,而他或多或少受到了一些影响。

    他想推广教育,想提高普通百姓的生活水平,但他一直以来的想法,跟书里还是有区别的。

    毕竟他是个有钱人。

    此刻,他却开始觉得,这似乎也是一条不错的道路。

    而现在,看着东兴的文字,他心中翻滚起激烈的情绪,一双手止不住地颤抖。

    他以前,对穷苦百姓的情况,是不太了解的。

    他一直想救国,但从未将这个国家的普通百姓放在眼里。

    是云景的小说,让他知道了农村人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也让他知道了,资本家是怎么压榨人的。

    战场上的士兵可怜,包身工可怜,佃农一样可怜。

    救国,只靠他们这些文人,真的能救下来?

    他是不是,应该换一条路?

    像顾书潮这样的人有很多,而有极少数的人,觉得东兴的这篇小说,简直是给他们指明了未来的道路。

    “这小说写得太好了!”

    “等这篇小说完结出版,我一定要多买几本书送人!”

    “若俄国真的能这样,我们国家是不是也可以?”

    “之前我以为云景跟我们是一路人,但得知她是个小姑娘之后,我就知道并非如此,但现在……这东兴跟我们,绝对是一路人!”

    “《上海日报》也是!我明日就去拜访高先生,与高先生好好谈谈!”

    “我想知道后面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

    《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不过有时候,越是争议大,大家越是要看。

    看了之后,有些人大骂东兴,又有人力挺东兴,以至于报纸上涌现了很多相关文章,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弥漫着文人间看不见的硝烟。

    外面闹得不可开交,桑景云在家待着,倒是非常清静。

    她现在就担心一件事,怕《上海日报》被人封了。

    但这个时候,局势好像还没有那么紧张。

    然后因为她这本小说发表后,反对者比支持者多的缘故,暂时没人想着要封掉这本书。

    这就很好。

    《上海日报》的做法,也让桑景云很满意。

    《上海日报》那张专门刊登这部小说的报纸一直没有加广告,现在甚至连标题都不加了,以便可以塞下更多的文字。

    《梦游莫斯科》这本书,他们每天都刊登五千字,按照这个进度,二十天就能刊登完。

    桑景云觉得,这本书有机会全部刊登出来,毕竟这会儿

    至少这会儿,上面的人还没有什么反应。

    桑景云对这本书很关注,倒是对《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关注不多。

    毕竟这会儿,已经没人骂《穿成包身工》了,报纸上的腥风血雨,都是冲着《梦游莫斯科》去的。

    有东兴帮她挡灾,还挺好!

    桑景云很淡定,黄培成却不同。

    《新小说报》的销量其实并未减少,但现在都没人谈论云景了,都在谈论东兴,这让黄培成很生气。

    他每天都在自己的报社骂高汉林。

    骂归骂,《上海日报》他却还会买。

    高汉林作死,连这样的文章都刊登,《上海日报》迟早出问题。

    这报社搞不好就开不下去了!他出于同情买几份报纸,真的不算什么。

    “这高汉林的脑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他自个儿拉掉了,这种文章都刊登,我记得他家很有钱,还有很多地,这会儿,他爹他哥,怕是想要掐死他……”黄培成念叨个不停,已经想好在《上海日报》被封掉以后,要如何取笑高汉林了。

    另一边,高汉林却找上了几个能帮人印刷报纸的印刷社,拜托他们帮忙印刷《梦游莫斯科》的后续。

    他将这本书的后续分开找人印刷,全都印刷八千份。

    高汉林也怕自己的报社被封。

    不,他不是怕报社被封,他是怕自己没办法把这篇小说刊登完。

    所以,快点印刷好,以后他的报纸每次送两张三张,那也是可以的!

    甚至一次送十张,直接送完五万字都可以。

    这日一大早,一些喜欢买报纸看的人,又去了报摊选购报纸。

    一个衣着富贵的年轻人站在报摊前,开始看各个报纸的头版。

    《申报》真要说的话,是一份商业报纸,以追求盈利为目标。

    所以这报纸挺好看的,很多人来到报摊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拿这份报纸。

    这个年轻人就伸手拿了一份。

    《申报》已经买了,《新小说报》也可以来一份。

    《穿成包身工》这部小说,越来越好看了,里面的未来世界非常有意思,曹可欣的创业史,也让人看得痛快。

    而最后……

    这人的目光落在《上海日报》上,纠结要不要买。

    而这时,那个卖报的人开口:“今日《上海日报》特别厚,多送了三张报纸,特别划算。”

    “多送三张?”这个年轻人被惊呆了。

    卖报的人却认真点头:“对,多送三张,这报纸现在特别厚,买了也划算,报纸可是好东西,拿来糊墙再好不过,还能拿来包东西……”

    这个年轻人一咬牙,到底还是买了一份《上海日报》。

    其实他也想知道,莫斯科后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书写得是真好。

    算了,他不想太多了,就当普通小说看。

    他看的,只是俄国的未来。

    想是这么想的,这个年轻人看完之后,心中却升起一股冲动。

    大同世界啊!这是古往今来,多少人的追求?

    而这时候,另一些人,却拿着《上海日报》,开始给那些穷人,普通人读。

    他们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部小说。

    他们想在别人的心里,埋下一颗种子。

    孤儿院里,姚同丰就在给孤儿们读《梦游莫斯科》。

    东兴曾经指责云景的事情,姚同丰没跟孤儿院的孩子们说,这些孩子也就不知道东兴和云景有矛盾。

    他们只专心听《梦游莫斯科》。

    听完,孩子们纷纷开口:“这书里的日子真好!”

    “我也想过书里的日子。”

    “要是能给我分地就好了,我想要一块地。”

    ……

    江来听完道:“这书都是瞎说的,不可能有这样的好日子,那些有钱人肯定不乐意自己的钱被拿走,而且那些当官的,肯定会想办法捞钱……”

    姚同丰听江来侃侃而谈,有些无奈。

    看《梦游莫斯科》就知道,东兴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江来却非常现实。

    不过再现实又如何?他能看出来,江来很喜欢这本书。

    在底层挣扎过的人,谁不喜欢?

    这里的孩子都一无所有,怎么可能不想过书里的生活?

    这个世界要是真的像书里写得一样,这些孩子也不会成为孤儿。

    第163章 出售

    上海郊区。

    一个年轻人坐在一把竹椅上, 拿着一些报纸,正用上海本地方言,给周围的老百姓念《梦游莫斯科》。

    他念得很慢, 时不时还会停下来,给周围人解释一下书里的内容。

    围在他身边的人很多, 有纳鞋底的老妇,有拿着烟管抽旱烟的驼背老头, 有流着两管鼻涕的孩子,也有打赤膊的青壮男人和抱着婴儿的妇人。

    这些人都听得很认真。

    《梦游莫斯科》这本书的主角, 是一个东北农民, 他是从农民的视角去看待莫斯科的种种的。

    也因此, 这本小说很适合农民看。

    现在,那些听这个年轻人讲故事的农民, 就听得津津有味。

    “莫斯科的人的日子, 过得真好。”

    “什么时候我们也能过这样的日子就好了。”

    “这样的日子,也就在梦里想想, 地主老爷肯定不乐意把地分给我们。”

    这时, 一个老头开口:“是啊, 不指望能过这样的日子,可以不打仗就好。”

    那个读报纸的年轻人听到这话,暗暗叹气。

    老百姓的要求真的很低,只求不打仗。

    可惜, 现在他们国家四分五裂, 还有很多国家对他们虎视眈眈。

    打仗, 恐怕是迟早的事情。

    等念完书稿,说好明日再来,这个年轻人回了自己在上海县城的住处, 然后就开始奋笔疾书,抄写《梦游莫斯科》。

    他觉得把这本书抄写一遍,能让自己静下心,好好体会书中的精髓。

    等他将这个故事全部抄写下来,还能把报纸寄给自己的好友!

    《新小说报》日销三万份,已经卖到外地,但《上海日报》只在上海销售,甚至,主要是在租界出售。

    所以《梦游莫斯科》这本书,上海以外的人,并未看过。

    此时,上海以外的人,倒是都在购买云景的第三部小说,也就是那部《一个士兵》。

    北京的书店,又张贴出显眼的公告:“云景新书《一个士兵》到货!国内第一本以西方战争为背景的小说,一个士兵的成长和悲欢,敬请阅读!”

    云景的第一部小说《无名诀》出现在上海,是去年除夕前。

    当时就有许多爱看小说的人,被云景描绘的武侠世界所折服。

    他们对云景的下一部武侠小说充满期待,不想数月后,再次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云景的小说,竟然以女子为主角。

    这两部小说的背景截然不同,以至于有人怀疑,这两本书是不是真的为一人所写。

    当然怀疑归怀疑,他们很清楚,此事做不得假。

    这两本书的文风,是一样的。

    今日,两个年轻学生一起前往书店,路上,就聊起云景的小说。

    “自年初,大家都看了云景的小说起,很多人写文章时的遣词用句,便与以往大不相同,我也深受影响,写的文章是云景风的。”

    “我也一样,云景先生的文字,当真好读。”

    “除了文字,那标点也让人惊喜,这标点,早就该推广!”

    “是啊!”

    以前,国文水平不够高的人,很多古籍都难以看懂,就是因为没有句读。

    在古时,若没有老师教导,没有前人添了句读注释的书看,普通人是难以学成才的。

    他们甚至觉得,白话一直推广不开,标点一直不出现,就是因为某些人,不希望这世间的人,都能读书认字。

    当然,想那些有些遥远了。

    这些人聊着聊着,其中一人突然开口:“你说,云景先生会不会已经有新书出版?”

    另一人道:“应该没有,从《真假千金》出版到现在,也没过去多久。”

    “但当初,《无名诀》出版后没多久,《真假千金》便出了。”

    “也是……我们反正要去书店,可以顺道问一问。”

    书店老板消息灵通,若云景当真有新书出来,他肯定知道。

    听说,云景的书都是先刊登在报纸上的,一些在上海有亲朋故交的人,甚至能在云景的书没有出来前,先看到报纸,一睹为快。

    只是他们没有这样的门路,也就没办法提前看到云景的小说。

    两人来到书店,一眼就看到了门口挂着的,云景有新书出售的招牌,顿时大喜过望。

    而等他们进了书店,就见书店老板正往货架上,摆放一本本的书籍。

    那些书,正好是云景的新书《一个士兵》。

    “云景先生的新书这么快就出来了?”其中一人问。

    书店老板笑道:“是!云景先生笔耕不辍,第三本书早已在报纸上连载完成,现如今,出版书也已经送到我这里。两位,云景先生的这本书,与之前的《真假千金》一样,会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你们可以多买几本拿去送人。”

    这两人闻言便有些心动,这时,却有另一人道:“一本书想要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何其艰难?你莫要胡说。”

    众人转头去看,发现说话的是个瞧着约莫五六十岁的老人。

    他们都不认识这个老人,却觉得这人的气度,很不一般。

    这个老人也确实不简单,他不过二十多岁,就中了进士。

    他在清政府为官多年,但后来,因为不满清政府而辞官。

    他支持革新,在清末时很活跃,在民国初年,又挺身而出,为政府奔走做事。

    但一年多以前,因□□一事,他遭了一些罪,并再次辞官。

    那之后,他就发誓再不踏入官场,现如今,他在北京抄录并整理古籍。

    皇宫之中,古籍非常之多,而这些年,因为管理混乱,时不时就有古籍从宫中流出,还有一些曾经的豪门大户,因种种原因落魄后,也开始出售古籍。

    他便购入或借来古籍,请人抄录,整理成册后进行保存,还将其中一些古籍出版。

    今日他来书店,是想看看自己整理的古籍,销售情况如何。

    结果等他来了书店,发现显眼处都是小说,而他整理的古籍,第一眼甚至看不到。

    这位老人很是不满,又听那书店老板张口就说一个他不曾听说过的人写的书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便没忍住开了口。

    他与欧洲人打过交道,那些人只想向中国人传教,让中国人接受他们的思想,对中国的书和中国的思想,却是一点不在意的。

    中国的书想在英国出售,何其艰难?

    然而,老人话音刚落,书店老板就道:“老先生,我可不曾胡说,云景先生的上一本书的英文版,已经印刷出来,我还得了一本。”

    他说着,就将一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拿出。

    这套书是英文版的,但封面上,却也有几个中文字,老人瞧见,知道书店老板所言是真,不免愣住。

    《真假千金》这名字,看着就不像是什么意义深刻的书,竟然能被翻译成英文?

    “这书的中文版,能否拿来给我看看?”老人问。

    书店老板一脸遗憾:“老先生,这书的中文版在昨日售罄,我这边已经没有了,不过云景先生的新书刚到,你可以看看。”

    老人闻言,拿了一本《一个士兵》来看。

    他刚翻开,就无比惊讶。

    这本书里,竟然有标点。

    数月前,他的一个学生来找他,曾跟他提起推广标点一事,他以为要过上许久才能推广,不想现在的出版书,竟然已经用上标点。

    而等他往下读……这本书,写的是欧洲战场!

    这书还是用白话文写的,瞧着与众不同。

    老人一时间,竟是看得入了神,对这本书能被翻译成英文一事,也再无疑虑。

    许久之后,他才放下手上的书,问书店老板:“这云景是笔名吧?他的真名是什么?”

    听到老人的话,两个来买书的云景的读者也好奇起来:“老板你可知道云景先生的身份?”

    “他的新书我看了一点,他是否去欧洲留过学?”

    书店老板听闻此言,却忍不住笑起来:“云景先生的身份我确实知道,她不是知名文人,是上海县城的一个小姑娘。”

    老人和两个年轻人闻言,都目瞪口呆。

    不过惊讶归惊讶,云景的新书,他们都买了。

    那老人买了书回家后,便看起来。

    他曾经身居高位,对欧美有所了解。

    按照那些去过的人的描述,欧美简直就是天堂。

    但现如今,他手上的这本书,却让他意识到,在欧美也有许许多多的普通人。

    因为战争,这些人甚至难以吃饱。

    他这一年多两耳不闻窗外事,是因为他失了信心,失了让中国战胜欧美日本,不被蚕食的信心。

    左右他在世时,应该不会亡国,他也就对很多事情视而不见,当作不知道。

    可现在,这本书又给了他信心。

    书里一直阳光向上的尤斯塔斯,还带给他许多力量。

    他突然想去上海看看。

    第164章 《基层医生手册》

    这个老人姓程, 名叫程蠡。

    他年少时,看过一些闲书,但随着年纪渐长, 杂事缠身,就不爱看闲书了。

    今天, 是他十年来,头一次看小说。

    而他读这本书时, 只觉得每个句子,每个标点, 都值得推敲琢磨, 又觉得这书里, 处处有深意。

    战争的残酷被刻画得淋漓尽致,鸦片的危害也写得一清二楚。

    这实在是一本好书!

    程蠡给了《一个士兵》这本书很高的评价, 其他人也一样。

    京城的读者, 纷纷购买此书,购买之后, 又反复研读。

    有人感叹这书的内容, 也有人喜爱这书的文字。

    随着这本书的出售, 云景其实是女子的消息也在北京传开,只是很多读者都不相信,觉得这是流言。

    《一个士兵》这本书,自然不止在北京出售。

    全国各地, 都有这本书销售。

    也因此, 各地都出现了对战争, 对西方世界,对鸦片,对劳工的思考。

    广州一处奢华的西式大宅内。

    一个年轻男子躺在榻上, 点了大烟,一边抽,一边看《一个士兵》这本书。

    看着看着,他的表情变得凝重。

    他年少时,因为好奇抽了大烟,然后就再也放不下。

    以前,他并不把这当回事。

    有人嗜酒如命,有人早起必须喝茶,也有人每天都要抽香烟。

    他抽点大烟也不妨事,毕竟他不缺钱。

    但此时此刻,看了书里的种种描述,他却怕了。

    这鸦片,竟然会让人变成那般模样,还会损伤大脑,减少寿命?

    他心中升起一股惶恐。

    而这时,他父亲大步从外面进来。

    “爹!”年轻人看到自己父亲,立刻叫了一声。

    那中年男子看着自己吞云吐雾的儿子,表情复杂,突然开口询问:“跟汇源商行的生意,我们家只有亏钱,没有挣钱的,你为何要签合同?”

    这中年男人子嗣不丰,早年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后,妻妾就再没有怀孕的。

    也因此,他将这儿子当眼珠子疼,舍不得他受一点委屈。

    数月前,他更是将手上的一部分生意交到儿子手上。

    结果他儿子接手不过数月,就亏掉了一大笔钱。

    他原先不觉得这有什么,年轻人上当受骗很正常,多练一练多学一学就行,但昨日,他得知自己儿子买了《一个士兵》来看,便也买了一本。

    他只想着看了之后,可以与自己儿子聊聊天,却不想在里面看到了吗啡上瘾的士兵干出的种种混账事。

    他原本,也觉得自己儿子抽大烟没什么关系,现在却心惊不已。

    抽大烟会损伤大脑和身体!

    年轻人听到自己父亲的问话,整个愣住。

    他会签下那个合同,是因为大烟瘾犯了,急着去享受,而那些人缠着他不放,他就顺手签了。

    他本来不想说,但想到自己刚看的《一个士兵》,却将之说了出来。

    他还说起了一些别的事情。

    比如他后院的两个姨太太,就是有人趁着他抽大烟抽得云里雾里之时,塞给他的。

    有时候他抽大烟抽高兴了,还会给人送钱。

    这个年轻人心中突然涌现出对自己父亲的愧疚,说了一件事之后,就继续开口,说起别的事情。

    一桩桩一件件,他都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只知道全是大烟引起的。

    中年人越听越难受,最终咬牙道:“把少爷关在他的院子里!少爷没把大烟戒掉之前,不许放他出来!”

    立刻就有人将这个年轻人关到他自个儿的院子里去。

    这年轻人并未反抗。

    此刻他刚看完《一个士兵》,也想戒大烟。

    中年人瞧见这一幕,想到了什么,又让人给儿子送一些小说进去,儿子喜欢的姨太太也送进去,当然身强力壮的家丁也要准备几个……

    他要确保自己儿子即便一个人在院子里待着,也不会无趣,也要确保有人能在自己儿子大烟瘾犯了的时候,控制住自己的儿子。

    这大烟,他一定要让自己儿子戒掉!

    这个中年人一心让儿子戒掉大烟,而全国各地,这么做的人很多。

    《一个士兵》这本书后期,是写了戒大烟的办法的。

    虽说戒了之后,可能会再染上,但试着戒一戒又何妨?

    这大烟到底不是好东西!

    许多地方,都有人因为《一个士兵》这本书,开始戒大烟。

    而在上海,早就有人这么做了!

    尤其是上海县城,桑学文戒掉大烟的事情,给了很多人鼓舞,很多家庭都将自家有大烟瘾的人关起来,逼着对方戒烟。

    不过现在,上海的人关注的,已经不是《一个士兵》这本书了。

    现如今上海最引人注目的书,是《梦游莫斯科》。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看的人更多,但《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刊登得太快,引发的争议太大,以至于一时间,好像所有人都在讨论这本书。

    今日,桑家隔壁的女佣,就跟桑钱氏在讨论她从别处听来的,《梦游莫斯科》里的内容。

    她们聊的,是基层医生。

    “要是咱们这里,也有那么多基层医生就好了,最好还是书里写的女医生,之前我有个亲戚生孩子难产,她夫家找了个不靠谱的接生婆,就害得她一尸两命……”那个女佣唏嘘不已。

    桑钱氏也感叹起来:“是啊!”女人因为生孩子得病的人很多,但寻常大夫都是男的,很多人不好意思请大夫看。

    若是有女大夫,那该多好?

    就算没有女大夫,多点医生也是好的。

    桑钱氏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而当时若是有钱请医生,他们的情况肯定会好很多。

    两人说起许多事情,还开始感叹生育的艰难。

    多少女性,就死在生孩子上?

    那本《梦游莫斯科》里,还写到了剖腹产,女人难产,可以动手术把孩子取出来。

    若真的能这样,那可太好了。

    桑景云站在旁边听了一会儿,也感叹不已。

    在医疗条件不发达的古代,女性因为生育而死亡的概率真的很大,普通人的死亡率也很高。

    她觉得,后世独生子女政策能推行,很多人愿意只生一个孩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医疗条件好了。

    这年代,孩子死亡率极高,只生一个孩子,是难以保证家族传承的。

    现代女性可以接受最好的教育,可以从事各种工作,更是要感谢医疗的进步和大家族的瓦解。

    在古代,即便女子可以为官,那些家族,也不会愿意倾尽全力去培养、支持一个女子。

    因为她需要生育,在没办法避孕的时代,还可能反复怀孕。

    她考上状元之后,若是一直怀孕生子,怎么当官?

    若是她难产去世,家族对她的投资,更是会打水漂。

    而她要是不生孩子,那么这个家族的未来跟她无关,她只是家族的工具人,她又怎么愿意?

    桑景云上辈子去厦门旅游时,曾经了解过中国现代妇产科的奠基人。

    那位女士将剖腹产引进中国,还建立了中国的第一所妇产医院,她接生了无数婴儿,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

    而这位女士,出生在1901年,比现在的她还要小一岁。

    之前桑景云跟馥郁堂的郑老板提过办女子职业技术学校的事情,当时,她就想培养一些女医生出来,现在,她的这个想法愈发强烈。

    桑景云想办女子职业技术学校的时候,上海的那些医生,都在讨论《梦游莫斯科》里写到的基层医生的培养方法。

    康安医院的冯胡林冯院长,最近这大半年,一直很忙。

    去年,他在《双面魔君》里看到血吸虫相关描写之后,就和其他医生一起,开始研究血吸虫。

    他们还夜以继日,化验上海周边百姓的粪便,控制住疫情的蔓延。

    而他忙这件事忙到一半,突然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到了青霉素。

    冯胡林经过实验,发现青霉菌确实可以杀死细菌,但要如何提纯,要如何将之制作成药物,他一点头绪都没有。

    为了能出成果,冯胡林写了很多信,到处求助。

    不久前,一直在北京研究细菌的魏奉文带着他和他老师的研究成果来到上海,加入了冯胡林的研究所。

    但他们依然没有找到提纯青霉素的方法。

    幸好,冯胡林接到从欧洲千里迢迢送来的信件,几个之前一直在欧洲学医,研究微生物的人,已经准备回国。

    冯胡林相信,那些人在看到他的实验室对青霉菌的种种研究之后,一定会愿意加入他的实验室!

    到时候,他们说不定能提纯出青霉素。

    若是青霉素能量产,那么这个世界上,将有无数人得到活命的机会!

    说不定,他们国家还能借此得到一些好处。

    照理说,冯胡林忙成这样,已经没空关注别的事情。

    然而这时,闲暇时喜欢看小说的魏奉文,看到了《梦游莫斯科》。

    这本书的作者,在里面写到了一些跟医生有关的内容。

    魏奉文看完后,跟冯胡林聊了聊,然后冯胡林就萌生了一个想法。

    他想带着上海的诸多医生,编写一部《基层医生手册》。

    若真的写出这么一本书来,肯定能帮助到无数人。

    第165章 《梦游莫斯科》登完

    上海的医生之间并不团结, 中医和西医矛盾颇多。

    但此时此刻,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想编撰《基层医生手册》。

    西医们聚在一起, 商量此事。

    “虽说很多中医都是庸医,但也有些药草是有用的, 现如今我们缺少药物,若要编撰这么一本医书, 少不得加入一些中医内容。”

    “《梦游莫斯科》里,也写到基层医生会用一些植物来帮人治病。”

    “是啊, 诸如咳嗽, 枇杷叶熬水确实有效!”

    “我们想要编撰此书, 必须找一些中医合作。”

    ……

    他们觉得中医迟早被淘汰,但也不得不承认, 现阶段西医能使用的药物太过稀少, 还太过昂贵。

    普通百姓需要中医。

    另一边,那些中医也在讨论此事。

    “西医虽过于激进, 但也有些理念是对的。”

    “对外伤的治疗, 他们尤其擅长。”

    “我看过那些西医出的报纸, 里面讲到的‘消毒’之类,颇有道理!”

    “我们或许可以合作,编写这么一部《基层医生手册》。”

    ……

    双方都有心合作,同时, 对东兴的《梦游莫斯科》一书, 也愈发敬佩。

    “这东兴目光之长远, 远胜常人!”

    “之前我还当云景是一位高官,现在想想,她写的只是新颖些的小说, 这东兴却不同,他眼界开阔,非常人能比。”

    “东兴极有可能身居高位!”

    “即便他不是身居高位,他也必然经历过许多事情。”

    ……

    在众人的议论里,《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在十天内全部刊登完成。

    这书前面,写的是分田地,写的是如何让百姓获得温饱。

    而这书的后面,写的是科技,写的是工业。

    莫斯科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他们长大后,就开始研究各种东西。

    火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将巨大的俄国的各个地方串联起来。

    按照书里所写的速度来算,北京到上海,也只需数个小时。

    除了火车,还有飞机。每个大城市都有机场,人们放假时,便可乘坐飞机出去玩。

    工人们在流水线上工作,不停地生产各种物资,工业品的价格越来越便宜,普通工人的年收入,都能买得起一辆汽车。

    当物资变得充足,计划经济不复存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主角附身的工人一开始还在为拥有一辆自行车而高兴,后来却已经开上汽车。

    十天,不过短短十天,《上海日报》的读者,就看到了一个大国的崛起,看到了他们向往的未来。

    与此同时,高汉林也被政府的人找上门。

    只是高汉林有背景,所以政府这边倒也并未对他如何,只是不许他再刊登东兴的小说和文章,说是他若再犯,就封了《上海日报》。

    高汉林爽快地答应了。

    不能再刊登东兴的文章和小说,可以刊登兴东的文章和小说。

    封了《上海日报》,他再办个《海上日报》就行。

    左右他没犯罪,不能将他送入牢房。

    还有就是,《梦游莫斯科》这书已经登完,他也就放了心。

    一些印刷作坊将之印刷成书之类……那跟他无关。

    高汉林全身而退。

    黄培成听闻此事,很是生气。

    他家不过是富农,一点背景也无。

    所以他一路走来,时常被人敲竹杠,早几年,《新小说报》刊登的东西稍有问题,就面临罚款。

    早年高汉林说他的报纸上的小说写的都是青楼不雅之事,就是人借机跟他要钱。

    后来云景的小说受到许多人的喜爱,他借此认识了一些大人物,报社的境况才变好。

    高汉林着实让人嫉妒!

    若是当真如《梦游莫斯科》里写的一般,人人平等就好了!

    另一边,桑景云得知高汉林无事,却松了一口气。

    想了想,又觉得这样正常。

    此时俄国十月革命尚未成功,局势没有那么紧张。

    之前她就曾看到,有人在报纸上刊登宣传苏维埃的文章,并没有引起关注。

    《梦游莫斯科》被盯上,还是因为这些天,讨论这本书的人实在太多。

    但在十月革命尚未成功的现在,这本书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就只是一部幻想小说。

    所以,那些权贵在这个时候,还不会用激烈的手段封禁此书。

    至于再往后……她又不是不能换笔名!

    云景这个笔名,跟她是绑定的,她需要“云景”带来的稿费和名声。

    但东兴这个笔名不一样。

    她用这个笔名写文章并不能给她带来收入,也不能给她带来名声,换了就换了。

    下次她要写《梦游莫斯科》这样的小说,重新起个名字就好。

    说起来,她还真的有想写的。

    不过她想休息几天再动笔。

    今天,是桑景雄要去一所中学参加入学考试的日子。

    现如今很多中学,需要学生自己去考,当然也有一些小学的学生,可以顺理成章升入对口的中学。

    桑景雄之前就读的普通小学,是没有这样的待遇的,因此他需要去参加考试。

    因为誊抄《梦游莫斯科》一事,桑景云跟桑景雄的关系有所改善。

    桑学文要做家务,桑钱氏年纪又大了,桑景云就亲自送桑景雄来考试,顺便和谭峥泓约会。

    考试分两场,一场语文,一场数学,上午九点到十一点考语文,下午一点到三点考数学。

    桑景云将桑景雄送到学校,给了两角钱让桑景雄自己在附近买午饭吃,就与谭峥泓一起离开。

    他们会先去逛逛,再跟馥郁堂的老板一起吃个午饭,商量建职业技术学校一事。

    桑景雄选的中学位于租界,就是张庄茂就读的那一所。

    办这所学校的校长,是一心搞教育的,因此,在这里就读的学生,每学期学费只需十六元。

    乡下小学收费低正常,毕竟那里的小学老师工资同样很低,而且老师教学生时,并不如何上心。

    但中学收费如此之低,基本就是在亏本办学校。

    桑景云还听说,这所学校里一些非常优秀的学生,可以减免学费。

    因为学费很低的缘故,这所学校并不好考。

    又因为这所学校的管理很严格,那些非常有钱的人,不会在这所学校就读。

    桑景云觉得这所学校,很适合桑景雄。

    离开学校,叫了两辆黄包车,两人来到租界繁华的商业街。

    桑景云刚到这里,就闻到了炸鸡的香味,一抬头就看到了一家刚开业的“曹可欣炸鸡店”。

    这年头的油很贵,这种铺子的油肯定会一直用一直用,很不健康。

    但现在铺子刚开,买点吃也无妨。

    桑景云拉着谭峥泓排队,等着购买炸鸡,然后就听到周围人在议论:“你们看过《梦游莫斯科》吗?”

    “没看过,怎么了?”

    “听说这小说不让登了!我想找来看看。”

    “不让登了?那我也想法子借来看看。”

    ……

    聊天的是两个年轻男子,一看就是读过书的,桑景云听到他们的话,有些好笑。

    人就是这样的,听说有书被禁了,高低要找来看看。

    而这两人聊完《梦游莫斯科》,又开始聊《穿成包身工》。

    “《穿成包身工》写得真好,里面的赚钱法子,都是真的有用的!”

    “是啊,这炸鸡的味道,当真吸引人。”

    “曹可欣想赚够钱以后去开工厂,也不知道她会开什么工厂。”

    “我以前觉得,女子都该温柔贤惠,现在却有些喜爱曹可欣金月季这样的女子了。”

    “也不知道云景先生,是怎么样的人。”

    “若能见云景先生一面就好了!”

    ……

    谭峥泓听到他们的话,喜滋滋地看了一眼桑景云。

    这些人只能憧憬桑景云,他就不一样了,他能跟桑景云一起逛街约会!

    第166章 一拍即合

    这家“曹可欣炸鸡店”出售的, 不止炸鸡,还有炸年糕和炸豆干。

    炸鸡价格贵,炸年糕和炸豆干却比较便宜, 很多人在买炸鸡的同时,会买一点炸年糕, 这样就能吃饱了。

    炸年糕用的是宁波年糕,这种年糕是用粳米做的, 跟桑家过年时吃的用糯米做的嘉兴年糕不太一样。

    桑景云要了两个炸鸡腿两串炸年糕,和谭峥泓分着吃, 顺便逛了逛附近的店铺。

    她刚收到一大笔版税, 就给自己买了些东西, 又给家里人买了一些。

    等她买够,时间也差不多了, 就和谭峥泓一起, 去了馥郁堂郑老板定好的酒楼。

    他们到的时候,郑老板已经在了, 见到两人, 就笑着打招呼。

    三人先简单聊了聊, 桑景云也从郑老板那里得知,馥郁堂货物,现在依旧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

    聊过之后,郑老板说起了办职业技术学校的事情。

    “云景先生, 我之前去打听了买地盖学校的价格和流程, 依我之见, 最好能跟人合办,尤其是你说的,要办一个教授女子医术的学校, 那最好能找医学界的人士当校长……”

    郑老板说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桑景云深以为然。

    办学校没那么简单,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学校办成后,更是需要有人管理。

    她和郑老板都没有经验,也就需要找人合作。

    谭峥泓这时开口:“桑小姐,我认识康安医院的冯胡林冯院长,我们可以问问他,请他推荐合适的人。”

    去年《双面魔君》连载期间,谭峥泓在一个宴会上认识了冯院长。

    他跟冯院长聊得不错,但后续没有什么接触,现在敢这么说,是因为他爹跟冯院长关系不错。

    冯院长想要研究血吸虫,但设备不够,就拜托他爹从国外购买了一批设备,一来二去,他们就越来越熟了。

    “好。”桑景云应下。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三人吃完离开包厢的时候,谭峥泓竟然看到了冯胡林。

    “冯院长!”谭峥泓一脸惊喜。

    冯胡林瞧见谭峥泓,也笑起来:“小谭,好久不见!”

    冯胡林的医院,原本是有一些研究设备的,但不多,不足以支撑他们研究血吸虫和青霉素。

    因此,冯胡林走谭大盛的关系,从国外购买了很多设备。

    而他今天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他约了几个跟他一样的西医,商量编写《基层医生手册》的事情,顺便讨论《梦游莫斯科》这本书。

    他们的家境都很富裕,对《梦游莫斯科》这本书里写到的未来兴趣不大,但书里那些跟医学相关的内容,他们很感兴趣。

    这本书写到第十年的时候,就出现了可以杀死细菌的药物。

    人们动手术之后,再不用担心会因为感染而生病。

    书里很多以前是绝症的病,到三十年后都能治愈,人均寿命甚至达到了八十多岁。

    人均寿命八十岁!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

    现在中国的人均寿命只有四十岁,而且很多年幼去世的孩子,都不曾算在内。

    他们这些养尊处优的人还好,去农村走走就会发现,那些四十多岁的人都已经没有牙齿,非常苍老,死了都被认为是寿终正寝。

    那些长寿的,都是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的。

    冯胡林自从看了这本书,就心潮澎湃,一心想要发展国内的医术,培养更多的人才出来。

    也因此,他对谭峥泓非常热情,谭家有钱,他不管是做研究还是从国外挖人都需要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求上谭家。

    谭峥泓这时,却是直奔主题:“冯院长,能见到你太好了,我正好有事找你。”

    “有何事?”冯胡林问。

    谭峥泓道:“冯院长,我们想办一所教授女子简单医术和接生之法的女子职业技术学校,希望你能指点一下!”

    冯胡林眼睛一亮:“你想办教授女子医术的女子学校?好主意!我们找个地方坐下谈一谈?”

    冯胡林他们之前聊过,想要编写《基层医生手册》。

    但这本书,说白了是基层医生的教材,他们将之编写出来以后,若是没有人照着这书学,那这书就白编了。

    为此,冯胡林想要办一个学校,教授此书。

    但办学校没那么容易,首先,钱就是个大问题。

    他原本是不缺钱的,但他现在手上有两个项目!

    为了研究血吸虫和青霉素,他的存款已经耗光,医院未来的盈利也要搭进去。

    现在有别人要办学校,他求之不得。

    至于谭峥泓要办的是女子学校……这点他并不在意。

    《梦游莫斯科》里,培养的赤脚医生,就有很多是女性,因为女医生还能帮忙接生,起到的作用更大。

    冯院长定的包厢比较大,他直接招呼谭峥泓三人进去,又让酒楼撤下碗碟,上了茶水点心,然后一起聊天。

    “小谭,你是看了《梦游莫斯科》,才有这么个念头的吧?”冯胡林问谭峥泓。

    谭峥泓笑道:“其实要建学校的不是我。”

    他说完,就看向桑景云。

    桑景云朝着冯胡林笑了笑,大方开口:“冯院长你好,我叫桑景云。是这样的,我现在有了一些钱,就想捐钱盖一所学校,教授女子技术,好让女子能养活自己。原本我倒也没想教医术,但这些天看了《梦游莫斯科》,便希望这所学校,可以教女子医术和接生,培养一些女医生出来,现如今,女子看病着实不易。”

    之前,桑景云曾在《上海日报》上看到那么一个故事。

    有个女子在洋人的医院,找洋人医生做了一台阑尾切除手术。

    术后她恢复得不错,但归家后,她丈夫对她的身体被男人看了一事极为不满,竟然给她写了休书。

    幸好这女子娘家给力,不然她说不定会被逼到活不下去。

    冯胡林也深知这一点,不过此刻,他的关注点并不在这上面。

    他惊讶地看着桑景云:“你是云景先生?”

    云景的真实名字,在上海,已经不是秘密!

    桑景云笑着点头:“对,我笔名是云景。”

    原来是云景要办学校!冯胡林不再跟谭峥泓说话,而是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桑景云身上,跟桑景云热烈讨论起来。

    桑景云说她对女子职业技术学校的种种设想,而包括冯胡林在内的医生,则说他们想要编写《基层医生手册》的事情。

    双方越聊越觉得投缘,对建学校一事,也愈发坚定。

    最后,他们还决定,这学校不培养其他技术,专门教导女子医术。

    第167章 英国

    桑景云对办学校、编写教材之类, 是没有经验的。

    但相比于其他人,她更了解农民,了解上海附近的普通老百姓的情况。

    她上辈子生活在农村, 这辈子刚穿来时,也身处乡下, 她家对面还是棚户区。

    因此,她对办学校一事, 能提出一些意见。

    桑景云希望自己建造的学校,招收的得是农村姑娘, 帮助的, 也得是普通百姓。

    所以学校的住宿条件和伙食不能太好, 也不能收学费。

    有钱人是不缺医生的,缺医少药的一直是普通老百姓。

    和冯院长他们聊了许久, 桑景云和谭峥泓才告辞离开, 准备去接桑景雄。

    路上,桑景云向谭峥泓了解了一下冯胡林。

    谭峥泓毫不隐瞒, 将自己了解到的事情说了, 比如冯胡林带着一些人, 一直在研究血吸虫,又比如冯胡林找他父亲,购买了一批可以用来研究微生物的设备。

    谭峥泓还道:“冯院长似乎在研究细菌,他购买了很多相关的研究器材。”

    桑景云微微一愣, 又问了一些问题, 比如冯胡林购买器材的时间之类。

    等问完, 桑景云就确定,冯胡林除了研究血吸虫以外,应该还在研究青霉素。

    她知道现在她们国家什么都缺, 想要制作出青霉素很困难。

    但她相信她们国家的研究人员。

    在原本的历史上,即便条件恶劣,他们国家的研究人员也攻克了种种难关,研究出许多被外国封锁的技术。

    说话间,他们来到了桑景雄参加考试的学校门口。

    考试还没有结束,但已经有提前交卷的人陆陆续续出来,他们等了一会儿之后,就看到了桑景雄。

    桑景云问:“考得怎么样?”

    桑景雄眼里有压不住的得意:“有点难,但我出来的时候听到了别人的聊天,他们考得应该比我差!”

    桑景云对此并不意外。

    跟现代可以轻而易举从网上购买到学习资料不同,这个时代的书店里,习题册之类的学习资料非常少。

    毕竟穷人买不起,至于有钱人,他们不缺。

    桑景雄的竞争对手大多家境一般,能得到的学习资料有限。

    桑景雄呢?一开始桑景英跟同学要了一些资料给他,后来谭峥泓也找了一些资料给他。

    桑景雄还一心想过好日子,也就学得很认真。

    桑景云道:“你一直很努力,我觉得你肯定能考上。”

    桑景雄听到桑景云这话,惊喜极了。

    他以前在家,是谁都不服的,桑学文他看不上,桑景英他觉得对方也就是比他早生了两年,至于其他人,都是女流之辈。

    但现如今情况不同。

    桑景云取得的成就太大了,还是所有人都认可的成就。

    桑景云在他心里,是权威。

    桑景云能猜到桑景雄的想法,其实一些做母亲的管不住青春期的儿子,就因为青春期的儿子并不把她当回事。

    她看向桑景雄,开始跟他讲教育资源不公平的事情。

    现代时,教育资源都是不公平的,有钱人可以读好学校请好老师,高考甚至不是他们唯一的出路,更不要说这个时代。

    桑景雄听得很认真。

    桑景云让他誊抄东兴的稿件的时候,也会跟他讲一些普通老百姓被压迫的事情,而他一个青春期的中二少年,还挺容易接受这些思想。

    毕竟现在的他,是个实打实的穷人。

    即便以前,桑家作为商人,也没少被压迫。

    “若非这几年报纸发展起来,我能依靠写小说赚钱,我们一家,现在怕是连吃饱都难,一个运气不好,还会成为孤儿。”

    桑景雄想到孤儿院那些孤儿一开始的模样,悚然而惊。

    成绩要过几天才能出,桑景雄去了一趟已经认识路,就说到时候自己去看成绩,不用别人接送。

    桑景云答应下来。

    第二天,桑景云又出了门,去看牡丹拍电影。

    牡丹挑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花钱租了一间房子进行拍摄,桑景云去的时候,作为主演的牡丹和江来正在反复练习对戏,确保等下可以一条过。

    他们还在对戏过程中,修改了许多细节。

    桑景云也是这时候才发现,他们没有专门为这部片子写的剧本,看了桑景英写的故事之后,直接就开始演。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影视剧的剧本。

    因为心理描写没办法拍出来的缘故,剧本里基本没有心理描写,主要是语言和行动。

    而现在,因为拍的是默片,他们连语言都没有。

    好像确实不需要专门的剧本,倒是演员的天赋非常重要。

    桑景云一直觉得江来很会说话,现在看他拍电影,才发现他的肢体动作也很感染人。

    “桑小姐,我演得怎么样?”江来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夸奖他:“你演得很好!”

    “云景先生,我呢?”牡丹也走过来,笑着问桑景云。

    桑景云同样给予肯定,然后这两人就围在桑景云身边,一会儿给桑景云拿吃的,一会儿让桑景云指点他们。

    桑景云:“……”她怎么有种,这两人在争宠的感觉?

    正这么想着,谭峥泓来了,然后硬是挤到她身边,把那两人给挤走了。

    随着谭峥泓的到来,“群演”也到了,这些人里,还有桑景云以前见过的。

    就是那些个在牡丹向云景表白之后,去《新小说报》编辑部闹事的纨绔。

    这几人一进来,就看到了谭峥泓:“你怎么也来了?”

    “你也来演电影?”

    “这电影我们投了钱,你要演电影的话,得讨好我们!”

    ……

    这几人围着谭峥泓,用有些欠揍的语气说话,其中一人还对桑景云献殷勤:“这位小姐,你想不想在电影里演个重要角色?我可以帮忙!”

    桑景云笑了笑:“不用了,我不打算拍电影。”

    “这也太可惜了,小姐你这么漂亮,就应该拍电影让所有人都看到你才对!”这人从表情到动作,无不证明了一件事,他想勾搭桑景云。

    牡丹瞧见火冒三丈:“周少你在干嘛?”

    听到牡丹的话,这人连忙道:“没干嘛没干嘛,牡丹你别生气,在我心里,谁也越不过你去……”

    牡丹瞪了这人一眼,把人带去讲戏。

    谭峥泓见状道:“桑小姐,我跟你说,这人不是个好东西,他才十五六岁,就去花街柳巷了,家里还已经有了两个姨太太,他爹给他差事,他也总是办砸……”

    桑景云看谭峥泓的样子,就知道谭峥泓吃醋了,忍不住笑起来。

    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上这种人的。

    不过也称不上讨厌。

    谭峥泓跟她讲过这几人的情况,这几人吃喝嫖赌都沾,但违法犯罪的事情,是没干过的。

    这时,周少又回来了,听到谭峥泓的话,他怒视谭峥泓:“你竟然在背地里说我坏话!不要脸!”

    谭峥泓闻言道:“那我当面说。”

    周少对谭峥泓有意见,就又对桑景云道:“这位小姐,你喜不喜欢看《真假千金》?我认识云景,我们还会把这部电影拍成电影,你要是想演金月季?我可以帮你。”

    他觉得桑景云肯定受不住这个诱惑。

    现在那些年轻女子,都对云景非常崇拜。

    他其实也很佩服云景,得知牡丹认识云景之后,还想过要见云景,只是牡丹没同意。

    他也没强求,其实不见云景也挺好。

    云景是个每天都能写几千字的狠人。

    每天写几千字啊!这不得从早写到晚?他觉得云景这么一天下来,肯定没时间做别的事情了,大概率不修边幅。

    这样的女人,没必要去见。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你好,我叫桑景云,笔名云景。”

    周少表情僵住,飞快地跑到牡丹身边。

    不过过了一会儿,他就厚着脸皮回来了,对桑景云道:“桑小姐,你写的《真假千金》真的很好看……”

    周少跟桑景云说起《真假千金》的时候,英国的一家出版社,正将一套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送往书店。

    这些书,在几天前,就已经被送到报社。

    报社的编辑将之看了一遍,进行审核,确定没问题之后,就送往书店出售。

    “虽然我不太喜欢这部小说,但那些女人会喜欢。”

    “政府的人也会喜欢,他们现在就希望女人能走出家庭,去工厂工作。”

    “是的,毕竟男人都快死光了!”

    几个年纪不小的男编辑不满地抱怨着战争。

    而一个年轻的女编辑,却专注地看手上的《真假千金》。

    她是一年前加入这个出版社的。

    出版社以前不招女员工,但现在男人都去了战场,若是还不招女员工,出版社就要开不下去了。

    现在就连印刷工,都由女子担任。

    而这本小说,她一看到就喜欢。

    正如小说里所写,这个世界对女人很不公平,总有条条框框来束缚她们。

    比如说,她们不能穿裤子。

    巴黎就有女性不准在公众场合穿裤子的法令,虽然几年前做了修订,但也只允许女性在骑自行车或者骑马时可以穿裤子,若是违反,就要被监禁。

    英国的情况也差不多,之前有女性穿裤子,被惩罚去做劳工。

    但穿裤子真的比穿裙子方便了太多,还节省布料,凭什么她们不能穿裤子?

    还有其他许多规定,也对女性很不友好。

    比如她们跟男人干一样的工作,工作量相同,但薪水却比男人要少。

    希望这一切都能得到改变。

    希望可以多一些,像《真假千金》这样的小说。

    她还喜欢书里的玫瑰小姐和俞先生。

    他们之间的爱情,让她心动。

    如果她也能遇到一个理解她欣赏她的男人就好了!

    这家出版社跟很多书店有合作,他们手上有一部来自中国的爱情小说的事情,那些书店早已知道。

    书店从来没有卖过来自中国的小说,因此早就在催他们。

    这个年轻的女编辑相信,等这本书被送到书店,一定会被摆在显眼的位置。

    希望那些去书店买书的女性,能看到这本书,并花钱购买这本书。

    书店老板确实将《真假千金》摆在了显眼处,还写了宣传语:“来自东方古国的爱情故事,流落民间的贵族小姐的成长。”

    这宣传语很吸引人,一个走进书店的女工,就第一时间看到了这宣传。

    这个女工今年十八岁,在纺织厂工作。

    她刚拿到一笔薪水,打算犒劳一下自己。

    原本她是想去买一块牛肉的,但她去晚了,牛肉已经卖完。

    想到自己晚上只能继续吃土豆蘸盐,她就有点难受。

    为了给自己的生活增加一点色彩,她决定去买一部小说看。

    那些小说,总能让她变得愉快。

    而在看到宣传语之后,她决定买下这部《真假千金》。

    这部小说能被翻译成英文出现在她面前,肯定是因为写得特别好。

    她想看一看。

    第168章 劳工

    对欧洲的普通工人来说, 书的价格并不便宜。

    但如今物价飞涨,物资匮,很多东西想买都买不到……

    手上的钱远没有以前值钱, 书的价格,也就不至于让人难以接受。

    年轻女工买了一整套的《真假千金》, 她把书放在篮子里,往家里走去。

    路上, 她遇到了一些熟人。

    那些人瞧见她篮子里放了东西,都凑过来看一眼, 想知道她买到了什么, 看到她篮子里装着的是几本书, 又一脸失落地离开。

    他们叹着气,聊最近的战争局势, 也聊在哪里可以买到肉和面包。

    年轻女工回到家, 拿出一口锅煮上土豆,然后就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别的食物可以煮。

    她也叹了一口气, 拿出那本书开始读。

    这本书翻开后, 最前面是一个“序”。

    这是一个叫“诺伯特”的英国人写的, 简单介绍了一下中国。

    她看完恍然,原来这个故事发生在那个生产瓷器、丝绸和茶叶的国家。

    而书里的主角的父亲,就是做丝绸生意的。

    了解了相关信息后,她对这本书愈发感兴趣。

    翻开书, 她开始读正文。

    因为宣传语写到了“东方贵族”, 这个年轻女工将金老板当成贵族看。

    对她来说, 故事的开篇,就是贵族的女儿被调换。

    就……很刺激!

    这个情节牢牢抓住了她的视线,她迫不及待地往下读。

    一个她以前完全不了解的东方世界, 就这么展现在她面前。

    她跟着金月季的视角,来了一场奇妙的东方旅程。

    金家有很多规定,很多佣人,而金月季的行为,跟金家格格不入。

    她觉得换成她,也会这样。

    而金月季的诸多想法,也引起了她的共鸣,时不时的,她还会生出“原来如此”的感觉。

    此外,金月季一心想要学习的想法,感染了她。

    她一直觉得学习非常枯燥,因此在学校里上了几年学,学会认字之后,就不再去学校。

    但这一刻,她突然有点后悔。

    不过金月季也说了,任何时候去学习都不晚。

    而且他们学习的,也不一定就得是书本上的知识,还可以是别的知识。

    书里的金月季学的,就是制作丝绸的方法。

    这个晚上,年轻的女工没有跟家人聊天,也没有睡觉,她一直在读这本书。

    早上,阳光从天空洒落。

    浓烈的阳光被城市里的浓雾遮挡,没办法照耀在普通人身上,但还是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光明。

    年轻的女工看着亮起来的世界,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一个夜晚,就这么过去了?

    那么长的一篇小说,她就这么看完了?

    沉默了一会儿,她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她该去工作了!

    她不喜欢自己的工作,总觉得日复一日的枯燥工作,毁掉了她的人生。

    但在看完这部小说之后,她的想法却变了。

    能养活自己真的很好!

    她会好好工作,她还想学点东西。

    当她有了目标,人生便也不再无聊。

    购买了《真假千金》来看的,不止这个年轻女工。

    很多去书店买书的人,都听说了这本来自东方的爱情小说。

    那些知道中国的人,得知这书来自中国,都很感兴趣,想要看一看。

    那些不知道中国的人,因为这是一本来自其他国家的书,也想看一看。

    毕竟,按照大众朴素的观念,若不是数一数二的好书,是不可能被翻译成其他国家的语言,在外国出售的。

    也是这个时候,谭家的管事找到了洪永祥。

    谭大盛自己当过劳工,他对劳工很同情,因此安排了谭家的船给远在欧洲的中国劳工送去一些物资。

    这些物资若是交给英国人,让他们帮忙送去战场,即便指明了是给中国劳工的,怕也没多少东西能落到劳工手上。

    所以谭大盛让这个管事,直接将物资送到洪永祥这些志愿者手上。

    东西不多,主要是药材,还有猪油、糖和一些豆类。

    糖在战争年代,是战略物资,毕竟受伤的人需要补充糖分和盐分。

    至于为什么没有带盐,现在英国的食盐非常便宜,不需要千里迢迢送过来。

    洪永祥的位置很好打听,要过去也不难。

    按照合约,中国劳工是不用上前线的,只需要做后勤工作。

    虽然有一部分劳工因为种种原因,上了战场,但跟洪永祥一起来欧洲的劳工并没有上战场。

    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他们过得比别的劳工更好,起到的作用还更大。

    有洪永祥等人的管理,他们纪律严明,干活速度快,受到了合作的英国军队的一致好评。

    今日,洪永祥正在分配物资,突然听说有中国商人来找他

    他连忙出去,就看到了谭家的管事。

    “洪先生!”管事笑着叫了一声。

    洪永祥不认识这个管事。

    但这个管事身后,有好几车物资!

    他看这个管事的眼神,跟看亲人一样亲,然后激动地上前,抱住了那个管事:“兄弟,好兄弟!”

    他们带来的物资已经用得差不多,现在什么都缺!

    有中国人给他们送物资,还能鼓舞那些身处异国他乡的劳工,让劳工们知道,他们的国家并未放弃他们,一直是他们的后盾。

    这些劳工以前过得不怎么样,只要对他们稍稍好一点,他们就愿意为之卖命。

    这天晚上,劳工们吃上了用猪油炒的菜。

    “这地方的菜,没有咱们那儿的菜好吃。”

    “这里的猪肉也有一股味儿,不好吃。”

    “肉的话,只要有的吃就行,我不挑。”

    ……

    他们一般分不到肉,现在就连洋人士兵,都要隔上许久才能吃一回肉。

    不过洋人吃肉的时候,他们能分到一些内脏,今天的炒菜里,就放了一些他们腌制保存起来的内脏。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聊起祖国的时候,很多人都落下泪来。

    洪永祥很想知道家人的情况,但管事是从南洋过来的,对上海的情况不太了解。

    他只能跟管事聊国内的大事。

    聊着聊着,管事突然提到,说他这次来欧洲,带来了一部被翻译成英文的中国小说。

    洪永祥听到这话一愣,然后问:“你带来的小说,莫不是《真假千金》?”

    管事闻言道:“你怎么知道?”

    洪永祥笑起来:“我出国的时候,谭峥泓已经开始翻译这部小说,没想到这么快就翻译好出版了。”

    管事有些惊喜:“洪先生认识我家小少爷?也是,你是从上海过来的,肯定认识。”

    这个管事在洪永祥提到谭峥泓以后,对洪永祥热情许多,开始询问洪永祥谭峥泓的情况。

    洪永祥跟谭峥泓不算很熟,但打过交道,他也就将谭峥泓盖孤儿院的事情说了。

    “我家少爷,一直都是个心善的人。”管事念叨起来,说了些谭峥泓以前的事情。

    有那么一段时间,谭大盛一心往上爬,是有些急功近利的,对那些在他的农场里帮他干活的马来亚本地劳工的态度,也不太好。

    后来是谭峥泓觉得那些人太可怜了,为那些人说情,谭大盛才改了做法。

    逢年过节,谭峥泓还会给他们这些管事送东西,所以他们都很喜欢这个小少爷。

    双方越聊越高兴,管事还拍着胸脯表示,等回去,他就买一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并一套中文版的《真假千金》,给洪永祥寄过来。

    他们这次出海,带了两套中文版的《真假千金》,都是谭峥泓以前送的。

    一套他已经卖掉,剩下的一套还在船上。

    他们这趟过来,在海上走了五十天,因实在太过无聊,他把这本书誊抄了一遍。

    所以即便两本书都没了,回去的路上他依然有书看。

    洪永祥再三感谢。

    他离开上海时,《真假千金》还未出版,所以他手上没有《真假千金》的书。

    现在管事送他一本,他就能给劳工们读这本书了。

    有一本英文版的《真假千金》,他还能借此学英文,并教劳工们英文。

    不要求劳工们学得多好,只求他们在空闲时间,有点事情做。

    而且学会了英文或者法文,他们回国后,能多一个谋生技能。

    管事第二天就走了,而好好吃了一顿的劳工们,干活的时候更加卖力。

    那些知道管事要送云景先生的新书过来的人,更是翘首以待。

    这世上的人,总是对第一次印象深刻。

    比如人生看的第一部小说,很多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这些劳工,以前是从未看过小说的,最多听别人讲了点《西游记》《水浒传》什么的。

    他们接触的第一部小说,是《无名诀》。

    这部小说陪伴着他们来到异国他乡,已经融入他们的骨血,云景在他们心里的地位,也是不一般的。

    他们迫切地想看云景先生的新书。

    上海。

    桑景云并不知道自己的小说,已经在英国出售。

    此刻,她正在写《穿成包身工》。

    其实《新小说报》上的很多小说,是作者全部写完后,再放到报纸上连载的,还有一些,是作者已经出了书,《新小说报》跟作者商量过以后,再在报纸上连载一回的。

    又有一些,是只有两三千字的短篇,一次一篇全部连载完。

    像她一样每天都写的作者也有,但不多,有些写着写着,还会在报纸上断更。

    他们觉得每天写那么多字,太累了。

    桑景云倒是能适应,主要在这个时代,她没有别的事情能干,也不可能离开租界去外地旅游,也就有大把空闲。

    她都愿意学英文了,写点小说又算得上什么?

    这几天总是往外跑,桑景云都觉得跑够了,再加上《穿成包身工》已经写顺手……桑景云又开始琢磨新书。

    第169章 细菌

    桑景云想写新书, 但她还没有想好新书要写什么。

    她的想法挺多的,但动笔写新小说,需要一个“冲动”, 而她暂时没有这个冲动。

    她也不着急,毕竟这会儿, 《梦游莫斯科》的威力还在持续发酵中。

    这几天桑景云去外面,时常听人念叨莫斯科, 一些老百姓不知道书里写的是幻想出来的内容,还当莫斯科真的那么好。

    桑景云的新书还没写, 桑景雄考中学的成绩, 倒是先出来了。

    桑景雄去了一趟学校, 带回来自己的成绩:“我考上了!全校第十二名!”

    桑景云等人,都给予了夸奖。

    桑景雄也很得意, 还道:“我今天瞧见了洪旭, 他也参加了这所学校的考试,跟我一样考上了, 不过考得没我好。”

    参加考试的人很多, 大家还都在不一样的教室考试, 之前桑景雄也就没有遇到洪旭,但这次看成绩是在一处的,考上的人还被老师留下填写资料,两人便遇上了。

    为了庆祝桑景雄考上中学, 桑学文又下厨做了一回炸鸡。

    桑景云没敢多吃。

    这段时间她时常和谭峥泓一起出去吃好吃的, 不知不觉长胖了一些, 衣服都有点紧了。

    减肥不至于,但往后需要控制下饮食。

    吃炸鸡的时候,桑景雄又说起洪旭, 说洪旭也看过《梦游莫斯科》,还很喜欢这本书。

    “在上海,应该有很多人喜欢这本书。”桑景云道。

    现在只是在上海有很多人喜欢这本书,往后,在别的地方,应该也有很多人会喜欢这本书。

    桑景云觉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本书一定会传遍全国。

    《上海日报》在刊登《梦游莫斯科》期间,每天都印刷八千份。

    有人有意识地收集刊登了《梦游莫斯科》的报纸,也有很多普通人,无意识地将之集齐。

    洪掌柜就是无意识将之集齐的人之一。

    因为洪永祥的缘故,他一直订购《上海日报》。

    《上海日报》的普通报纸,他看完就另作他用了,比如在客人上门购买簿册的时候,用报纸给人打包。

    但因为《梦游莫斯科》是一部小说,他也就将之收集起来。

    他还把报纸给了洪旭和洪玥看。

    这部小说,他们对一开始“均贫富”的内容,是不太喜欢的,毕竟真要均贫富,他们会吃亏。

    但后面的内容,他们很喜欢。

    比如后面有一部分内容,专门写“电影”,里面写到,在二十年后的莫斯科,家家户户都有电视机,可以在家看各种电影。

    报纸上的新闻,也由电视机播放。

    电话机更是早就有了,还有洗衣机、洗碗机、做饭机……

    真要那样,生活该多么方便!

    洪玥和洪旭,对这样的生活很向往。

    就连洪掌柜都觉得,那些新式文人很有想法,擅长异想天开。

    均贫富在他看来,是不可能的事情,后面写到的那些神奇的东西,他更是一点不信。

    不过他很乐意看这部小说。

    而今日,洪掌柜去购买《上海日报》,就听报摊摊主问他:“洪掌柜,你每日都购买《上海日报》,手上可有集齐的《梦游莫斯科》?”

    洪掌柜道:“有,怎么了?”

    报摊摊主道:“你若是有,就可以赚上一笔,现在全套《梦游莫斯科》,可以卖四元。”其实可以卖五元,不过他要拿一元做抽成。

    很多人在看过《梦游莫斯科》之后,打算给远在外地的亲朋好友寄一份。

    但他们手上只有一份报纸,而若是自己抄……

    一天下来,哪怕不干别的事情,也只能抄一万字,十万字需要埋头苦抄整整十天。

    那些收入少的,或许会选择一个人慢慢抄,但那些不缺钱的,就不乐意把时间花在上面了。

    他们或是花四元请人抄一份,或是花五元,直接收购一份报纸。

    其实大家更倾向于买报纸,有些人为了买到一整套完整的报纸,甚至愿意花七元八元。

    毕竟这是原版。

    洪掌柜听到报摊摊主的话,有些心动。

    毕竟这个故事他和他的孙子孙女都已经看过,拿来换点钱挺好。

    但他想了想,又拒绝了。

    这个故事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小儿子。

    之前曾有人联系他,说是可以帮他给他儿子捎东西。

    他儿子应该会喜欢这本书,不如把这本书给他儿子捎过去。

    洪掌柜惦记着洪永祥的时候,洪永祥等来了谭家管事给他寄的两套《真假千金》。

    他喜出望外,拿着那套英文版的书,就去找其他志愿者,以及周围的劳工,把云景的小说在英国出版的事情告知大家。

    这些劳工们自从来到欧洲,就感受到国内外巨大的差距。

    他们心中,不可避免地生出强烈自卑。

    但现在,看到他们崇拜的云景先生的书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他们心中生出自豪来!

    他们国家,也是有出色的人的!

    “云景先生真厉害!”

    “云景先生太给中国人长脸了!”

    “洪先生,你给我们讲讲这个故事吧!”

    洪永祥笑着答应下来,开始给这些人读《真假千金》。

    这个故事在上海刊登时,曾被很多人骂,那些人都觉得这个故事写得不好,觉得金月季的想法是错误的。

    但这些劳工不这么想。

    他们觉得金月季说得对。

    “对啊,让女人裹小脚,真不是什么好事,裹了小脚的女人,就只能干点家里的活儿,遇到危险还逃不掉。”

    “金月季的爹都没养过她,凭什么让她乖乖听话?”

    “这个金月季真不错。”

    ……

    这些劳工都来自底层,而在底层,其实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来束缚女性。

    女人给别人看到了自己的脚或者胳膊就要嫁给对方,女人落水被人救起来就要嫁给对方,这在农村,都是不存在的。

    比如上海周边农村,夏天天气炎热,又哪能要求女性穿得严严实实?

    一到夏天,多得是女性光脚到处走,到水田里插秧,更是不可能穿鞋,裤腿也卷得老高。

    这时候家家户户房子都小,家里人人却多,浴室也是没有的。

    因此,插秧割稻干了一天出了一身的汗以后,女人也会直接下河洗澡,最多就是穿着衣服洗,回家再换干净的衣服。

    此外,清朝时,有钱有权的人是能纳妾的,民国的人也能娶姨太太,再加上这时候重男轻女以及家里穷,一些人家不愿意养大女婴……

    底层男人,千百年来一直处在娶不到媳妇的情况下。

    他们只要有媳妇就行,连寡妇都有人抢着娶,风尘女子从良,也都能成家。

    比如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十几万从事风俗业的女子,大部分都参加相亲嫁了人。

    这些来欧洲的劳工都是日子过不下去,才来异国他乡讨生活的,自然觉得金月季的做法,一点问题都没有。

    洪永祥听到他们的话,心情挺好的。

    他们不排斥这本书就好,他用这本书教他们中文和英文,会简单许多。

    洪永祥又一次忙起来,而桑景云则又一次见到了冯胡林。

    正好冯胡林让谭大盛帮忙购买的一些设备到了上海,谭峥泓就约了桑景云,一起给冯胡林送设备。

    这是桑景云第一次来到冯胡林开的医院。

    后世的医院都很大,但这时候的医院挺小的,冯胡林的医院瞧着就是一栋普通民房,后世一些大点的诊所,都有这个规模。

    医院里医生护士的数量,还有床位的数量也不多,不过收费非常贵。

    不过这年头,也就只有有钱人会找西医看病。

    找中医看诊,诊费只需一角两角,但找西医,一元两元都算便宜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西医使用的设备较为昂贵。

    冯胡林收到那些设备,非常感激:“小谭,多谢!有了这些设备,我的研究一定能顺利进行!”

    桑景云这时问:“冯院长,你是在研究细菌吗?”

    “对,我在研究细菌。”冯胡林开口。

    青霉素的事情,他守口如瓶,除了几个他觉得值得相信的研究员,其他人一无所知。

    不过他在研究细菌的事情,他并未隐瞒。

    “我们确实应该好好研究一下细菌。”桑景云开口,说起细菌,她就想到了细菌战。

    细菌战又叫“生物战”。

    桑景云上辈子去东北时,曾参观细菌战陈列馆,那些受害者的照片,让她觉得毛骨悚然。

    这时,冯胡林突然道:“是啊,我们必须研究细菌,你们是不知道,去年,日本陆军军医学校在细菌教学中,教授了如何进行‘家畜战’,也就是利用各种有害的细菌和病毒作为武器,制作人工瘟疫,毒害其他国家的人、牲畜,乃至农作物。我们如果不研究细菌,到时若有人向我们国家投放瘟疫,我们国家一定会死很多人!”

    冯胡林之前是不知道这件事的。

    这段时间他到处找跟细菌相关的资料,才有一个他认识的人,跟他说起这件事。

    他听完,心中无比愤恨。

    日本研究这个做什么?是不是想对他们动手?

    桑景云听完,也被惊了惊。

    她上辈子参观过博物馆之后,就已经知道,日本关于细菌战的研究,在侵略战争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但她已经不记得具体时间。

    原来这么早?

    日本国小地狭,人口少资源少,偏偏胃口很大,从很早开始,就想吞并中国。

    瘟疫杀伤力非常大,还节省人力物力,自然也就被他们选中。

    但细菌战,真的太可怕了。

    感染各种细菌和病毒的人非常可怜,那些被抓起来做人体研究,被当作培养皿培养病毒的人,就更可怜了!

    她想好新书要写什么了!

    第170章 《全球瘟疫》

    桑景云上辈子, 曾经了解过细菌战,可惜的是,她的大脑不是电脑, 不能记住自己看过的全部内容。

    可就算她没有记住全部,也觉得那只部队里的所有人, 都该被千刀万剐。

    当时的人体实验格外残酷,有大量中国人被抓去当作实验体, 他们在感染鼠疫、霍乱、伤寒等疾病后,被活体解剖, 内脏制成标本。

    那些人还做了很多别的令人发指的事情。

    比如将活人烤干, 最后发现干尸的体重只有原本体重的百分之二十二, 并由此得出人体的含水量。

    比如把母子一起关进实验室并加热地面,想看母亲把孩子踩在脚下, 只是一直到最后一刻, 母亲依旧紧紧抱着孩子护着孩子,最后一起被烤死。

    又比如进行器官移植实验, 随意移植他人器官, 给孕妇注射各种病毒并把她们的胎儿制作成标本, 放活人的血收集病毒……

    以上是实验室的情况,做了各种实验后,他们还到处投放细菌和病毒。

    他们会让汉奸装作小摊贩之类,往各个村落的水井里投毒。

    他们也会放生跳蚤、老鼠等, 以此传播病毒。

    在浙江、湖南等地, 日本还安排飞机, 撒下带有细菌和病毒的粮食、碎布、棉花、包了跳蚤的纸包等。

    中国古代,老百姓一直很穷。

    就像《阿Q正传》里,阿Q的破毡帽都能拿去抵押换钱, 而普通老百姓,一件棉袄能传三代。

    一些穷人,甚至会在春夏典当棉袄换钱,到了冬天再想办法去把棉袄赎回来。

    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太艰难了,一块碎布他们都当宝贝,这些被日军扔下的粮食布片,自然被他们捡回去。

    然后,他们就感染了各种疫病,还传染给家里人、周围人。

    桑景云可以想象,他们在感染疫病,挣扎求生的时候,有多么绝望和痛苦。

    桑景云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冯胡林注意到她的表情,问:“云景先生,怎么了?”

    桑景云道:“没什么,我就是有点被吓到了,用瘟疫来作战,实在可恶。”

    “是啊。”冯胡林叹气。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问了冯胡林一些跟细菌战有关的问题。

    冯胡林道:“我这段时间到处打听跟细菌沾边的消息,得知现在的德国,就在研究细菌,想用细菌做武器来对付敌人,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成功。”

    瘟疫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真的太可怕了。

    中国很大,每年都有瘟疫发生,欧洲曾因为黑死病,也就是鼠疫死去无数人,日本也常常出现瘟疫。

    结果,人类刚刚对细菌和病毒有所了解,竟然就想着用它作为武器来害人。

    真的是又疯狂,又可怕。

    轻视细菌和病毒,是会给人类带来灾难的!

    哪怕是百年后,艾滋病毒依旧没办法消灭,新冠也曾席卷全球。

    桑景云想过之后,决定写一个变异鼠疫感染全人类,人类全部死亡的故事。

    故事就从一个小国想要使用细菌作为武器,来称霸全球,掠夺全球资源开始。

    整个故事是架空的,又架得没那么空。

    它讲述的,是东胜神洲上,有许多国家,其中唐国最大,别的国家比较小。

    但世事变迁,到故事发生时,唐国已经衰落。

    唐国附近的一个叫霓国的小国却发展迅速。

    霓国仗着自己科技发达,拥有新式武器,就进攻唐国。

    但霓国人太少,没办法彻底占领唐国,他们考虑过后,打算使用细菌战。

    鼠疫曾经肆虐整个东胜神洲,让东胜神洲的人死去三分之一不止,霓国决定将之研究透彻,投放到唐国,让唐国人死光。

    他们国家一个叫石四的人,拥有反社会人格,希望毁灭全人类。

    于是他鼓动国家上层,在唐国建立了一个实验室,利用唐国人进行各种惨无人道的实验。

    研究过程中,他们国家的研究员不慎感染鼠疫,同样被他解剖……

    他的实验室充斥着各种病毒和细菌,终于,变异的鼠疫在其中诞生,这种鼠疫传染性极强,死亡率百分百。

    一旦感染,再无生还可能。

    而且不止人类和老鼠会感染,其他各种动物,也都会感染。

    实验室死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终于意识到不对劲,某些研究员在看到同事纷纷死亡后,出于害怕逃出研究所,将变异鼠疫带去各地。

    不,其实在那之前,变异鼠疫就已经被带出研究所了。

    一个研究员养的猫在感染后跑了出去,在研究所觅食的麻雀飞往远处,来研究所视察的霓国将军也已经感染……

    研究所地下的水里,也充斥着变异细菌,正往四周扩散。

    感染这种细菌的人,会有短则数天,长则半个月的潜伏期,而且在潜伏期,就能传染他人。

    变异鼠疫开始疯狂传播。

    症状就跟普通鼠疫一样,只是感染了变异鼠疫的人和动物,百分百会死。

    霓国建立这个研究所,是想杀光唐国人,可实际上,他们国家的人,也死得一干二净。

    石四当然也死了,不过他死前很开心,很满足。

    全世界都会为他陪葬!

    桑景云上辈子,曾经写过反社会人格的反派,也看过相关的小说和电影。

    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将石四这个人物的人设慢慢完善。

    完善好人设之后,就该考虑剧情了。

    这部小说的剧情不难写,主要是后世相关的电影,非常多。

    桑景云上辈子小时候,就看过欧美拍摄的,非洲病毒飞快传播,以至于死了很多人的电影,后来的丧尸片,其实本质也差不多。

    至于这样团灭的小说会不会没人看……

    人们喜欢看爽文,但也喜欢找刺激。

    在后世,恐怖片一直有人看,那些含有丧尸、鬼、僵尸、异形、污染物之类的恐怖元素的作品,也有很多人喜欢。

    这部小说的剧情,其实放后世很俗套,但在这个时代,绝对称得上新颖,不愁没读者。

    就是这部小说,最好能翻译成英语和日语,分别在欧美和日本出版。

    总之,越多人看到这部小说,越好。

    此外,这部小说她打算用新笔名写,写了之后,投稿给《上海日报》。

    这部小说涉及的内容有些多,虽然是架空,但安全起见,还是别跟自己扯上关系比较好。

    而且,她打算把自己在后世了解到的,日本731部队干的泯灭人性的实验,和自己知道的浅薄的跟细菌病毒有关的知识写进书里。

    她写《一个士兵》,用到的知识都可以在顾教授那里查到,而且她主要写的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和吗啡的危害。

    她一个年轻女人写这些,不至于引起怀疑。

    但这本书不一样。

    她如果写惨无人道的实验和她不该知道的细菌病毒相关的知识,肯定会惹人怀疑。

    桑景云甚至不想让谭峥泓知道,到时,可以只让帮她誊抄的桑景雄知道。

    桑景雄年纪小好糊弄,她跟桑景雄说这是她从冯院长那里听来的,日本人干的事情就行。

    想好了就写!

    这本书的主角,自然是石四。

    这是个天生的坏种。

    普通人都有同理心,会同情遭遇不幸的人,一些感情丰富的人,还会感同身受地落泪。

    但石四不会,他看到别人痛苦,甚至是自己的父母痛苦,心中都毫无波澜,只是他会伪装,伪装成一个正常人。

    他还情感淡漠,对身边人只有利用,没有真正的感情。

    他甚至觉得,伤害他人是正常的,只要自己想做,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做的。

    石四是个霓国人,已经读到医学博士。

    故事的开篇,就是他故意制造了一场意外,让自己那个身为外科医生的“好友”再也没办法给人动手术。

    他的好友无比痛苦,而他模仿周围人的表情安慰对方,并欣赏这场由自己制造的杰作。

    他的好友出事,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好处,但他就是这么干了!

    然后,有人来找他,说是他提出的,重启细菌战相关研究的申请被批准了。

    桑景云写这个人的时候,怎么可怕怎么写。

    石四是个变态,他没有心理创伤,他犯罪没有理由,他就是天生的坏,从内到外散发着恶意。

    这一切不怎么好写。

    也因此,桑景云写得有点慢,写完还会反复修改,确保自己将石四写得足够坏。

    重看自己写的内容的时候,桑景云甚至有种恨不得当场砍死石四的冲动。

    她这人,其实是有些淡漠的。

    大约是自幼与父母分离,寄人篱下,爷爷奶奶对她也不怎么样的缘故,她对周围人有很强的戒备心,很难跟人建立亲密关系。

    但她看到那些生活困苦的百姓,会同情他们,会想要帮助他们,她也做不出伤害别人的事情。

    她是个普通人,而石四是个畜生。

    桑景云写完开头后,将稿件收好,这才去洗漱,准备睡觉。

    而这个时候,很多上海以外的人,已经收到亲朋好友寄来的《梦游莫斯科》。

    他们收到的,多是叠得整整齐齐的报纸。

    很多人刚打开信封时,还以为收到的是云景的新小说,毕竟他们的好友曾经给他们寄过。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这篇小说的作者是东兴。

    有些人知道东兴,他们的朋友给他们寄过东兴写的文章,但也有很多人,压根不知道东兴是谁。

    不过,小说的作者从来都不是关键,小说的内容,才是他们该在意的东西。

    而很多有钱人看了这部小说以后的第一反应,是这部小说不能让那些在底层苦苦挣扎的老百姓看到。

    那些老百姓在看了这部小说以后,可能会生出某些不安分的念头。

    但紧跟着,他们又意识到,这或许是一条救国之道。

    这些人的想法,桑景云能猜到一些,但懒得理会。

    《梦游莫斯科》这部小说,其实不是给这个时候的人看的,而是给未来的老百姓看的。

    她现在就把这本书写出来,是因为过几年再写,可能才刊登个开头,这本书就会被禁,还有人会想尽办法把她这个作者找出来。

    现在写,就没什么关系了。

    如今连十月革命都还没发生!

    而她正在写的这部跟细菌战有关的新书,也是给未来的人看的。

    她希望这本书传开后,细菌战可以不复存在。

    而这本书的名字,桑景云在考虑过后,决定叫《全球瘟疫》。

    几天后,终于将《全球瘟疫》开篇一万字写完的桑景云,在晚饭后把桑景雄叫到自己房间,让桑景雄帮忙誊抄这部小说。

    “姐,你终于写新小说了!”桑景雄喜滋滋地开口,打开桑景云的稿件就开始看。